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万千百拾元每月,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租用时间于签订当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附房屋钥匙3个(其中外门1个;内门3个),退房时一并返还甲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完整、安全、卫生等每隔〔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小区管理条例规定。 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屋墙面整洁,门、窗及甲方其它资产设施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预交元,每季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收费单价结算; 2宽带、电视需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标准缴纳开通维护费; 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以租用时间提前预付; 4; 5。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附件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房厅,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产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3。房屋内现有财产及数量: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租赁房屋用途为:。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月、季、年)(大写拾元整),支付方式:。 2。保证金给出租人。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前的最后一次支付中抵顶部分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例如房屋租赁税等。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承租人在 (1)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水表数;电表数;天然气表数)。 (2)供热费由方负责。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乙方营业中所发生的纠纷,罚款等经营上的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房证复印件做任何使用。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向乙方交房前妥善处理。交房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产权,但应当在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再行转让他人,新的房屋所有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要予以承受。 3。当乙方经营不善时,在租赁期内甲方允许乙方进行合法、合理的房屋转租。并且根据此协议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甲方需将保证金金额退还给乙方。 4。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耗损已包括在租金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证金。)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每隔助配合。 4。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给乙方,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因国家征用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否则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租赁房屋,逾期拒不交付,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未承担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或者无权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需要征用租赁房屋(除国家征用所获得的补偿之外)使甲、乙双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互不承担责任。注:因上述两个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押金全额返还乙方。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一发生下列问题时,甲方业主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押金,并由乙方按月租金的壹倍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应于解除之日起在7日内搬离。情节严重者乙方应视甲方业主的实际损失情况向甲方业主支付补偿金: 1。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将房屋进行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作为非居住用途进行使用或从事非法活动时。 3。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拆除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内部的电力管线上下水消防等系统和设备,以及装饰家电家具等。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妨碍其他租户或者业主正常居住。否则,经其他业主或者业主投诉2次后,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二其他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内注意防火防盗和租赁房屋内任何部分的卫生的保持,附属物品的安全使用等。如发生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乙方访客行为的怠慢而未进行预先防护等而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地对甲方业主的房屋或附属物品造成损失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业主进行索赔。 2。经甲乙双方及中介3方共同确认,乙方系拥有自有房屋的非拆迁户。 3。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如该房屋遇政府征用征收收购导致拆迁腾空房屋及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时,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并且对拆迁款等的分配不表示任何异议并不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4。在租赁期内的采暖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热部门进行缴纳。如不需使用采暖设备时,乙方要在采暖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业主。甲方业主会通知供热部门进行停止供热的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因停止供热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如过期未缴或擅自拖欠采暖费等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甲方业主有权对乙方提出相应地赔偿。 甲方: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中介机构: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路弄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补充协议中,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证书编号。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的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付叁押贰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计元;乙方应于每 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天不交纳房租(由于乙方原因),则甲方有权非正常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关系正常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以乙方。 四、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设备、有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或分租。 4、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利用屋内电话申请任何通讯类型产品。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该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 3、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结清本合同内规定支付的费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日期的租金后,将剩余租金归还乙方,另甲方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伪约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市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连同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零元整(租赁起始日期开始的5个年度内甲方免收乙方房屋租金),第5个年度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租赁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市区街号)的商铺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阳光小区东侧c2商5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程度:大理梯和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每年房屋租金为元(人民币),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元,若房屋设施及装潢被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偿,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后退回乙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8 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平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方(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房主): 乙方(承租人): 一、甲方将市路号楼单元室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支付现金元(计大写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法纪,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以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任何的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对租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者转借他人,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了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水、电、暖、气、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水、电、暖、气、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承租到期时,需由双方确定无拖欠水、电、暖、,电视、物业管理等款项。以上条件为甲方退给乙方押金条件之一。 六、有关退租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的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回收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退租、转让以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的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以及有关物品,如果租房内的所有物品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退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提增,提增幅度根据市场因素情况确定,一般在到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凡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屋内设施包括基本房屋自带的水、电、暖、气设施、另出租屋中家具有,以上家电均为房主所有,暂交承租人使用,请务必小心爱护使用,不得将家中物品以出租外借等形式挪作他用。租期到期之时,在房主确认屋内房主自有物品完好之情况下退还押金。以上物品如有损坏残缺,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赔偿款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款超过押金额度的,房主有权追讨。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商铺出租合同书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出租房房产证编号:承租房房产证编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六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大写:仟佰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张 (2)衣柜子个 (3)洗衣机个 (4)热水器个 (5)桌子个 (6)椅子个 (7)沙发张。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吨;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第层,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元整。水电费用由交纳,最后以表数结算。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下次交款时提前天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取暖费由甲方支付,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4、;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一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超过交款日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个月租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政府拆迁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入住时:水表号;电表号;煤气表号。 备注: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路(街)小区栋(幢)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按个月结算一次。首次房租(仟佰拾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以后三次房租(每次各仟佰拾元,三次合计柒仟陆百伍拾)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押金支付和押金退还方式均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甲方约定账号: 甲方约定账号账户名: 甲方约定账号开户行: 乙方约定账号: 乙方约定账号账户名: 乙方约定账号开户行: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捌佰伍拾元,甲方应在租期满时(年月日)归还乙方押金捌佰伍拾元。 六、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 七、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承租期间管理好承租房屋,承租房屋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十、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剩余物品(米床、床垫、沙发、茶几、玻璃餐桌、衣柜,热水器,电磁炉)乙方必须保管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如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热水器或电磁炉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及甲方原剩余物品交还甲方。 十一、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二、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共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先支付甲方相关的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租房押金元。同时交付房租个月租金。并于租金到期前7日内交付下一季度即3个月租金,以后以此类推。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六条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出租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保证房屋能正常受用。 (二)承租方责任 1、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按合同规定及时缴纳房租及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 3、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改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 4、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5、承租人不得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 6、在合同期满前贰个月通知出租方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的续签或退租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应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2、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的费用及设施进行验收并交接。若承租方未按时或超出合同一周仍未搬离,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3、承租方在拖欠房租超过7日即视承租方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一周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私自在承租方屋内进行装修、改建或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在接到搬离通知7日历日内必须搬离,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5、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第八条房屋交割清单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门牌号为。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租赁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水表、电表、燃气表现数)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该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房屋权属: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租赁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约定将租赁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2、租金以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首期个月的租金元及保证金元给甲方。此后乙方按每期提前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1)现金方式:,交付地点为:。 (2)银行转账方式,乙方转至以下账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 4、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负担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应付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垫付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在租赁期内,甲方提出进行维修的,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的残值损失。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证金,甲方可以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日,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退;若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违约金。 5、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并以甲方验收合格为退房标准。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6、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如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租赁登记,乙方应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登记导致被处罚或发生其他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解除、终止登记手续的,乙方应提供配合。 3、双方联系方式为合同抬头处所填写,如有变更,则及时需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仅需按此地址发送邮件或电话通知即可。 乙方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5、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甲方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将本租赁合同顺延。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时间后三天仍未搬走的,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处置。 7、租赁期间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