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个人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咨询服务合同【热】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咨询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定立本合同,由乙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中心站点数据资源系统,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 第一条服务内容由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网络广告服务要求及标准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广告类型: 发布位置: 图片属性: 内容提供: 服务费用制作费用: 发布费用: 附加服务费用: 合计: 具体要求: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一条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 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2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络广告。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 4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网络上发布广告;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发布广告,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中等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有权立即单方面撤除广告,并通知甲方澄清事实,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服务费用; 6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第三条违约赔偿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广告服务费用总额的的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 3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总额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4如由于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证明材料中有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 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问题,甲方必须独立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服务付费及支付方式 1服务付费:本合同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元)的广告服务预付款; 2)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正式发布甲方广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元)的广告发布费用; 3)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为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元)的广告服务余款。 第五条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制作方所有,即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合同终止 1如甲方不能提供广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或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成分,或因此 第三方的法律诉讼、经济索赔要求等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保密 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同意不得使 第三人接触或向 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八条免责声明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电信网络故障、病毒或网络攻击等情况造成乙方网站中断服务; 2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疫病、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广告服务时间完成时为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2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支付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合同总额50)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预订金后支付给乙方。 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履行义务本合同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告知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务必不得泄露。 五、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六、免责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七、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预订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3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融资方案、实施融资方案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有限公司设计组合融资方 案、帮助实施融资方案,并协助本项目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如果在融资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甲方和投资方(出资方)一致认为用甲 方或投资方(出资方)的关联实体作为合作主体更有利于项目建设,则本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仍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相关内容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 第三条甲方必须确保项目的合法、真实性,所融资金合法使用,融资意愿真实,委托纯属自愿,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并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如未书面说明的,乙方有权视项目情况与拟投资方进行沟通。 第五条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起24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及关联企业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可得利益赔偿。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方案设计、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促成甲方与拟投资方(或拟投资方推荐的其他投资者)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即视为完成委托。 第七条乙方不承担甲方与投资方(出资方)任何一方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回答; 2、在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的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选择拟投资方(出资方)。 3、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出资方)签订合作协议(包括后续协议和追加协议)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合作协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属文件;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拟投资方(出资方)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乙方不得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4、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第十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达成相关合作协议后,甲方应按照实际融资额的每年百分之三作为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资金到位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服务费融资额服务费率年限。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融资额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出资方)在其合作协议(包括首次协议和后续协议)中约定的由投资方(出资方)向甲方注入资金的总额,如果投资方(出资方)是分批将资金注入甲方的,融资额为各批次资金的总和。 2、支付方式:如果甲方是一次性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收到资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服务费用;如果甲方是分期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每笔(或每期)分期资金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与该笔资金相对应的服务费用,直至付清服务费用为止。甲方在支付相关费用前,应首先向乙方索要其银行账户。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签发《委托支付确认函》及银行贷记凭证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如果没有按 照上述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则同意按照每逾期1日, 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因此导致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甲方同意继续补偿。甲方应在乙方主张权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条所指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二条保密协定: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有本协议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融资方案的设计、确认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或者补充协议,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向本协议签订地或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项,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4 委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要求 1、咨询内容: 技术研发与创新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与咨询。 市场开拓与产品推广。 管理咨询与信息咨询。 人才培训与交流引进。 材料打印与装订。 2、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规程及规范,乙方进行公平、公正、有效的咨询业务活动。 3、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如有不实,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协议涉及的咨询业务文件的确认及费用的。核实。 按乙方要求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按协议规定方式付款。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协议涉及的咨询业务的具体策划。 乙方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方式、时间交付协议涉及的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材料都应装订成书本式及电子文档。