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叔痤病,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即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痤对曰:“痤有御庶子公孙鞅,愿王以国事听之也;为弗能听,勿使出竟。”王弗应,出而谓左右曰:“岂不悲哉!以公叔之贤,而谓寡人必以国事听鞅,不亦悖乎!”公叔痤死,公孙鞅闻之,已葬,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11)。秦果日以强,魏日以削。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悖者之患(12),固以不悖者为悖(13)。 【注释】公叔痤(cuo):魏将。问:慰问。即:假如。不可讳:指死。社稷:国家。御庶子:官名,或作中庶子,家臣一类的人。公孙鞅:即商鞅。以:拿、用。听之:指听从商鞅。竟:通境,国境。悖(bei音被):混乱,这里指糊涂不清。已葬:指公叔痤已被葬。西之秦:指公孙鞅往西到秦国。(11)孝公:秦孝公。(12)患:毛病。(13)固:本来,自然。 【今译】魏国的公叔痤病了,魏惠王去慰问他,说:“您现在病了,如果有什么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痤说:“我有一个任中庶子官的家臣叫公孙鞅,希望大王在国家的事务方面听他的;如果不能听,也不能让他出国境。”惠王没有回答,走出来后,对左右的人说:“怎么不可悲呢!象公叔这样有才干的人,都说要我在国事上听公孙鞅的,不也是太糊涂了吗!”公叔痤不久就死了,公孙鞅听说后,待公叔痤下葬后,他就向西到秦国去了。秦孝公接纳并重用了他。秦国果然日以强盛起来,而魏国却日以衰弱下去。这件事不是公叔痤糊涂,而是惠王自己糊涂。糊涂人的毛病,本来就是把不糊涂的人当成糊涂的人啊。 【集评】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古人非吃自己饭,管别人事,故费此等笔墨也;实为佳时、妙地、闲身、宽心忽然相遭,油乎自动;因而借世间杂事,抒满胸天机。如此篇,固只为末上悖者‘以不悖者为悖’一句动情也。” 清张星徽《国策评林》:“连下六个悖字,隽甚,峭甚。然不用卫鞅,未悖也,不用孟子,乃大悖耳。” 【总案】本篇写了公叔痤临死时对魏王的嘱咐,要他重用公孙鞅。“王弗应”,写出了魏王的态度,合情合理,因于临死之人前不便明确拒绝;出而谓左右之语,充满了感情,但明确地表示了不同意公叔痤的建议。结果用事实证明了公叔痤的看法对。最后的评语,画龙点睛,意义深刻,启迪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