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合同 推荐度: 公司的借款合同 推荐度: 正规的借款合同 推荐度: 详细的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荐】借款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的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一、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借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五、借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在五日之内将借款放出,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甲方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为,开户人为。 六、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款,并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乙方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为,开户人为。 2、甲方可以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性还款,也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分批还款。 3、乙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 七、保证条款: 1、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当期规定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不动产、银行资产等进行处理,并按银行当期规定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还款的除外)。 3、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据和收据,以银行转账的记录作为借款,还款到账的依据。 八、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壹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借款的合同2 客户编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银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元,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元,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四条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项帐户: 甲方开立在银行的帐号为的帐户。甲方指定的户名为帐号为的帐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来源: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八条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第十五条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人(签字、盖章): 时间: 出借人(签字、盖章): 时间: 借款的合同3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 1。甲方拟与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万股股份; 3。乙方因资金紧张、拟向甲方借款以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甲方拟向乙方提供相应借款。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下简称“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等借款。 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双方同意,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消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4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年月日 乙方:(借款方)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5 贷款方:身份证号:住址: 借款方: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某某年月起至某某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6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借款用于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短期资金周转。 一、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陕西中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借款人民币写)(大写)。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乙方一次向甲方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如果甲方急需资金,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实际借款时间和规定的利息率计算利息,退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三、借款利息 自乙方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收到款项金额计算利息。月利率,按季度付息。借款利息以及到期本金的偿还账号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四、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甲方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付息。 3。若乙方至借款期满,未履行还款义务,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借款的合同7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甲方因原因,不能如期归还年月日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审查后,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乙方借用的人民币(大写)整,于年月日到期,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日 第二条签订延期合同后,借款人、贷款人仍按原借款合同中各项条款履行。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8 出借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9 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借款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使用。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为百分之。 三、借款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一次性还清本息。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借款期限满个月之前还款,则乙方应按个月的借款期限向甲方支付借款的利息。 2、如乙方迟延还款,则每迟延一日,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担保: 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借款人抵押给甲方,担保人抵押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还款,则甲方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担保人: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0 甲方:,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上海塑胶有限公司 丙方:,男,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210,350。00)供乙方购买机器支付首付款使用,该款于20xx年某某月某某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借款收据。 二、利息 上述借款按每月2的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应当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该月利息。 三、借款期限 乙方所借上述款项的期限为六个月,至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止,乙方应当于到期日后三日内(即年月日前)将本金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210,350。00)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借款,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总借款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则根据借款剩余时间占总借款时间的比例乘以前款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不可抗力和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借款的除外。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当月利息,则每逾一日按该月应收利息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产生的利息,并按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若乙方到期未偿还借款本金的,则每逾一日按未还款部分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担保 (一)乙方将机器壹台抵押给甲方,作为前述借款的担保。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将该机器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作价处理,甲方对所得款项具有优先受偿权。 (二)丙方陆某某为乙方的上述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若乙方违约,则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2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贷款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借款人姓名: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还款账号: 保证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 传真号码: 出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传真号码: 抵押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二)借款用于。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账号:。 2、账户名称:,账号:。 3、账户名称:,账号:。 第六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元,还款日为每月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八条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介绍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3 借款人: 地址: 电话: 贷款人: 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还款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第五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保字号〕。 (2)由(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抵字号〕。 (3)由(出质人)提供(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年质字号〕。 第七条违约事件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 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至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借款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元整()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名): (盖章)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借款的合同15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该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乙方借款的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为月利率,利息按月支付;借款到期后,本金一次性偿还。 三、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四、丙方对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丙方担保的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两年止。 五、因本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身份证上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