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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县赵十八庄一号汉墓

时间:2022-10-27 11:58:17 热评 我要投稿

山西省朔县赵十八庄一号汉墓

《考古》1988年05期

山西省平朔考古队

朔县赵十八庄汉墓群,位于赵十八庄村东南,东距县城约5公里。墓群东区分布较密,现存7个外表呈圆丘状的封土堆(图一)。1985年6—8月,为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养鸡场的施工建设,我们在鸡场西围墙内侧发掘清理了一号墓,编号85SZJM1,现将出土情况报告如下。

一、墓葬形制

一号墓位于墓群东缘,四周为现代农耕土,地表未见其它古代文化遗存。整个墓葬分为封土、墓室和墓道三部分,未被盗扰。

封土发掘采用十字四分法,由上到下逐昙清理。根据清理后平面和剖面观察,封土原为截尖方锥形,底面方形,边长约11米,直接建筑在墓口平面上。顶部距墓口高约5.6米,由河卵石、砂砾和黄褐色土分层堆筑并加以夯打,各层薄厚不一,分布亦无规律。中心偏北处土层紊乱,有明显的下陷痕迹,应是椁盖板朽毁后封土塌陷所致。

墓室设在封土下中心偏北,为长方形土圹竖穴木椁墓,方向3°(参看《文物》1987年第6期∶《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图四九,3;图五一),墓口距现地表深0.7一0.8米,南北长7.6米,东西宽3.9米,北端正中与墓道相连。墓底稍小于墓口,南北长7.4、东西宽3.4、深5.5米,土圹规整,底面平坦。由于墓室建在砂土质地层中,工具痕迹不显。木椁平面亦为长方形,除椁盖板和部分椁帮断裂朽毁外,形态结构尚完整。椁室自下而上由垫木、底板、椁帮和封门、椁盖板组成,建造方法为∶先在圹底铺两根南北向垫木,其上平铺椁底板。垫木因长年重压,木质腐朽,在圹底形成沟瀛。沟濠宽深均约20厘米。长抵圹的两壁。椁底板系用长3.16、宽0.32、厚0.10米的松木拼铺、由南到北顺序排列,总宽度为7.3米,块数不明。东、南、西三面为椁帮,各用5块宽0.30、厚0.34米的方木垒叠而成,总高1.80米。其中,南椁帮长3.1米,两端作凹形卯槽,槽宽0.18、深0.12米东西两椁帮各长6.78米,南端出榫,形状、大小与南椁帮之卯对应,使榫卯相接。椁门设在椁室北侧,是在圹室两角的椁底板上,竖立两根断面曲尺形的木柱,立柱一侧作“L”形槽,分别嵌入东西两椁帮。柱宽0.42、厚0.40、残高2.30米。封门为两层,内层在两柱之间,用11块厚10厘米的竖立木板排列而成,木板内壁与立柱齐平,板高与椁帮高度一致;外层建在立柱外侧,将6块厚12厘米的木板上下叠砌,板长与椁室南帮同,总高与椁门一致。封门之外即是墓道填土。两层椁门的顶上,横架一块方木,形成封门盖板。椁室的最上层为椁盖板,20块“T”形木料,一正一反,递次平铺,榫卯相合,每块厚24厘米,长略大于椁底板。盖板因受重压,出土时中部已有断裂和塌落。椁内有长方形木棺一具,置于椁室西南角,被渗水和淤土扰乱,腐朽成灰。依板灰痕看,长约1.80、宽约0.80米,位置稍有移动,结构已不可辨。人骨架一付,腐朽较甚,性别不明(图二)。

墓道位于墓室之北,因受施工影响未完全清理,上口为长方形,长约11米(铲探得知),宽1.9米,下底斜坡状,坡度约在27°左右。回填砂砾和黄色土。

二、出土 器 物

该墓出土器物共计94件、包括陶、铜、铁、铅、漆等几种质料的制品。器物分布大致为三组,墓室后部、木椁东侧为一组,集中了大部分陶、铜器皿,如陶瓮、陶罐、铜鼎、铜概、铜纺、铜樽、铜洗等;木棺周围为一组,主要有小件日常用品,如镜、镇、镫、炉等铜器以及封泥筒、印章和石板砚、漆器等;第三组沿椁室东侧排列于墓室前部,主要随葬了铜耳杯、镳尊、戈、盘、、机和雁衔鱼铜镫。

陶器.5件,均为泥质灰褐色。罐3件(标本2——4)。形制、大小基本相同。侈口短颈,鼓腹平底,腹上部饰细蝇纹带两匝。口径13.8、腹径32.4、底径16.5、高30.9厘米(图三),出土时均残破。

瓮2件(标本1、5)。形制、太小相同。侈口短颈平底,肩部凸出一周模压细线纹带,线纹带之上饰不规则暗弦纹带数道。口径21.2、腹径42.8、底径20.4、高42厘米。出土时已残(图四,1)。

