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贾跃亭、许家印之流,那是因为绝不是就只是他们俩个人,那是一群人,一个现象,一个及其严重的社会现象,一种极度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他们出事前都是非常成功的,至少也成功地塑造了成功人物的形象,从而骗取了无数的社会资源,结果呢?自己肥了、腰包鼓了,坑了无数的投资者,最后把包袱扔给国家,自己依然逍遥自在。
这是企业家所为吗?具备企业家精神吗?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首先,应当具备企业责任担当,其次、应当具备社会责任担当。如果继续放任这种行为,会有越来越多人踩着他们的脚印,继续走到黑。结果只会增加更多受害者,增加国家负担,造成国家经济混乱。
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不但政治要清明,经济也要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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