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简易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最新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合作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借款协议书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鉴于甲、乙双方系恋人关系,甲方于年月以代为偿还多笔债务的方式总计出借给乙方共计人民币元整(元),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分期偿还甲方借款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双方明确,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日前至少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元,以该还款标准计,乙方共计需偿还期。乙方还款超过元的,则还款的期数依实际情况减少。 二、甲方接收乙方还款的账户为实名开立于银行的储蓄账户,银行卡号为,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三、双方明确,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还款则以上借款共计元不收取借期利息。 四、双方明确,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有逾期还款的情形,则自逾期的当期(包括逾期当期)开始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标准依据上一个自然月人民银行公布之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作为违约的救济,甲方同时可以宣布整个借款全部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偿还剩余所欠款项。 五、甲乙双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认对本协议的字、词、义清楚明确,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节,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若对本协议发生争执,则双方应当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择诉讼方式处理的本协议所附地址可以作为法院送达的地址。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借款协议书2 出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借款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为保障甲方借款,乙方需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或与第三人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借款合同的从合。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鉴于,年月日,乙方因所需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约定借款期限为年,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利息为月息年息。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条后,甲方于年月日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转账借款总额万元人民币,乙方确认已收到该笔款项。现因家中经济条件变更,乙方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延长乙方还款期限,双方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如下: 一、借款总额:自年月日起,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共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用途:乙方承诺该借款的用途为用于支出。 三、借款利率:双方协商一致,借款利息为。 四、还款期限: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还款,全部清偿。超期还款期限的,按乙方拖欠金额的月息计算资金利息,直至乙方全部清偿为止。 五、其它: 1、若因乙方无故拖欠、不予偿还,导致甲方不得不进行催收或诉讼而产生的。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予以废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借人签字捺手印):乙方(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努力,取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持投资甲方亚麻深加工项目,投资贷款(双方投资合同于年月日兰洽会签约)。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调理,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于20xx年5月18日签订 借款协议 因投资方失约,失去联系而终止执行。 二、经投资方兰州海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12月23日通知,甲方项目投资款已经通过上级部门列入年计划于元月十五左右拨款。 三、甲方投资款到位后,给乙方投资收购,临汾市腾飞达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全部股权,先计划拨伍仟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甲方投入4仟万人民币,并另借给乙方2仟万人民币,甲方占全部股权。 五、乙方名义收购,临汾市腾飞达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除甲方投入借款6仟万人民币,剩余部分有乙方自筹。 六、乙方自筹款4前万人民币,接临汾市腾飞达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收购合同规定接时不到款,甲方在接时投入4仟万人民币,所收购全部股权甲方占百分之八十,乙方占百分之二十。 七、甲乙双方派人陈列管理机构,甲方派人主管财务,乙方主管经营。 八、款到位后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合同在乙方所在地公证。 九、未经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5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用于向甲方支付下料生产定金和货款。该款专项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二、该款自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汇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姓名:账号: 三、乙方于年月日将该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将该款挪作他用或乙方存在甲方认为不宜继续借款给乙方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借款到期乙方不还的(除双方谈妥合作业务续延外),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五、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及有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利息进行连带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借款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8 甲方:身份证:电话: 乙方:身份证:电话: 保证方: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用于建房投资,甲方于20年4月23日将现金壹拾万元整交付于乙方(乙方以出据为准)。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1(即壹拾万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计算。 三、借款期限:20年4月23日20年4月23日。 四、还款日期及违约责任、有关事项: 乙方需在20年4月23日将到期借款壹拾万元和资金利息壹万贰千元共计壹拾壹万贰千元按时交付给甲方(甲方以出据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在该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还清时,该合同即顺延,但在顺延期间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至本息结清、还清后,该合同即终止。 乙方承诺用家庭财产及住房(实物)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申请)处理抵押品家庭财产及房产;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权终止。 五、保证条款: 乙方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甲方有向保证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有履行连带责任的义务。 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地址:日期: 乙方(签字):地址:日期: 保证方(签字):地址:日期: 借款协议书9 经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份,公证机关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贷款方 贷款单位(章) 审批组长(章) 信贷员(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人(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借款协议书10 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现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甲方借款。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大写):(注明:有借条凭证)。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偿还借款或欠款,具体还款计划看附则。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借条凭证及本协议妥善保管,在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款项后一起交还乙方。 第四条、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乙方主动偿还借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到期债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偿还全部 债务,并按借款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日期:日期: 附则 还款计划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第一次还款日期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甲乙双方约定第二次还款日期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次还款日期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现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偿还欠款。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注明:有欠条)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偿还欠款及还款计划 甲、乙双方约定第一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甲、乙双方约定第二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甲、乙双方约定第四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次还款日期为:农历年月日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保证 对乙方交来欠条及本协议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欠条单证及本协议完整交给乙方。 在未到甲、乙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前,不对乙方讨要欠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 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甲方的欠款。 在签订本协议之日重新更换欠条并交付甲方。 第五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每万元贰佰元计算。 四、借款期限:十二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借款本金归还和利息的支付: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期限届满未能全部归还本金和利息,乙方除照付利息外,还应按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加计违约金给付甲方。 每月利息应于每月25日前存入甲方在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不得拖欠。乙方迟延支付利息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提前要求乙方归还本金,并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2、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3、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七、本合同涉及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一、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四、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五、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六、抵押人应保证该抵押物权属没有争议,且本人及其家人不得以该房屋是唯一住处等任何理由抗辩执行。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并经公正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和抵押登记部门各存一份。 三、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3 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保证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借款方于年月日向贷款方借款元,用于,按农借合字第号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方应于年月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现由于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到年月日偿还。 第二、延期后借贷双方及保证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宜仍按农借合字第号借款合同执行。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经办人章保证担保人xxx、xxx、xxx保证人xxx(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协议书14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一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十八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九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二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5 合同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 土建平方米万元; 其它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证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项目借款合同 项目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