铜器37件,个别器物为漆器上附件。鼎.1件(标本30)。圆盖,附耳,蹄形足,盖上有三个轭形钮(残缺1),腹中部有一道凸弦纹。鼎底残留烟矣痕迹,腹内壁有水垢,当为实用器。腹径24、通高23.4厘米(图版柒,2)。

樽1件(标本7),上部洗形。口沿外折,敞口平底。腹部饰四周阳弦纹和一双对称的铺首衔环,器底三个熊足。口径23.7、通高16.2厘米(图版柒,1)。这种器形过去学者或称洗,或称鼎,其说不一。1962年山西省右玉县大川出土的西汉河平三年“铜酒樽”①,与此形式相近,上刻铭文“勋阳阴城胡傅铜酒樽”,故应以樽名为确。

1件(标本22)。圜底鼓腹,敛口锪尊

长颈,子母口,腹部有桥形双系,提梁已不存。盖顶有三个兽形钮。中心饰蟠龙纹,周围绚纹一圈,三钮间饰云雷纹。底部三熊足。高18.4、腹径15.4厘米(图版柒,4;图四,3)。冯云鹏、冯云鹣《金石索》卷一和陈梦家“海外中国铜器图录》第67页著录有“王子长锥尊,容十升重十斤”,器形与此相同。

甗1件(标本6)。通高44.4厘米。形制与《文物》1987∶6报导的《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中的西汉中期墓3M167所出之铜戚相同(3M167∶4,图四六,4、图五七)。

匜 1件(标本24)。圆角长方形,口沿外折,深腹,平底。通长27.9、宽24.3、高8.1厘米(图四,2;图五)。出土时置于盘内。

盘 1件(标本25)。口沿外折,浅腹平底。口径30、高7.5厘米(图四,4)。出土时已残。

镫 1件(标本20)。实柄细高,直口浅盘,盘中一烛钉,喇叭形座。盘径15.6、高20厘米(图四,6;图七,1)。

钫 2件(标本8—9)。形状、大小相同。鼓腹圈足,铺首衔环,盐顶状盖,中心有一桥形小钮。通高37.5厘米(图版柒,3;图四,5)。

洗1件(标本10)。形制与《文物》1987∶6报导的《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中的西汉晚期墓3M32所出的铜盘相同(3M32∶14,图五五,8)。

封泥筒 1件(标本27)。圆筒形,上部有盖,盖中心有一小钮(已残),内装暗红色封泥,出土时尚柔软可塑。筒径3.5、高9.5厘米(图七)。

戈 1件(标本23)。直内,援微上扬,胡有侧栏和三穿。援长13.5、胡长12、内长8.1厘米(图六,2)。

弩机 1件(标本32)。仅存铜质部分,木质已朽。通长11.5厘米(图六,1)。

带钩 1件(标本26)。素面,背部有平圆钩卸。通长6、卸径1厘米。

剑格 1件(标本31)。平面菱形,长4.7、宽2.4厘米。

铺首衔环 4件(标本36、37、39),原为漆器上饰件。

耳杯 1件(标本48),残破严重。铜镜 5面,可分三式。

I式∶2面,星云纹镜。其中一面(标本11)直径11.5、缘厚05厘米,连峰式钮,钮外一周宽凸弦纹,主纹以带座四乳配列四方,乳间各置一组五星式小乳钉,云形曲线缠绕其间。边缘饰内向连弧纹(图八;图九,左).另一面(标本12)直径F1.1、缘厚0.5厘米,纹饰与前者大致相同(图版柴,6;图九;右)。

Ⅱ式2面,昭明镜。一面(标本13)直径11.2、缘厚0.5厘米。圆铂,圆钮座,座外凸弦纹和内向连弧纹各一周。素平缘。铭文方体篆书“内清质以昭明,光辉象夫日月,心忽扬愿,然雍寨不泄"(图版柒,5;图一O,左)。另一面(标本14)直径11、缘厚0.5厘米,圆钮,连珠纹钮座。铭文圆体篆书“内清质以昭明,光象夫日月,心忽而愿忠,雍塞而不泄”。在“夫”和“日”字间垫一个“+”形符号(图一Q,右;图一一)。此二镜铭文都有省字、省句现象。

Ⅲ式 重圈铭文镜。标本 42直径11.25、绿厚0.5厘米。圆钮,连珠纹钮座。内区铭文为篆体”,见日之光,长毋相忘”,字间垫6形符号;外区亦为篆体∶”内清质以昭明,光象辉夫日月,心忽而愿忠,然雍塞而不泄”(图一二)。

货币 5枚,形制相同均为五铁钱,其中3枚已残。郭径2.5厘米,背面亦有郭。五字中间两笔较直,笔划较粗,相当于《洛阳烧沟汉墓》第1型。

另外,此墓还出土有精致的雁鱼灯、鸭形熏炉、龟镇、“东门延寿”铜印等,已在《山西朔县泰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7∶6)中报道,此处不再重复。

