聚热点 juredian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2日 国务院发布)

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二)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三)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四)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五)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六)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

第十六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搜索建议: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事项  
热博

 心中的希望

心中的希望什么是希望?希望是每个人心中想实现的愿望,或是心要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还有多少没家可以住的,还有人饿着肚子在这个世界上流落街头,就...(展开)

热博

 借条如何写才能长期有效?

一、借条如何写才能长期有效?借条书写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日期,还有就是内容表示真实,才能长期有效,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