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推荐度: 网签版个人代理合同 推荐度: 正式的个人代理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代理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代理合同1 购买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机手机: 代理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2,实付房款元,元。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元,并于年月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元,还款期限为年。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代理合同2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1。乙方为甲方代理财务记帐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2。代理记帐服务费用为每月元,每次预付月年,计人民币。付款以收据为凭。 3。甲方必须在每月号之前(一般需提前天)将当月营业收入发票、公司章,各种费用单据送交乙方记帐。乙方于次月号之前为甲方做好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 4。甲方所提供的原始发票、单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票、单据如有虚假成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涉。 5。本服务协议仅在交清服务费期限内有效,如甲方拖欠费用,本协议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限到期前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 甲方因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特委托乙方代为与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并保证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为(特别一般)授权代理,具体委托代理事项包括: 第二条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人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代理事项的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生效起至乙方完成所有约定代理事项为止。 第五条代理人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人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5、不得利用代理职责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六条委托人的职责: 1、如实提供与代理事项相关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2、在遇到需要甲方本人到场、签字等必需甲方配合的情况时,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共同完成相关代理事务。 3、承担乙方因代理甲方办理贷款业务所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手续费、交通费、复印材料费。 4、按照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七条代理费、其他必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小写):元。 甲方选择下列〔〕中标有符号的方式交付上述约定的代理费: ()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将代理费一次性交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用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其他方式: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贷款业务所支出的所有必要费用,凭发票或其他足以证明确实存在所列支出项的凭证可向甲方报销,甲方应在乙方提供上述凭证时当场一次性予以报销。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九条单方解除合同情形: 1、因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提交虚假材料等原因致使代理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须及时通知甲方。 2、因乙方故意拖延办理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并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须及时通知乙方。依据上述第一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依据上述第二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代理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2、因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提交虚假材料等原因致使代理事项无法完成,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直接损失。 3、乙方在办理代理事务中,因违法操作或其他过错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直接损失。 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每证元;b型元;c型元;d型元;e型元。甲方每月的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每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没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漏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漏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未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违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一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未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6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被代理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产品 1。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名称及型号) 1。2产品的数量:(具体数量) 1。3产品的价格:(具体价格) 第二条代理区域 2。1乙方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具体区域) 2。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并遵守甲方的市场策略。 2。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 第三条代理期限 3。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止。 3。2在代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如未进行续签,则乙方在代理期限届满后不再享有代理销售的权利。 第四条代理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 4。2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应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具体滞纳金标准) 4。3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代理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代理销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履行。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保密条款(如需)对于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双方之间的任何讨论、数据、信息或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保持严格的保密状态,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如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解除协议。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条款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因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条款如未作具体规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特此声明:双方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签署人: 被代理方(盖章):代理方(盖章): 日期:日期: 个人代理合同7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地址:邮码:电话: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地址:邮码:电话: 第一条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定义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2183; 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83;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2183; 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2183; 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总代理 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5183;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 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11183;2若协商不能解决,在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11183;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委托人:总代理人: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职务:职务 个人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代理业务期间,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若将资料的泄露给第三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若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所有费用,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元。 7、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合同,甲方可以要求其退还所有费用,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元。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如能证明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是由一方过失或疏忽所致,则该损失都由过错方承担。 