铁器及其它

铁臿 1件。出土于封土中。平面长条形,断面三角形,长条形蠢。表面锈蚀严重。长5.5、宽14.2厘米(图一三,2)。

铁镶 1件。亦出于封土中。铲形,残长10.5厘米。表面布满锈斑(图一四)。

铁镞 10枚,均残。断面三角形,有的镞铤尚存朽木痕迹。

铅筹 8枚,均残,长短不一,残存最大者长约6、宽0.3、厚0.1厘米。

铅箭 5枚,均残,只余箭杆。断面圆形,直径1厘米左右。中心铁质,周围裹铅,外表糅漆。

石砚一套,由砚和研石组成,灰色页岩质。砚长方形;长14.4、宽6、厚0.3厘米,一面光滑。外表呈黑红色,颜色上留有丝织物经纬的压痕;研石近圆形,不甚规则,研面附着朱砂和墨色(图一三,1),推测该砚既研过朱砂,也曾研过墨。

泥弹丸 18枚,胶泥质,褐红色,每粒直径约1厘米。

漆耳杯 4件,出土时已残,群红漆。

残漆器4件。腐朽严重,只余漆皮,器形不明。

三、结语

朔县古称马邑,地处雁门关外,西倚黑驼山,东南临桑干河(古治水)。秦汉时隶属雁门郡,为汉王朝北部边防重镇,也是汉族与匈奴族接触较多的地方。

汉初,刘邦分封异姓王为七国,以太原郡、雁门郡三十一县为韩王信的封地,都治先在晋阳,后迁马邑。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叛汉而降匈奴,汉朝皇帝御驾亲征,导致了汉匈大规模战争的开始。著名的“白登之围”和“马邑之伏”都发生在这一地区。为了军事和生产的需要,汉王朝在塞北屯驻了大量人口和军队,其中一部分人死后就被埋葬在郡县附近。根据目前考古材料,在今雁北地区广泛分布着汉墓群,仅朔县就有北旺庄、梵王寺、祝家庄和赵十八庄等多处,北旺庄一带已发掘清理了一千数百座,时代绵延秦汉四百多年。这些规模庞大的汉代遗存,为研究汉代北方地区墓葬特征和社会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

汉代盛行厚葬,讲究“事死如事生”。一号墓出土大量的铜礼器和日用器物,随葬陶器较少,不见仿铜陶礼器,器物组合以鼎、瓿、钹、镫、熏炉和兵器为主,单棺单椁,木棺置于椁室后部一侧,这些都是西汉中晚期墓葬的特点。昭明镜和星云纹镜也都是西汉中晚期流行的品种。铜鼎的造型与浑源毕村一号墓④、右玉大川河平三年铜鼎基本一致①鸭形熏炉不论形制或结构,都与右玉常门铺出土的异常接近@;嵌贝铜龟镇也与毕村的极其仿佛。虎斑贝壳产于南方沿海地区,将其镶嵌在铜质龟座上,浑然一体,生动逼真,显示出较高的构思能力和工艺水平。雁衔鱼铜镫为过去所罕见,其结构原理及功能同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的“长信官灯”、广西合浦九真太守墓凤灯①、江苏邗江甘泉二号墓牛灯⑧基本一致,不仅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禽鸟衔鱼为汉代常见的图象,它是人们追求富裕发财、企盼吉祥如意思想的反映。伺已知的西汉墓葬材料对比,一号墓相当于高级官吏墓,可划入大墓一类。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亦为带斜坡墓道的长方形土圹竖穴木椁墓,墓室长5米余,墓主人为当地驻军将领合浦九真太守墓所出器物的等级规格,也与此相类。汉墓封土以方形为贵,许多皇陵的陪葬墓都作正方形。赵十八庄一号墓封土每边长11、高5.6米。《周礼·春宫·家人》郑玄注引《汉律》说∶“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文献上对关内侯以下到庶人的具体差别没有记载,清代学者孔广森对此曾作过推测,认为关内侯的坟高三丈五尺,中二千石到比二千石坟高三丈,一千石到比六百石的坟高二丈五尺,四百石到比二百石的坟高二丈,庶人的坟高一丈五尺@。这只是个推测,与现已发掘的墓葬对比略有异同。九真太守墓封土高5米⑫,相当于汉尺二丈多,而鄢守的秩禄为二千石,现有封土比孔氏估计稍低。一号墓墓主人东门延寿不见于史载,其墓封土高五点六米,接近汉尺二丈五尺。结合墓葬结构、规模,随葬品组合等情况,我们初步认为墓主人身份当为秩泰二千石或稍低的官吏,埋葬时间约在西汉晚期的偏早阶段。

发掘、绘图者∶高平如、李碧、宁立新

摄影者:李建生

执笔者:宁立新

释注

①⑥ 郭勇∶《山西省右玉县出土的西汉铜器》;《文物》1963年11期

②⑥ 山西省文管会∶《山西出土文物》,1980年①④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等∶《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文物》1980年6期

⑦①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考古写作小组∶“广西合浦西汉木椁墓》,《考古》1972年5期⑩南京博物院∶《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文物》1981年11期

⑨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队《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一一五号墓*《文物》1981年2期

⑩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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