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标准版 推荐度: 房屋租赁及居间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精选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房屋情况: 地址: 面积:年代:朝向:产权证号码: 电表:总峰谷水表指数:煤气指数: 室内设施: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出租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出租价格元月。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个月。物管费用。乙方在出租期限内每个月一次性付给甲方房租及物管费用,且提前天交付下次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租押金元。(到期验房、结算各项费用后多退少补)。 3、出租期限内,乙方保证上述房屋内装潢及室内设施的。原样性,不能改动室内的建筑结构及固定设施。如需改动应得到甲方许可。合同到期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走及损坏。 4、出租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约定的出租价格,乙方不得转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5、出租期限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及时交纳。 6、出租期限内,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利用此房从事违法活动。 7、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国家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须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 8、出租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一个月出租价格的违约金。并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合同到期不论续租与否甲乙双方均需提前天通知对方是否续签。 10、备注: 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经济往来另以字据为证。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2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坐落在给乙方居住使用。并预付作为押金,租期年,从年月日算起,租金一次性付清。 二、租期内该房屋的煤气、水、电、物业由乙方支付。 三、水表字、电表字、煤气表字,以后发生的费用及卫生费、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改变结构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五、租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房屋,否则退回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前交回房屋,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租金。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公共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接触或续租合同事宜。 七、违约责任:给付定金的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所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执行。 九、由于煤气、电器、水等使用不当,引起的各项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年月日于签定。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