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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女子卖淫,每天接30多位嫖客,被抓后称:我想买房有什么错?

“我只是想待在这儿,想买房子而已”,这是28岁女子被警方逮捕后说的话。

年仅28岁的风尘女子在一天之内甚至能接待30多位的嫖客,曾在一个小时之内就陆续接待了7位不同的嫖客。邻居发现女子的异常后报警并提供相关信息,警察进行调查后将女孩行政拘留。

女子年纪轻轻却落入风尘,只因为要买房?那么因为买房年纪轻轻就身经百战是否可以从轻?

小镇女孩入城来,物欲横流贪念开

案中的女孩是孙某孙某并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西部山区的一个贫困家庭,从小生活在偏远的山区,除了她之外,家里还有两个弟弟。

作为长姐,早早承担了生活重压,在父母的劝说下在年幼时候便放弃学业,在家里帮助父母干农活,分担父母生活的压力。

但是,随着两个弟弟长大,家庭支出也越来越多,孙某在17岁的时候便到了老家的市区打工。

由于孙某的学历较低,在市区只能找到一些下苦力的工作,常常以端盘子刷碗挣钱。挣的钱不多,还要打给家里,时间越久她就越不想回家了。

城市的生活绚烂无比,孙某时常迷恋其中,也幻想着,自己能够在城市中买一套房子,将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让家人过上舒坦的日子。

尽管城市生活繁华,但孙某始终只能幻想,现实中还是做基础性工作,挣的钱仍然不足以支撑自己的野心。

一日晚上,她在店中做一些收尾工作,同事看出她闷闷不乐,询问之后才知道,孙某想要买房子,却因为挣钱太少而无奈。同事便劝说孙某去大城市发展,这样机会更多挣钱更快,更有发展前途。

孙某觉得同事说得很有道理,遂回家与父母商量之后,决定去更大的城市发展。

到达本地之后,孙某完全爱上了大城市的精致和繁华,想要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

繁华城市的高昂房租让她无奈,为了节约生活城北,孙某只能租房子住在偏远阴冷的乡下。

由于学历低下,孙某仍然找不到理想中的工作,虽然挣得不多,但比在家乡挣得多得多。

在工厂挣扎一年之后,孙某遇到了一次契机,孙某决定摆脱工厂单调的生活,到酒吧上班。

在酒吧中,她结识了卖酒女,看到她们卖酒陪酒,还在下班之后陪顾客离开,薪资不高的她们用最新款手机,穿戴一身名牌,生活相当奢侈,并非工资能负担的。

于是,尝试着跟她们一样,从一开始制止顾客的动手动脚,到后来的笑脸相迎,但始终没有越雷池半步。

贫穷女子难忘“初心”,陌生男人搭桥卖淫

随着工作经历增加,孙某渐渐明白一个道理,有所得就要有所失。不然的话,就很难得到高提成。

孙某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来这儿的初心,是为了逃离自己的乡村生活,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可是赚钱速度始终赶不上房价的增长速度,即便孙某在工作中已经让顾客占尽便宜,以使顾客开心,但赚取的薪酬还是难以支撑房价。

某日,孙某一如往常陪顾客喝酒,无意之中透露自己想要赚快钱的想法。

顾客回应道,孙某长得漂亮,想要赚钱非常容易。在孙某的再三追问之下,顾客回道,你的同事每天消费那么高,就是和顾客发生那种关系挣来的。

孙某十分生气,说自己虽然想挣钱,但还是有底线的,不出卖身体,随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中,孙某辗转难眠,想到自己同事穿好的用好的而自己还在阴冷的出租房里,为了买房不敢多花一分钱,难免有点不平衡。

在经历了几天的挣扎之后,孙某下定决心以卖淫来获得更多的钱财。

在接下来的工作之中,孙某不再坚守原则,面对动手动脚的客户,她直说,只要你能花钱,我便为你提供特殊服务。

就这样,孙某晚上在酒吧上班陪客,白天就在出租屋里从事卖淫。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客人,孙某先是搬出自己住的阴暗的出租屋,直接在市区内租了一处公寓。

开始,孙某还会对卖淫的事感到羞耻。但是,在她完成一次交易之后,明白获取的利润能够让她短时间内获取大量财富。

通过提供过夜服务,能够快速实现买房梦想,也逐渐变得心安理得了。

后来,孙某认为以卖淫的方式挣钱十分轻松,索性辞掉了晚上酒吧的工作。

由于孙某长相姣好、态度真诚,在卖淫的过程中也积攒了许多回头客。

她曾经在公寓内,一小时接待了七位所谓的朋友,最多的一天,先后接待了接近四十个。

孙某卖淫过程中,觉得公寓每天走动人不安全,于是规定了每天只接待几位。

这样的限额制遭到了嫖客的不满,甚至有嫖客对孙某进行威胁,如果不接客就举报她。

为了维持当下的生活并实现买房的理想,孙某只能坚持工作,不敢敷衍这些嫖客。

起初,孙某家门口汇聚的嫖客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天长日久,邻居知道公寓里是位女性,且每天傍晚时候门口都有男人聚集,便怀疑其在做不正当勾当。

