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经典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车牌:粤AU3U20;车辆识别代号:LHGGM2651B20xx604;发动机号:2318580;品牌型号:锋范牌HG7154CAA;租车期限自20xx年7月5日至20xx年10月4日。租还车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8号; 2。甲方按每月43002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签订协议后预付租金4300元和押金8600元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押金和租金收据,用车辆期满后凭押金收据在10日内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扔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的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任险缴纳养路费。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有违章情况所产生的处罚(包括扣分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雅芳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0元清理费。 8。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日收取每日超时费150元日; 9。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权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10。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有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拍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需允许的驾驶人员。 15。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钱,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6。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现报告单。 17。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他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设备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设备名称:xxx 1。2、设备的规格型号:xx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服务范围 2。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于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及其它损失无连带责任,不负责任何赔偿; 2。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仅限于在x区域使用。 2。3、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用来运输的货物包含。 第三条、租赁价格结算方式: 3。1、租赁价格x。 3。2、结算方式:根据乙方使用设备实际情况,乙方为甲方充值油卡相应油费以抵运费,充值油卡后若有剩余未结清运费,每季度末乙方按照未结清运费的50结算给甲方,剩余未结清部分,年底一次结清。 3。3、其他。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租赁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租赁设备给乙方,甲方只负责设备的出租、设备的调度。车辆如果不服从甲方调度,第一次罚款200,第二次罚款500,第三次停运一周,三次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5。2、乙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用承担责任。 5。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范围内使用设备,不得超范围使用。 5。4、乙方租用甲方设备时,必须保证甲方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需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其他。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不能协调达成一致时,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传真、信件及补充协议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邮码:邮码: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2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 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 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时间: 车型: 日租(元天): 协议价: 押金(元天) 接送机 接送机 备注:5天内;5天以;市至机场协议价 租车: 1)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 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 3)燃油费自理 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 注: (1)市内、市内指机场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分按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五一节、十一)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市区机尝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分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XX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万元,共计XX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月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2、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5、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8、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9、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 电话: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工作内容: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轻型普通货车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因工作需要,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作为工作用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四川a6mj52车型:轻卡 业主:邱继川业主地址:新都区军屯镇武陵村1组。额定乘客:3人 车辆保险:对投保车辆的年度审查:已审查 二、租赁价格和结算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汽车的价格为6000元月,每25天结算一次。结算时,甲方应开具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赁日期自20年12月20日起至乙方单方面停止租赁时止,但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办理停止租赁手续,本协议终止。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审核,性能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和可靠性高; 2、甲方必须购买车险并缴纳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费用,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必须自行驾驶或聘请专职司机驾驶。如甲方允许其人员驾驶(如甲方不制止,视为许可),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车辆必须随时服从乙方调度,随叫随到,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6、甲方应按车辆维修规定按时维修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维修,乙方每月给予甲方12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超过期限的,甲方必须提供同等条件的其他车辆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甲方因年度汽车检查、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个人事务造成工作延误的,乙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发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租赁车辆燃料费由乙方承担,包括租赁期内的年度路桥门票;乙方应承担甲方按照车辆维修规定按时维修车辆的维修费用。 2、按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调度甲方的日常驾驶工作,确保驾驶安全。 4、除上述第1、2条所列费用外,其他所有租车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六、如甲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费用或年审 视为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各类证件丢失,承租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金额不包括自驾车和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必须自带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开机。 如需更新联系电话,必须提前一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存储。如果因联系或故意拖延接听电话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合同应立即终止,并扣除当月的所有租赁费用。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