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设计合同【热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设计合同1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建设项目的装修设计任务,根据国家设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划投资约元整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装饰设计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图设计前,应确认平面配置图、天花吊顶图文件和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2、甲方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按进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图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设计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委托书,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修改,参加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需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下条办法计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元。 2。设计基本布局确定后,甲方先付给乙方30的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同时设计交付日期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贰个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相当于设计费的0。5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随意变更图纸或更改材料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效果,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搞好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工程项目名称及设计要求: 1。1、办公生活区单身楼、会议室、食堂联合建筑工程设计设计要求: 1。1。1、单身楼满足350人住宿(8人一间),内设电视、电话、吊扇、220V电源插座及照明。 1。1。2、单身楼每层均设公共洗漱间、卫生间、采暖、上下水。 1。1。3、门窗采用木门、塑钢双层窗。 1。1。4、食堂满足80人就餐(设在一层),操作间、小餐厅、大餐厅、食品库布局要合理。 1。1。5、会议室(设在二层)要求能满足200人参加会议,同时兼顾职工游艺活动。 1。2、工业场区浴室、更衣室联合建筑工程设计设计要求: 1。2。1、按二层设计,一层为浴室,二层为更衣室。 1。2。2、浴室内设置厕所。 1。2。3、浴室及更衣室门窗采用包镀锌铁皮木门、塑钢双层窗,玻璃采用磨砂玻璃。 1。2。4、浴室设计时考虑安装通风设施。 1。2。5、浴室照明安装考虑防水功能。 1。2。6、散热器采用管式散热器。 1。2。7、浴室、更衣室按300人使用设计,即每班按100人洗浴更衣考虑。 1。3、矿井筛分破碎车间块煤系统改造 1。3。1、手选胶带输送机上的块煤全部落至筛分破碎车间东侧块煤场,块煤场周围建围墙,制作安装块煤溜筒,使块煤按需要即可以溜至块煤场,又可以落入破碎机进行破碎。 第二条设计范围、内容 2。1范围和内容:本设计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第三条设计费及支付办法: 3。1设计费依据: 设计费依据国家规定及有关行业规定,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2设计费: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设计费总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3设计费支付方式:全部施工图及预算提交后5日内支付六万元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付清剩余设计费(40000。00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4。1甲方: 4。1。1在工程设计前,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4。2乙方: 4。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4。2。2、20xx年3月3日前提交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各八套。在提交正式施工图前,必须派主要设计人员到南梁煤矿与甲方交换意见。并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应按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由于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天,应承担设计费2的逾期违约金。 5。2乙方在提交正式施工图前未与甲方交换意见,或由于不能及时配合解决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而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5。3乙方由于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或设计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给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5。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规定的设计施工图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扣罚设计费的1。 第六条、其他: 6。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3 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双方就工程的设计进行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范围: 3、承包方式: 4、设计期限:以甲方交付定金时开始计算设计期限,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成。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计前基础资料,并保证交付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按照合同的规定,甲方的设计要求不得与法律相违背。 3、甲方应按期支付设计费,不得无故拖欠。 4、工程开工前天,甲方应组织施工队、乙方进行设计和技术的交底。 5、工程竣工时,应通知乙方参加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强制性规定设计,并对甲方的设计意见进行修改。 2、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3、若因甲方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图纸需要修改,则乙方应当负责,且不加收设计费。 第四条、设计变更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设计进行大规模修改的,甲方应增加设计费,工期顺延。 2、因其他原因设计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五条、保密条款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若因乙方的泄密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责任方均应赔偿。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第六条、设计费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签订合同之时,甲方先支付设计费的,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设计草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的设计费。 3、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的设计费。 4、乙方提交全部施工设计图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余下设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1、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超过天未支付设计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修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因合同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并交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留存。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4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住址: 甲方因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暂定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152097) 3、广东省标准《土钉支护技术规程》(DBJT157020) 4、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 8、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广州新龙嘉禾现代医药销售物流中心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北侧,基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5、5m。场地经回填较平坦,周边较为空阔,拟采用放坡等方式支护。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设计所需的总建筑图、结构图以及地质资料。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务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总设计费为5、0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基坑支护期间的现场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设计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0。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0。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0。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6份,发包人4份,设计人2份。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6 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规划设计,现就该工程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内容: 5、技术标准: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完成基本的图纸交底和技术交底,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所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5)因业主需要,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2)该设计合同的有效年限为年,超过期限仍须执行时,双方须进行延期确认,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3)乙方须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4)设计完成当日,通知甲方检查、验收。 三、合同价款 1、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须调整设计内容,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万元作为定金。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进度款万元。 