争议解决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该合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9 甲方: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 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每证元;b型元;c型元;d型元;e型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每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没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漏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漏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未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违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一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未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10 甲方(品牌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认可乙方的销售能力和市场资源,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个人销售代理协议: 一、代理产品 乙方同意代理销售甲方的以下产品:(具体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及价格等) 二、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具体划分销售区域及管辖法律、责任范围等) 三、代理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具体代理期限及双方在期限内的职责和义务等) 四、报酬与提成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按照以下标准获得报酬:(具体报酬标准及计算方式等) 2。乙方销售提成按照以下比例计算:(具体提成比例及时间等) 五、违约与解决争议 1。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具体列出各自违约行为的罚则和赔偿标准等) 2。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及更新协议等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品牌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个人代理合同11 甲方(被代理人):xx 法定住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电话:xxxxxx 乙方(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 通讯地址: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电话: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xxx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xxx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xxx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xxx 二、代理权限 1。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销售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销售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负责所售产品的质量及后续所需燃料供应。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xxx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xxx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四、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xxx,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xx元。如果连续x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代理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xxx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xxx元按x收佣;x元按x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xxx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xxx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xxx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xxx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xxx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代理销售有关的所有产品宣传材料及信息,禁止以甲方代理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xxx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xxx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xxx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xxx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xxx年。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乙方:xxxx委托代理人(签字):xx 签订地点: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代理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13 甲: 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区域 1、乙方的代区域为:地区。 2、代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元的续约费; (5)。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如果连续XXX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XXX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XXX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XXX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甲方以原售价回购;乙方自行处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XXX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 (9)。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 八、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X。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代理合同14 甲方:编号: 乙方(代理商):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所负责销售区域: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责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1、甲方授予乙方代理销售权利,根据乙方的销售实力,为乙方提供相应数量手机卡;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开展业务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否则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数量酬金。 二、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 (1)甲方授权乙方在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2)根据销售量付给其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不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 (3)甲方为乙方划定销售区域,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越区销售; (4)甲方负责协调校方相关部门关系,使乙方获得基本的宣传、销售权利; (5)甲方需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按时给乙方发放酬金,不得无故推迟或延期; 2、乙方: (1)乙方领取手机卡时,每张卡需向甲方上交押金50元,并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交由甲方扣押,直至解除协议期; (2)乙方根据本人经济实力及销售实力适量领卡,不能过量领卡,所领卡销售量要完成85以上,否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未销售的卡,每张卡扣除15元酬金; (3)乙方做销售工作时,需完整登记客户相关信息(包括客户班级、姓名、宿舍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办理时间),办理手续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发展入网新生客户时需在其录取通知书上标记“已办理”字样,若发现客户所持录取通知书已标有“已办理”字样,则不能再次向该客户销售新生手机卡。若出现重复办理想象,每重复办理一张则在代理商酬金中扣除50元; (5)在销售过程中,若因乙方个人销售方式原因与校方或第三方发生冲突,由乙方自行解决。若乙方出现影响公司形象行为,视情节轻重则扣除酬金。若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留押金; (6)乙方不得违反公司销售政策,如:为增加销售量,在酬金中拿出部分金额补助客户等违规促销措施;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留押金。 三、付款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量,在协议截至当天晚上为乙方结算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 2、乙方上交甲方的手机卡剩余数量及销售金额必须准确,无假币,若核实中查出假币,则由乙方负责。所有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乙方方可领取酬金。 3、乙方在协议截至日期,需将乙方所持协议上交给甲方方可领会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天,自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签字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需要再另行补充有关的协议内容及条款时,双方可以另行制定相关的条款及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且完全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移动中北大学动感营业厅所有。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个人代理合同15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快递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作为自然人成为甲方国内快递业务销售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作为代理人销售甲方快递服务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相关操作规定,如出现违规情况,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三条乙方作为甲方快递服务销售代理人,应对自身对销售行为负责。 第四条双方权力、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1甲方权力 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规定销售甲方快递服务。 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代理销售对快递服务交由甲方操作。 1。13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力随时取消乙方代理人资格。 A、乙方虚报销售业绩,并取得甲方报酬的。 B、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的。 C、乙方取得代理人资格,但未能将所代理的快递服务交由甲方操作的。 1。2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乙方权力、义务 2。1乙方的权力 乙方有权力按照预先约定向甲方索取代理佣金。 2。2乙方的义务 2。21乙方有义务扩大销售所代理的甲方快递服务。 2。22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营销管理。 2。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乙方代理甲方快递服务开发的客户收取费用。 第五条佣金标准 以甲方标准价格为基准,佣金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