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 推荐度: 最新银行贷款合同 推荐度: 银行贷款担保协议书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银行贷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贷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银行贷款合同1 农银保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银行贷款合同2 甲方(居间服务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借款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支付居间费用。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居间服务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服务费。 乙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利息:(月)、借款期限:月。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 2。1若甲方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乙方应按照该《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和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月)支付(服务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乙方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资金后,将居间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居间工作的完成 3。1甲方促成乙方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即为居间工作的完成。 3。2乙方私自和甲方推荐的出借人或出借人的亲属在本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签订《借款合同》,视为甲方提供的居间工作。 3。3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收到借款后,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4。2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向出借人作出任何承诺。 4。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寻找出借人,且及时向乙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4甲方应遵守乙方所确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借款期限,当出借人借款利息低于乙方委托的利息时,甲方有权直接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寻找的出借人利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时,甲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方可代乙方签订《借款合同》。 4。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4。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4。7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满足借款条件后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督促借款到账。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乙方在借款期限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 5。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必要的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 5。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借款事项有关的真实信息和证件资料。 5。4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5。5乙方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照约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5。6乙方有义务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对发生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本息偿还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5。7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5。8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或期限届满以后如需向出借人再行借款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都视为该行为与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有关,并自愿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6。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外,还需按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6。2若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拖欠借款本金、利息或利用借款从事违法行为等,导致借款被提前收回的,乙方所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不得要求退还。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借款合同》和取得借款,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之日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3 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贸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能力,为国家多创外汇,需引进 设备,增加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为此,拟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万美元。 经同乙方磋商,达成工贸协议如下: 一、甲方引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用汇万美元,人民币万元,引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审批机关签章后提供给乙方。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产量,产值,创汇。 二、本项目需用汇万美元,由甲方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乙方在甲方年出口创汇的基础上,以甲方新增出口创汇部分归还外汇贷款本息,年内还清。 三、甲方在还汇期间每年需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提供出口产品吨(件、套),乙方保证及时收购,并同时向甲方出具还汇凭证。甲方在还汇期间,新增创汇部分全部还汇,不计留成。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保证产品适销对路。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修改或补充。 六、本协议一式份。由协议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4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条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借款用途为。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借款的利息为,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年月日止。 第二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5 农银抵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 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银行贷款合同6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息计算,按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material);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建设银行各级行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各类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二、贷款依据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代理协议名称、贷款科目必须写全称。如煤代油基建贷款须填写“根据国家计委(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煤代油基建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煤代油基建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条均应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规定填写。 四、第九条、2中“借款到期前日”需认真测算后填写。为便于会计帐务处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可以填写本合同条款未涉及而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便要注意不能违背建设银行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权益。 六、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贷款万元,应于年月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万元(大写)展期(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7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万元人民币(大写:)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左右,每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大写:百分之)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 签订合同后付万元,开工后付万元,验收合格后付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在重庆市银行,申请总金额为1亿元(壹亿元整)的抵押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乙方经本合同授权委托或确认后,与银行及时沟通协调,协助甲方完善贷款所需资料及手续,并协助甲方申请到贷款。 2、万人民币(万元整); 3、支付方式:甲方申请贷款的总额亿元(元整)中,其中,由甲方要求银行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贷款支付至乙方账户,该笔款项不产生任何税费,乙方不承担该笔费用的。任何还款责任,若该笔款项有税费及与银行产生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该笔款项导致乙方产生任何费用,甲方均应向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10 建设项目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共为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从年月至年月,还款期从年月至年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等单位各执1份。 银行贷款合同1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责任人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形式结构层式室厅厨卫 3、工程承包方式:全包 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剩余工程款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施工范围:1、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日本进口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美国大班漆,地面铺设80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76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3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12 承接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 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款项划入名称;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1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14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贷款用途为。 (2)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3)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在)。 (4)利率为每月,利息按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归还账户资金,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和出质人协议折价质押或拍卖或优先出售质押物。赔偿仍不足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九、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有权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折价质押或拍卖或变卖质押物。 十、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押物评估价值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除。 十二、质押品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三、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依法签字并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担保人: 保证人: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15 农银质借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出质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加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物评估价值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