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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探视孩子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吗?

问:重庆民事律师-探视孩子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吗?

律师解答:

探视孩子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吗?

探视孩子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这是探视方的权利,何况抚养方只是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而已,并不能无缘无故的阻止对方探视孩子,相反还要协助对方探视孩子,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孩子可以接走几天吗?

探视孩子时,是可以把孩子接走住几天的,但是应该征得抚养方的同意,法律没有禁止探视方行使探视权时不能把孩子接走,如果直接抚养方同意接走孩子的,可以接走,并且应当及时的将孩子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什么情况下会不让探视孩子?

不让对方探视孩子的情形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探视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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