3、设计成果完成后,甲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4、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1)现金支付;(2)银行转账支付;(3)支票支付。 五、保密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文件均属保密内容,任何一方不得出于营利的目的,将其中的文件披露,复制或者转让给他人,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到的一切损失。并须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7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委托方名称(盖章):设计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鉴证意见(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8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xx。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年月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意见: (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9 本合同书由与于日签署。设计人按先前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了相关专题论证和第三方审查工作。现因建设地点附近拟建,对本工程影响较大,属于重大设计变更,需易地重新设计,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形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鉴于工作量和成本变化较大,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设计费人民币。 二、本费用包干重新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上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全部设计文件编制、出版费用,咨询审查费用,以及为满足审批要求而完成的设计工作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的总金额是完成协议书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在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业主预付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交业主后3天内业主支付总费用的40; 3、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总费用的40; 4、本协议书费用为补充费用,不重复留质量保证金,原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变。 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业主: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10 建设公司单位: 设计公司单位: 一、建设工程名称 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 二、建设工程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作为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作为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作为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建设工程乙方义务 1、作为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 2、作为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作为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建设工程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元。 五、建设工程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建设工程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设计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设计合同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 阶段:;投资:; 设计费:;序号:; 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 费率:;估算设计费:; 层数:;建筑面积:; 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万元):;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邮政编码: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工程设计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饰工程设计,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设计范围: 4、设计造价: 5、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内容实施。 二、设计周期 1、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周期:合同签署日后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周期:甲方确认深化设计方案后工作日; 3、乙方提交阶段工作的局部设计调整、变更文件周期:乙方签收甲方设计调整、变更的书面要求后工作日。 三、双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须甲方逐项确认。 2、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如不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并提交图纸。 3、经甲、乙双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如有施工工艺、工期及造价等方面异议的,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确认签证为准。 4、乙方设计有变动之处须提前向甲方提请设计变更通知及情况说明,由甲方认可,提供相关设计变更图纸文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以更新的阶段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单形式实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设计变更要求,作为设计单位的乙方需满足变更要求,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效果损失及责任。 6、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费。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供针对项目实施前的图纸技术交底,配合设备及材料选购,负责非标施工节点及制作部分的专业指导及监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甲方代表,负责办理甲方事。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要求交底,提供该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应客观、合理,并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4、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日,甲方应支付设计费的作为违约金给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乙方代表,负责办理乙方事务。 2、乙方必须完全了解甲方的设计意图,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乙方对交付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和补充。 4、乙方提供的阶段过程图纸一式份,施工图纸一式份,超出部分图纸费,向甲方实报实销。 5、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甲方不认可时,乙方应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户满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费用。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保密条款 1、甲方应维护项目中属于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设计文件及资料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或给予他用。 2、甲方所需设计内容如为多重空间重复使用,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甲方才可多次重复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 3、乙方也不得不经甲方允许披露上述文件。 七、付款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合同签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元; 2、乙方提交该项目深化设计方案文本之日,经甲方确认,支付尾款元。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定金不予返还。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3、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的赔偿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并交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13 建设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xx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xx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xx万元,建设地点在xx。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xx年xx月xx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xx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xx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xx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xx年xx月xx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xx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xx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xx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xx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 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xx年xx月xx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内容: 2、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在设计执行前,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四、设计方案的时间及其他要求: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需提供有关设计应用的资料、图片、元素等资料。 3、甲方需提供品牌的合法证件,如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等。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合同款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15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 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