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书 推荐度: 装饰施工合同书 推荐度: 装饰施工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装饰合同书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合同书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设计费总计(大写)元。() 2。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签订设计协议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3。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4。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5。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6。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长沙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装饰合同书2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国润装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根据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30为设计定金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纸设计费总额65即元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总额5元。 6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签字生效,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设计以外所有施工图负责。 7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由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乙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装饰合同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装饰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现有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长沙市芙蓉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5 委任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户型: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6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装修的室内空间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小区或楼盘名称:。 3、住宅建筑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当前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价己互相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舞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贵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地方、国家现行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3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标准。 2、本工程由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提出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主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可先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通过的,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并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甲、乙双方确定。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贵任的,乙方负贵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公共管线、设施。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装饰合同书7 发包人: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户型结构: 套内面积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方负责提供,施工前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8 委托方(甲方):姓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被委托方(乙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工程地址:。结构形式:。 1、施工面积:。 2、施工内容:(详见预算项目)。 3、委托方式:。 4、开工日期:年月日。 5、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总造价(大写):(附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预算清单);材料质量须甲方认可,所购材料为质量合格的环保装饰材料。 2、工艺标准及质量按照中国轻工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执行。 3、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4、质量保修自工程完工后起为两年。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行返工,费用自理。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如甲方提出施工内容变更,需同乙方协商方案及费用并发生协议。 5、合同生效后,由于一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6、因甲方要求增项过大,施工工期另议,预算外安装项目不计入施工工期。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修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协调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 第六条: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需变更合同,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结算凭证以正式收款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9 甲方(委托人):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人):代表人: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区(县)路(村)弄(巷)号楼室。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日历)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设计费元,人工费元,材料费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余款: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局和国家建设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标准合同(乙种本)订立,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4、工程范围及内容:泰尔国际1、2、3、4、5、6楼按图纸设计要求与甲方指定材质购料施工,所有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5、承建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约壹仟万元整(实际金额以最后决算为准) 8、甲方现场代表: 9、乙方现场代表: 10、本工程包括项目(按提供幕墙施工图):1、2、3、4、5、6号楼所有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二、预算施工面积:塑钢窗、百叶窗、幕墙(约计)11500m2,栏杆、楼梯扶手约3000m。 三、合同承包单价: 塑钢窗:元m2;百叶窗:元m2;幕墙:元m2;栏杆、楼梯扶手元m(具体所用材质按乙方所提供材料报表作附件;如实际施工所用材质与报表不同,单价另行计算)。 四、工程结算依据 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的计算规则以及该工程竣工图为结算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约的担保金为柒拾万元整(小写:70万元整)不计息。 六、材料供应 由乙方按照设计要求供应。先提供样品按样品验收、检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3、4、5、6楼盘每一幢做完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80,1、2楼盘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余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总工程款17,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期满后付清。 八、履约保证金返还:竣工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九、现场签证 本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及工程数量增减,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变更及材料变更等,均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提出工程变更通知等,以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十、质量与检验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竣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按照设计单位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施工。隐藏工程双方应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单项合格工程标准。取得四川省遂宁市相关法定验收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国际、部标的不合格产品,或乙方未按照设计要求或国标部标相关安装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过而免除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若甲方未及时付款,按1天计算利息。 2、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及现场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及时纠正。并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收到乙方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请款报告,甲方须在三日内将工程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十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完成本工程,未按时将经检验合格的工程交付给甲方,应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滞纳金100元每天。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或未使用约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顺延。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过(7)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过3次拒绝或超期整改,乙方应除依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总量结算后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施工总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违者甲方及总包方有权按照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乙方为雇佣关系,施工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有劳动法调整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无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十三、质量验收以《建筑幕墙工程及室内装饰标准及技术规范》(JGJ10220)(JG303596)。 十四、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交技术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报告,取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报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来的全套报建、验收资料及竣工报告7天内不组织验收,应视为工程验收合格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甲乙双方即可办理结算。 十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结算通知书。 2、本合同结算办法按实际已完合格施工内容照实结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内不办理结算手续视为该结算文件批准认可。 十六、工程质保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进场施工时,严格按国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在施工中严格监督实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由乙方完全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先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费用,后由乙方向责任方追偿,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甲方对第二方的赔偿、甲方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 十八、施工条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现场障碍,前道工序的完工验收等,甲方应提前解决。施工用电、现场临设(脚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费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解决。 十九、报建报审 外墙工程如需立项报建报审,报建报审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建报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项目制作加工及施工工期:天。 2、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如因甲方不依约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从而造成工期顺延。如因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电、降雨(超过8小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劳务人员食宿场地。 二十二、其他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约担保金柒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上后,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因合同发生争议,可要求索赔、调解或直接向当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三、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11 工程编号: 合同编 号:ZKCC1208010 湖州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 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州敬业路688号 发包人: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在峰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王辉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孙苏亮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 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李翔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 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装饰合同书1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叁拾伍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详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2、特别费用的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3、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其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项,甲方应先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进度到50时,甲方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如其工程材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三亚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按附件(二)所报的价格或底于报价和品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年11月01日。 2、如果是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 3、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视为误工或延迟工期,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保证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按附件二图纸报价材料等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场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担工序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4、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必须做好对施工人员参加各类人身保险。一但发生事故乙方自己解决。对甲方无关系。 4、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装饰面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酌情收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三亚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装饰装饰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期: 天完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饰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20000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饰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饰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饰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乙方签章(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合同书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181072196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乙方日日 装饰合同书15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 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第18条 合同日期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项目地址: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预算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工程报价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5021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总工程款计前付总工程款计元;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增项部分应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2、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