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供咨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出现问题延误交付或导致协议涉及的文件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如果签约后某一方单独违约,拒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将按照协议金额的进行惩罚。 3、乙方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严格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密,如因乙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行为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如果无故拖延时间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修改和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编撰时间之内。 5、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提交的材料需做重大修改或重编,乙方负责重新编制,甲方需增加支付相应编制费用。 6、如果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时间方式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停止相关工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有偿服务的项目费用按市场价收取,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商务信息调查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乙方委托进行商务信息咨询的法律资质和条件,因乙方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而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客户需求组成专业调查小组,为甲方展开商务信息调查服务; (3)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调查成果。 (4)确保各阶段的调查和咨询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5)乙方不得将为家方调查的。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开展商务信息调查咨询工作; (2)为甲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 (3)对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或修改意见,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对委托调查咨询的项目内容、期限做出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三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商务信息咨询费用总计为【】元人民币。 2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3以上费用由甲方通过现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或者诉讼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对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授权人签字: 咨询服务合同6 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咨询服务合同7 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日期:年月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地址:电传: 国公司地址: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国公司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受益人:中国公司 年月日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 咨询服务合同8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1680季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3680季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11800季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30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签约日: 第十条注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咨询服务合同9 项目名称: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市场调研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调研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以双方确认的类产品市场研究计划书,作为依据。 (一)甲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执行。 1。阐明咨询的问题。甲方首先要向乙方说明具体的咨询项目及要求,甲方履行这一任务是乙方进行分析论证的出发点。 2。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应全面,详细。 3。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前者既是甲方的义务,也是其权利;后者是甲方的基本义务。 4。有权无条件的了解乙方的项目进展情况并监督工作质量。 5。甲方如发现乙方的调查结果不真实,有权按照《合同法》中的违约条例处理。 (二)乙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执行。 1。负责项目的设计、试访、执行、分析与质量控制。 2。按照约定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乙方要尽可能地收集与咨询对象有关的信息,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为甲方的’技术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参考方案,提出具有较高水平和参考价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 3。保证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约定要求。咨询报告是甲方进行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乙方在技术咨询工作中,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力求咨询报告的先进性、可行性。 4。整个项目结束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数据报告、口头报告、及实地技术报告等(具体况按计划书要求为准)。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款,取得项目费用。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三、研究项目报告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1。本调研项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协议项下市场调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报告、分析数据、分析结论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向第三方提供并从中获利,但甲方有权自行使用。 2。本条第2款所约定之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限制。在该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调研项目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 3。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与本调研项目之雇员遵守本条规定,若参与本调研项目之雇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研究成果的评价方法: (一)调研项目内容、形式、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 (二)调研项目的进行: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为调研项目所做工作进行无条件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调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如实将调研项目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调研项目的完成验收: 1。乙方应按照协议及计划书约定的方式及进度进行调研工作,并于年月日前按照协议和计划书的约定时间、地点、方式向甲方提交调研报告及有关文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调研报告之日起日内按照计划书的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但甲方认为调研报告经过补充或修改能够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协议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2。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本协议费用总金额的预付款;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如期完成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付清本次项目费用之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执行执行。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置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经双方协议后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2。因不可抗致使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执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如乙方违背计划书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并收回预付款。 3。当事人一方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执行、第一百一十三条执行。如乙方调查中出现不真实的情况,由此所导致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并且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对于接触到的项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甲、乙双方同时违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执行。 6。因质量问题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三条执行。 7。甲、乙双方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而解除项目合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他(含中介方权利、义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包括如下附件: 5。计划书: 6。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0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1。1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1。2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二。服务内容 2。1个案咨询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门咨询服务。甲方每次咨询将就一个劳动争议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2。2电话咨询服务:甲方对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仅就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进行免费电话答疑。 2。3劳动争议成本评估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劳动争议成本评估申报表》。在乙方如实填写申报表后,甲方将在一周内为乙方制定《劳动争议成本评估书》,列明解决该争议的各种法律途径并估算每种解决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后为乙方推荐最佳解决方案。 2。4劳动争议代理服务: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代理调解、谈判以及诉讼。