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员工合同 推荐度: 学校聘请兼课教师协议 推荐度: 聘请顾问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聘请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聘请的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聘请的合同1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因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4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5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6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 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聘请的合同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京融律代字第号(以下简称甲方) 因纠纷一案,委托市京XX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聘请的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年月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 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人民币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咨询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聘请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用人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单位厨师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 (二)、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单位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四)、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验收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五)、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着干净、整齐,定期进行体检。打扫好食堂的卫生,并定期消毒。 (六)、乙方不得将店内菜品制作技术随意传授于他人,不得将店内秘制酱料提供于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终止合同。 (六)、严格执行单位的作息制度。 (七)、虚心听取意见,服从单位安排和管理。 (八)、乙方必须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 第三条工作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月工资3000元,全勤奖金200元。 (二)、甲方在每月10日钱支付上月工资。 (三)、工作业绩表现佳,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在期末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因乙方工作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迟到、旷工、规定外请假,均按本店制度扣除相应工资。 (六)、乙方每月有两天假期(假期不定在节假日、周末)。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聘用期间,如乙方泄露本店配方及菜品制作过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工资及押金20x元。 (二)、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押金。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不得在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违反赔甲方违约金20x元。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当月工资按天计算。 (五)、乙方需给甲方20x元押金,如合同到期,乙方没有违约,甲方按时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不需要再继续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合同期 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必需重新签定合同。 第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 聘请的合同5 甲方:(家长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学生姓名,寝室号及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协议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授课学生于每个星期的时间,在地点,教授课程。时间和要求一经商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有变故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另一方,并报勤工助学中心。 二、劳酬方式 甲方于每个月的。日,现金支付乙方上个月家教酬金元。(参考标准: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门课程的授课劳酬最低标准分别为元小时,元小时,元小时。特长类家教劳酬和交通费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劳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乙方必须与中心保持联系,定期向中心汇报家教情况。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勤工助学中心各执一份,由勤工助学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请的合同6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住家家庭教师。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无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终止条件为: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务 (一)辅助丙方(甲方女儿)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复习巩固。 (二)送丙方上学,并为丙方准备晚餐。 三、工作时间 (一)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最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点; (二)乙方实行双休制,即周一至周五工作,周末休息;如需乙方周末工作,甲方应付30~50元每小时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三)对于合同规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绝;如需乙方在规定时间外工作,甲方应征求乙方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乙方工资为人民币XX元月;另乙方需补贴甲方生活费人民币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五、福利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单独住房一间以及简单家电 六、责任 (一)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二)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三)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聘请的合同7 一、培训中心聘请籍(外文姓名)(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至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受聘方(签章): 附件 附件1:教师职责 一、所聘教师应能承担中心给他安排的全部课程(在中心或在外教授),同时保证不断提高授课质量。 二、教师需遵从中心每周课程安排,每周课时约20节,但在生源和已开设班级数目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酌情增加。 三、教师应能承担一学期的全部课程(经主任同意的特殊安排除外),应参加教学讨论会议,必要的话,应准备小测验及试卷,应服从临时的换课安排。 四、教师仅能在学期之间及中心的假期间休假。 五、除中心主任预先同意以外,教师不能在外工作。 六、教师应遵守培训中心及的规章制度。 附件2:关于籍教师的意外保险 语培训中心将为来中心任教的外籍教师购买公司的保险,险种为综合个人意外保险,年保费约为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意外身体及断肢元人民币 意外医疗费赔偿元人民币 公交双倍赔偿元人民币 每日住院现金元人民币 手术费保障元人民币 语中心将承担教师保险年保费的30,其余70将由教师个人承担。 聘请的合同8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聘请的合同9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四川博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 〔诉讼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进行诉讼。 〔非诉讼案件〕 就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1。2。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 1。3。律师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1。4。律师费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定额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元。 (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总额为元。 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时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元;其他律师每小时元;律师助理每小时元;秘书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0。1小时。 (4)其他计费方式 1。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长途电信费用: (2)文件快递费用: (3)复印费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 (5)其他: 1。6。费用支付 1。6。1。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先支付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1。7。联系信息 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1。8。其他约定 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条款 2。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 (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 (3)因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致使原来指定的承办律师不能履行职责,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变更承办律师。若无法联络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变更承办律师的,双方同意: 2。3。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 (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 (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 (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 (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 (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 2。5。滞纳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6。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保密责任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8。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 2。9。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10。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2。11。不保证 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12。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13。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14。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15。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6。