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推荐度: 服装购销合同 推荐度: 肉类购销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购销合同 推荐度: 大米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实用的购销合同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贵金属产品的加工销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一)甲方为乙方指定的贵金属原料(含黄金首饰、金条、挂件、电焊工艺品及其他贵金属产品等,一下简称产品)的加工供应商。 (二)乙方向甲方采购2500g黄金板料、饰品,单价271元克,价值金额人民币677500元。 二、质量条款 (一)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成色达到国家规定的成色标准或乙方具体要求的成色。 (二)甲方负责按乙方订单要求的款式和数量向乙方提供的黄金饰品或其他贵金属饰品。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按乙方订单加工的货品后三天内,对货品的成色、外观进行鉴定,如有问题立即退还甲方,超过五天不退的,视为对甲方提供产品的品质的认可,今后退回只能当作旧料回收处理。 三、销售货款、加工费结算条款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销售货款(包括金料)必须在甲方发货后,甲方将按照逾期未付的款项(包括金料)的金额,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收取资金(金料)使用费。 (一)乙方在每月十日前,必须按照甲方计算的前一月乙方应付甲方的资金(金料)使用费的金额汇(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待双方对完账后,如有不符,则多退少补。 (二)甲方向乙方销售贵金属原料的价格按双方确认的甲方当天报价执行,甲方每日根据市场价格及购入成本,确定当日价格。如果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欠金料不折价的,甲方有权强行折价,并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款及费用(含空仓费)。 (三)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乙方提供委托书指定)与甲方财务部在每个月十日前做好对账工作,《对账单》由甲方财务部每月6日前提供,如无异议,乙方指定人必须书面向甲方财务部确认。如有异议,须在收到《对账单》2日内提出,以提查找原因,超过10日如没有收到乙方提出的异议,甲方视同乙方已经 确认。 (四)乙方只能将所有的款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或专门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收,不得将款项交给任何个人收。 四、交款条款 根据各批次的货品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如下的交货方式: (一)自提。指双方由甲方经营场所进行货品及金料交收。乙方在甲方处加工货品由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提货、交料,指派的专人必须持有乙方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提货委托书》。 (二)寄货。指通过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将货品寄交乙方收。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寄货的,寄货发生的费用(含邮寄费用、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每次寄货前书面委托甲方代办寄货,承诺承担寄货途中的货品安全风险,并购买足额的货运保险。在寄货方式下交货,乙方必须先预付足额货款及相关费用,不得赊账。 (三)送货。指甲方派人送货到乙方处交货。 购销合同篇2 供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需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购销合同篇3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桥架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见附表一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送到工程施工现场。 第五条验收方法:现场验收。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价款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即元;桥架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的总价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建设方、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现场协调。 2、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生产、生活配套用房、用电、用水等设施协调。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全部图纸及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因图纸及技术资料差错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桥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经现场验收合格。 2、乙方保证电缆桥架的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合同变更 1、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若甲方提出要求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4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商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其他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购销合同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e。a5000cag 2、挥发份:ad22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ca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ca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XXX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ca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ca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ca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cag5500cag内,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cag5800ca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ca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ca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6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产品价格规定; 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罚款。 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罚金。 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罚金。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罚金。 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罚金。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 购销合同篇7 卖方(甲方): 乙方(甲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款、交(提)日期。 二、质量标准: 三、质量要求: 1、根系发达,须根多。 2、苗木健壮,树冠匀称。 3、无检疫病虫害。 4、茶花:P250以上,h300以上;高杆桂花:D9cm以上,杆高150cm以上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5、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四、检疫约定: 五、验收方法: 乙方出具供货清单,甲、乙双方专人按合同验收标准当场验收、填单、签字。 卖方负责苗木的检验、检疫,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协商变价处理,严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当场抛弃。 六、交货地址: 七、运输约定: 由乙方组织车辆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计入苗木价格,甲方收货后甲方指定地点先行垫付。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卸货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预付款贰万元。每车货品的上车由甲方负责,甲方按实际验收情况货品上车后付清货款的70,余款待乙方发票到位及20xx年10月1日养护期满结清余款。 九、违约责任: 双方均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承担。 十、其它约定: 本次提供苗木,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苗;乙方需提供与合同名称一致的。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银货两讫失效。 采购方(甲方):(盖章)供货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