此项服务甲乙双方须另签《委托代理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中英文劳动法律汇编: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务的乙方免费提供两本活页式的中英文双语版的《劳动法律法规汇编》。以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附英文翻译件。 2。6经典案例汇编:甲方每两个月免费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语版的案例汇编。 2。7讲座及各项研讨活动:甲方将定期免费为乙方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并组织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 2。8网络服务:甲方为乙方设置客户专用密码登陆甲方服务网站,乙方可免费享用网站设置中的各项服务。 三。服务费用 3。1服务年费为元,乙方须于每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全额交纳咨询服务年费。 3。2咨询服务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汇票、电汇、支票。 3。3对于本协议2。1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可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咨询服务。对于以后的咨询服务,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提供。 3。4对于本协议2。3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将享受特别服务价格:元次。如果乙方就同一劳动争议继续要求甲方提供2。4约定的服务,则乙方可免费接受2。3约定的服务内容。 3。5对于本协议2。4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提供。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各项咨询服务费用。 4。1。2甲方有权指定委派工作人员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不受乙方的干涉。 4。1。3甲方拥有其编纂印刷的资料以及网页制作方面的版权。 4。1。4甲方依据乙方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有权收取额外咨询服务费。 4。2甲方的义务 4。2。1甲方在收取服务费后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一切由于提供本协议中的服务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且有权提出改善意见。 5。1。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要求,经过甲方确认后可接受该项服务但须额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年费以及各项咨询服务费。 5。2。2对于甲方提供的印刷资料,乙方只限于阅读和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进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传阅,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其他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5。2。4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咨询、评估或代理服务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据,否则由于乙方提供错漏信息或证据导致甲方无法达到服务目标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6。1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6。2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约定 7。1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7。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11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2 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元(大写: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3 委托方:济南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下述项目的管理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济南x管理提升常年咨询服务。 2。咨询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详见《济南x管理提升顾问服务常年合作建议书》(见附件一)。 3。履行期限及甲方协作事项: 3。1履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 3。2甲方按乙方的项目进程相关要求提供协作事项。 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本项目的咨询费用为20xx年度人民币23万元整,由甲方向乙方支付。20xx年度的咨询费用,在20xx年底前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4。22002年度咨询费用的支付方式: 4。2。1第一季度乙方提交绩效优化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3万元人民币;第一季度结束前3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5万元人民币 4。2。2第二、三、四季度,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0日之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咨询费用5万元人民币。 5。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有权在符合本合同第3。2、4。2、5。1。3项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咨询课题。 5。1。2有权要求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5。1。3按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的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5。1。4在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前提下,按本合同第4。2项支付咨询费用。 5。1。5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完成全部咨询工作,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第6条违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在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的前提下,有权按本合同第4项收取咨询费用。 5。2。2有权按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独立地进行咨询。 5。2。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5。2。4在甲方符合本合同第3。2、4。2、5。1。3项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咨询课题。 6。违约责任 6。1除本合同有约定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第4项支付报酬,则除应继续支付未支付的报酬外,应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报酬的10的违约金。 6。3在甲方履行了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咨询课题,则甲方 可扣除应支付剩余报酬的10,并要求乙方尽快完成咨询课题。 6。4若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若乙方擅自变更或解 除本合同,则乙方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7。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计划书、备忘录等形式对具体项目实施、预算等进行协议修改、变更。除此之外,未经双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如双方在阶段性成果存在原则性分歧,双方可在该阶段协议终止本项目并解除本合同。 8。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真诚合作,若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9。本合同的附件与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1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本合同于20xx年1月日在签署。 双方代表签章、盖章 甲方:济南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北京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表: p;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开户行及账号: 户名:北京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富华大厦营业 咨询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鉴于: 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公司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竞争力。 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公司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为,规模为:。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公司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公司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公司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公司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公司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 (1)公司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 (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 (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结束咨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年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公司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即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日内支付其余的,既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员工在乙方餐厅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2、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甲方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甲方员工持餐卡购买。 供餐时间: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13:30;晚餐:17:30至19:30 (2)乙方为甲方所有员工统一办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乙方餐厅内就餐、小卖部消费。 (4)乙方餐卡初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和任何押金。甲方员工应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补办应交纳卡片工本费人民币贰拾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为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用餐人数在增减在十人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发生类似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 (2)项约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时调整供餐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收入减少的还应予以补偿。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签的优先权。 2、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