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正规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园林绿化合同汇编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成都龙潭寺工业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附图中A、B、C三块地块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B地块土方回填30CM等;2元,大写叁角整(包括B地块土方回填的全部费用在内)。 3、工期:乙方确保在年年月23日完工。 4、工程款支付: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10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2)甲方提供的各种花草树木,乙方一定要爱惜,不得损坏,更不能丢失和拿回家,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3)B地块(如附图所示)应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4)C地块(如附图所示)同样填土、消毒、播种、浇水,原有的草坪砖内松土、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6、工程质量: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篇2 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外环境景观及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园林景观、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xx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根河综合治理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海南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3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初验合格。 2、初验合格后,满3个月进行交工验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现生长之势。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提供可用于施工的场地及种植苗木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甲方对苗木计划和进场材料的验收应积极配合,原则当日确认,以确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例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苗木的采购、运输环节需办理批文等有关手续的申办)。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施工,并确保种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种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补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种植苗木,如擅自种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4)种植须符合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5)乙方要服从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强台风、暴雨造成延误的天数不计入施工期内。 2、在施工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合提出赔偿。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驻现场的代表为,乙方派驻现场的代表为,双方代表现场签收的文件及资料均为有效文件。 2、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满,余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原则另行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绿化托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托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区域内的绿化托管。 二、托管服务期限: 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与乙方合同。 三、服务确认方式 乙方按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绿缡的修剪等。如需绿化种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费;防病治虫的农药购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元托管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一降低或提高绿化托管费。 2、甲方应在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结算。 五、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绿化区域提供绿化日常维护,保证月月有花、天天有绿、保证相关办公场所和重要会议、接待室的花卉摆放。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场所及相应的水源。 3、维护期内甲方绿地和现有的花卉不得有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天灾、人为损坏及自然死亡的树木花卉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出现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托管、租摆价格 如甲方需租摆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务选择。经双方认可月托管费元。此价已包含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双方另作协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绿化委托乙方承包的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绿化共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年,季平均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7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号:承包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号: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8 发包方(甲方):市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方(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市xx区改造项目xx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市xx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xx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xx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整,(小写)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纪江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园林绿化合同篇9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