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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问答

核心内容: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搜寻了关于卫生法的一些相关的知识问答,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这个法律,进一步了解具体状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何时实施?

答:实施时间:2009 年6 月l 日起。

2、《食品安全法》 颁布有哪些目的和意义?

答: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义: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什么是食品安全?

答: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4、食品卫生含义是什么?

答:食品卫生是指:(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5、《 食品安全法》 与《 食品卫生法》 有哪些差别?

答:《 食品卫生法》 是对食品生产和经营阶段食品安全问题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 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食品源头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

6、《 食品安全法》 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范围包括: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他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7、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答: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目前我国已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 类1513 种。

8、什么是食品相关产品?

答: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9、谁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答: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0、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意义是什么?

答:在现有分段监管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

11、国务院哪些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他们是如何分工的?

答: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2、谁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13、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1)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2)食品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3)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14、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研究有哪些?

答: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5、谁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6、国家为什么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够及时获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对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危害。为了保证食品安全,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17、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如何制定和实施?

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18、国家为什么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当前国际公认的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

19、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当由哪个机构负责?

答: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20、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1、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内容?

答: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哪个部门发布?

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23、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24、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怎么办?

答: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25、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哪些食品安全要求?

答: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答:根据规定,下列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7、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28、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需要同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自己的生产场所里销售自己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再办理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自己的餐饮服务场所出售自己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再办理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29、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答:农民个人销售自己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但这里仅指农民个体户,不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0、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如何管理?

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和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食品安全。

31、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他们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参加工作。

32、为什么食品生产者要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答: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实施食品可溯源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保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3、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供货者的哪些文件?

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34、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内容?

答: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5、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答: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36、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何种审批制度?

答: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 年。

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1)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8、国家对保健食品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1)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药食两用物质。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39、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40、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食品召回制度有三方面的意义:

( l ) 防患于未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2) 体现食品经营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 3) 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变被动为主动。

食品召回可分为食品生产者的主动召回和监管部门强制召回两种。

41、国家对食品广告有哪些要求?

答:( l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

( 2 )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42、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组织和个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组织和个人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3、国家对食品检验机构有何管理规定?

答:食品检验机构应取得资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结果客观公正。

44、谁来支付食品检验费用?

答:(1)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支付检验费用。

(2)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消费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应按收费标准交纳检验费用。

45、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 食品安全法》 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三类预案。

4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记录可查吗?

答:有。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47、对于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应该如何处理?

答: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48、同一违法行为,不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重复罚款吗?

答:不可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9、食品安全信息如何获得?

答: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卫生部负责统一公布:

(1)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公布(2)和(3)项。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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