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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为什么爱开那么多公司?有什么秘密吗?

我相信许多小合伙人都发现,许多老板不止开了一家公司,有些甚至开了几十家。但有些公司只是挂了一个名字,老板却隐居在幕后,这是怎么回事?秘诀是什么?

第一,就是老板要求显名股东成立的公司。

主要的目的有几个:

1、实现企业不同经济业务管理功能。比如A地不允许生产技术制造业务的工作开展,但由于距离客户比较近等原因,公司的发展又不能离开这里,那么总公司就会选择在附近地区成立一个公司进行社会产品制造业务。再比如,在贴近材料货源的地方成立采购活动中心,又或者在方便引入研发创新人才的地方成立研发中心成立公司便于开展相关业务。

2.减轻税收负担。一是为公司减轻税负;二是减轻个人税负。方法如下:就是利用国家鼓励性税收优惠政策;第二,根据各地的投资政策,利用税收园区的优惠政策。比如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比如西藏可以获得至少9%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但可以充分享受地方政府给的返还补贴,如增值税、所得税等,实现公司层面的减税。对于个人减轻税负,一般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委托自然人代征税款,通过改变经营模式享受优惠政策,从而减轻税负。

3。得到政府的支持。许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或鼓励本地企业,除了给予税收优惠外,还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补贴。一般来说,这种补贴主要针对地方政府希望引进的行业,比如此前蓬勃发展的芯片行业(尽管其中许多是补贴)。正因为如此,会有很多公司愿意在当地设立公司。

4.分散风险。如果企业有多个业务方向,或者有很明显的地域划分,就会倾向于在每个业务板块或区域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其实和“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一个道理。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某个板块出现问题,可以有效控制影响范围,减少对整个公司和其他业务板块的影响。

5.员工激励。目前,许多公司都会为员工制定股权激励政策,但是如果股权激励直接在公司主体层面进行,将会导致更多的自然人股东,这将不利于公司未来的资本运营,同时也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因此,绝大多数公司会选择在公司主体之上设立有限合伙,作为股权池,以激励员工,而员工将获得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有权分享利润,而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影响,同时使公司更容易管理和避免出现股东纠纷等问题。

第二,老板隐于幕后,由第三人可以成立。

幕后的原因,是希望从表面上看,与公司的主要关系。通常情况下,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

1.业务需求。很多公司,尤其是需要投标的公司,往往会找其他公司投标做生意,从而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投标。找其他公司跟自己合作总是不如自己的公司靠谱,这也是一些老板会成立这样的公司的目的之一。当然,如果评价标准有过往业绩的门槛,这种方法的可操作性会大大降低。

2。规避关联方决定。我们不想成为关联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想从总公司获得业绩或输出资金。例如,ipo 的主要影响,表现是不是不够呢?就是通过这种公司来签订合同,形成利润。如果不是因为业绩,那么很有可能老板想把资金从总公司转移出去,不管是用于其他企业还是不想个人纳税,简而言之,通过两家公司之间的协议,以商业支付的形式把资金转移出去。

3.避免横向竞争。一般在引入或收购投资者时,要求公司的股东和高管不得从事横向竞争的业务,因为他们已经签署了关于对赌或业绩的承诺。还有一些老板动了心思,因为他们转让了股份,想另立山头继续工作,但是你能让别人找到,就披上一层皮继续原来的生意。

如上所述,一个老板经营多家公司的目的是多样的,法律和监管方法应该得到充分应用,而那些显然不是,决不能使用。俗话说,“常走在没有湿鞋子的河里”,最后的苦果还是自己的味道。

如果你想减轻税收压力,不要冒险。银行税务信息共享,企业信息透明。任何非法操作都会被审计。

1.有限公司: 地方应纳增值税40% 部分的40%-80% 留给企业,相当于应纳增值税的16% -32% ; 地方应纳企业所得税32% 部分的40% -80% 留给企业,相当于企业所得税额的12.8% -25.6% 。

2.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1%的增值税和0.06%的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税率在0.5%-2.1%之间,综合税率在3.16%以内。纳税后剩余利润的分配不需要缴纳两次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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