陌生男子经常出入公寓,居民们对自身的安全感到担忧,是日傍晚,某居民在愤怒之下报警举报,向警方说明了地址,提供了线索。

警方在收到报警信息之后,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根据居民的举报信息顺藤摸瓜,展开调查,在验证该信息无误之后将孙某等人一网打尽。

高调卖淫被举报,爱财应该取有道

孙某在被警察抓获之后,对自身的卖淫行为供认不讳。

孙某承认了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且拿出手机备忘录中买房的小目标给警察看,表示自己卖淫的真实目的就是想要走捷径以实现买房的梦想。

孙某表示,她本来也想要专心工作,勤劳致富。但由于自身学历太低,根本无法找到高薪酬的工作。无论自己怎么努力,工资还是无法追赶上房价上涨的速度。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最终选择走上了卖淫这条道路。

卖淫的过程中,从最开始的羞于尝试,一步步走向了堕落的深渊,并且在短短四年的时间里,已经积攒了超过一百六十万的存款。

除此之外,孙某不仅自己从事卖淫活动,还发展了三名下线,甚至可以在不同城市提供服务。

在审讯室,孙某带着哭腔,无助地说着,“我想买房有什么错?”

警方询问道,“卖淫是违法的行为,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是我真的很想买房。”孙某的眼中还充盈着泪水,“我父母的年纪大了,我还有两个弟弟,我想给他们一个家。”

虽然孙某的初衷是好的,她的遭遇也让人感到一丝惋惜,但是卖淫是违法行为,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孙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最终,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并罚款5000元。同时,被抓获的嫖客也依法受到相应处罚。该案件一经公布,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律师说法】

孙某年纪轻轻,为了满足自己的物欲却靠违法的手段赚钱,实在令人唏嘘。如今证据清晰、事实清楚,孙某和她接待的所谓的“朋友”必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下面,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思维来分析一下,几人将会面临何种法律制裁,在厘清责任的同时,也可以帮助大家提高法律意识。

一、本案中孙某因想买房而实施的卖淫行为应当怎样定性,孙某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卖淫在我国是违法行为,孙某的犯罪行为虽然轻微,不构成犯罪,但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孙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有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故意在公寓内招揽嫖客,频繁实施卖淫行为,其对社会管理秩序带来了巨大影响,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同时,也给周围的邻居生活带来干扰和危险隐患。因此,此行为已经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卖淫

值得注意的是,孙某并不仅仅止步于自身卖淫。其在卖淫的同时,还发展下线,将卖淫的人数、覆盖范围进行扩充,致使影响的范围更广,影响程度更深。

所以,其不但触犯了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还涉及到第六十七条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即便孙某辩解为自己卖淫有正当的理由,是因为城市的房价太贵而自己的工资低,所以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即便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理想,仍然有多种方法能够赚钱,不必选择卖淫的方式。孙某针对卖淫原因的辩解并不会对其卖淫和介绍他人卖淫行为已经成立造成任何影响。

综上,由于孙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较为严重,所以警察在对孙某展开惩罚的时候,是顶格进行惩罚,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和五千元的罚款。

二、本案中孙某所接待的“朋友”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卖淫和嫖娼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孙某所接待的朋友,作为成年男子,要求他人提供性服务,并且有人多次进行嫖娼。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在本案之中,在最开始举荐孙某卖淫的顾客可能存在引诱、介绍他人卖淫行为,其以言语方式引诱孙某选择赚钱快的违法行为,并且在孙某决定以卖淫赚钱买房之后为孙某提供卖淫的途径。针对此行为,已经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介绍他人卖淫

孙某从事卖淫的过程中,因为限额卖淫而遭到嫖客威胁,使得孙某不得不卖淫

虽然孙某从事的是不正当工作,本身就靠提供性服务而赚取他人的嫖资,但是孙某的性自由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嫖客作为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在嫖娼的过程中存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了孙某的意志,使孙某不能够反抗以达到自己的奸淫目的,侵犯孙某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强奸罪,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就不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内,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这个社会热点案件还反映出来当下房价过高,年轻人特别是靠苦力劳动的年轻人想要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在城市内买房难于登天。

相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个社会现象,对市场进行有效调控,让年轻人能够看到未来的希望。

结语

本案中的孙某,正值青春好年华,为了实现自己的买房初中竟然选择走捷径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法律界限,年纪轻轻却在人生履历上留下污点,十分可惜。

在这里送大家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我们在奋斗的过程之中要不忘初心,同时也要回看来路。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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