争议的解决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 (2)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的,可选择 1。向提起仲裁; 2。向提起诉讼。 2。1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条约定的(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 2。18。生效 本协议自后生效。 签署: 聘请的合同10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1)日常法律范围: 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14、本条所列10条至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2)商标服务范围: 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本条所列17至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围 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距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32、本条所列23至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 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37、本条所列34至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工作方式 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聘请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下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下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之付。 六、下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聘请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有聘专资格证书,必须在外教到学校后2周内与其签定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签证,居留证,专家证等手续。 2。向外教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3。对外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国家外专局标准为依据)。 5。配备合作共事人员,协助教学管理和生活指导工作。 6。按时支付外教的报酬,严格按合同兑现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时结算本中心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学校(企业)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外教。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外事工作进行协查和评估。 合同期间免费为甲方提供外事咨询。 四、服务费的收取 本次服务共为甲方聘请外教名。甲方需在外国专家(外教)到甲方单位(学校)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服务费未按时支付,所产生的滞纳金按每天2额外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六、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诉讼费由违反合同方支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聘请的合同13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住家家庭教师。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无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终止条件为: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务 (一)辅助丙方(甲方女儿)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复习巩固。 (二)送丙方上学,并为丙方准备晚餐。 三、工作时间 (一)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最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点; (二)乙方实行双休制,即周一至周五工作,周末休息;如需乙方周末工作,甲方应付30~50元每小时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对于合同规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绝;如需乙方在规定时间外工作,甲方应征求乙方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乙方工资为人民币XX元月;另乙方需补贴甲方生活费人民币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授课时间规定为:每周。 4、甲方支付乙方之薪资为时薪:元整,津贴项目有:伙食津贴:每月元,交通津贴:每月元,其它津贴每月元;薪资支付时按其实际授课之时数计算之。 5、薪津发放定为每支付一次,定于日为固定发放日,如遇假日,甲方应提前准时支付乙方薪津,不得延误。 第二条请假、迟到:a、乙方如遇有迟到之情况发生,应务必礼貌性知会甲方。 b、每月迟到三次(含)以上或当月累积迟到三十分钟(含)以上,甲方得以扣罚乙方元薪津,乙方不得异议。 2、病假:a、乙方如遇有身体不适,不能授课;应提前于小时前,请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请病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3、事假:a、乙方如遇有事不能授课;应提前于日请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请事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4、特殊情况:如遇有台风、地震之不可抗力之天灾因素,甲乙双方应依所在区域之人事行政机关之休假公告为准则,缺堂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第三条家教老师应有之教学态度、开课前,应充分准备教材并了解学生的学习背景。 1、家教老师之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示范影响,请塑造端正形象。 2、请重视服装仪容。 3、不因个人情绪影响教学。 4、多给学生正面的鼓励。 5、教学应具应有的热忱。 6、与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师生沟通关系。 7、学生之学习状况,应与家长建立固定沟通管道,站在关怀的立场,共同协助学生突破学习瓶颈。 第四条工作规范、乙方不得在授课期间,接听私人电话,中断授课或影响教学质量。 甲方应提供安全之授课场所,不得侵犯乙方之人身自由。 第五条契约终止管辖法院、契约终止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提议终止之一方,必须提前个工作天提出终止请求,否则视同违约。 如有违约之情形发生,甲乙任一方可依据终止合约,若有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签章: 年月日 聘请的合同14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经营的AA酒店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大酒店总经理。 二、聘用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权利义务 (一)甲方行使下列职权 1酒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酒店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酒店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经营,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酒店的基本规章、管理制度;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无权以甲方或酒店的名义贷款; 6不得以甲方或酒店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应于每月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酒店的。财务报表;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甲方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甲方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费用指标 乙方个人每月可列支经营管理等费用人民币元;如超出,则从乙方个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具体把握) 六、工资福利 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月平均预支,年终结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同时还可按公司年利润额的分取报酬,年终结算。 七、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九、违约责任 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或乙方无法定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聘请的合同15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聘请同志为临时代课教师。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聘用协议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聘用单位聘用受聘人员临时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学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在聘用协议内,受聘人员每月工资xx年级综合平均分0分以上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7、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 8、受聘人连续旷职天或一月内累计旷职2天; 五、受聘人员因自身或其它原因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待学校做好后续工作,方可离岗,从离岗之日起协议终止。 六、聘用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镇中心小学各留存一份。 八、此协议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后生效。 聘用单位(签章): 受聘人员(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相关经典阅读 学校后勤聘请人员合同书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校后勤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教师后勤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甲方教师饭菜操作,操作间卫生,茶水供应,餐具消毒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安排调配。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元,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9月1日前和7月1日后工作的按日元付给加班费。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有事有病请假时,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资扣除。法定假日按法律规定执行。 3、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编教职工等同的福利待遇,发放福利时由甲方视学校经济情况酌情处理。 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安排、调度、监督、管理和评价。 5、为乙方提供上班期间的工作服及相关的劳保用品,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须服从,学校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穿戴整洁,热爱学生,热心为师生服务,自觉做好厨具餐具和食堂环境的清洁工作,严格执行餐具的消毒工作。 4、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5、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学校的各项规定,上班期间需在校。 6、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原因致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提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或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年龄超过以下情况: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 5、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 6、参加学校组织体检因患病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7、其它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本合同签订之后,以前职工同学校签订的合同及协议等自行终止。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方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