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店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店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店铺租赁合同电子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华)店铺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店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店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店铺门面基本情况 (1)店铺坐落地址:。 (2)店铺面积约平方米。 2、租赁用途 甲方向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铺使用。 3、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4、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5、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8、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9、违约责任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10、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2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出租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地址 甲方租赁乙方同意租赁,租赁面积以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天内,如乙方未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则店铺不存在损坏,店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该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和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大写:) 备注:甲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和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内店铺的装修 1。乙方应妥善使用店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备不受损坏(因室内装修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和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情况下,可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装修方案需经甲方事先批准后,方可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双方同意处理装修所有权: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租该房屋及商铺达成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搬离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并由乙方承担恢复隔墙及室内设施的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能就店铺续租达成协议,且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时,乙方应恢复租赁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 (3)租赁期内,乙方整体转让该商铺未到期使用权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租金不得低于当年每平方米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装修产权归乙方处置。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租赁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支付维修资金除外)将由乙方享有和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区域发生的费用等的支付)。)。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如果乙方知道甲方有意出售该房屋,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表示愿意接收该房屋,则视为本条约定;产权人按照法定程序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的使用手册、装修规范及其他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物业管理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人身和财产(货物等)的安全和保险费用。)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租赁期间给房屋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一)擅自改变租赁店经营范围的; (二)利用租赁店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的。(3)拖欠房租超过30天。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让。乙方转让时应告知并征得产权人同意。 4。业主转让房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端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整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店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年月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店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第一次交付两年房租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日前交至出租方。 2、房租租金前三年不变,合同期内后两年房租随周边房租涨或者落。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合同期内 若甲方恶意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单方面变更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平方米的,均按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 2、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1)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2)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4)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4、甲方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的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1、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或个月计算(第至第年优惠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平方米计算)。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元天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天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元天平方米);第年到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天平方米)。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 3、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第四点第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第四点第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元计。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2)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3)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4)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甲方负责提供KW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3、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4、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六、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年月日。 3、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5、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7、为避免第八点第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按月收取。乙方承租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1)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3)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5)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6)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7)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七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2)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除符合第九点第1条款第(1)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 2、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第九点第2条款第(5)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铺导致的损害除外。 4、甲方违反第七点第6条款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品牌损失费)。 5、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为违约金。如未到期租金的少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寻找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市(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的一楼右边商铺(以屋向坐西南向东北为准,以双方现场确认的中间间墙为左边界线,以靠近屋一楼墙的墙为右边界线,含一楼夹层,不包含一楼墙和中间间墙及一楼楼梯间所有面积),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及人民币(大写)(元)为水电费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标准为电费每度,水费每立方,若低于供水、供电部门实收标准,应以供水、供电部门为准)及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 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 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人(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沁河府22号商铺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限为年,年复一年。 2。乙方应保持店铺原状运营,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且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按价格修复或赔偿损坏的设施。为乙方装修预留的附件,经双方同意,不得拆除,但甲方不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店铺。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转让或出借店铺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承担维修责任,造成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 4。甲方在合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增加租金的,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期,甲方解除合同或要求减少租金,乙方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继续租赁店铺。 二、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期限 1。月租人民币,年租人民币(大写:)。从每次支付。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元。 三。其他商定事项 1。乙方应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其他税费及店铺易损部分的维护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经营。乙方应承担因非法生产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没有约定,店铺的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出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店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4、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5、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6、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7、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9、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11、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1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13、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14、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5、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6、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7、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18、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19、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20、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22、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2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2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25、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2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0、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租金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 第四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如果不租,乙方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开业前,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解除关系前,乙方不得拆除地砖、吊顶和墙面装修,保持店面完好。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房屋,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仅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赁费为人民币 (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现金支付第一年度租赁费;以后按年于租赁费到期日前90天一次性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租赁费的起止时间。 第四条房屋的使用、维修、建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 (二)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安全结构,不得开挖开凿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 (三)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可在房屋内进行装饰和固定资产建设。但装饰或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办齐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应当办理的证照,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甲方不负上述责任。 (五)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管理、使用、装修、停租时搬迁拆除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灭失,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本身和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水电费、卫生费、政府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停租时吊顶、地板、门窗、墙面装饰、水电、外墙广告箱架等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第五条房屋的原状和相关设施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乙方全部损失为止。 (二)在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 (三)乙方逾期交纳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除补交费用外,每逾期一天,按上述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如逾期支付租赁费,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赁费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赁费三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3、未按照约定付清房屋租赁费;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未按照约定或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7、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恢复原状; 8、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 9、空置房屋; (三)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完毕。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年月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日期: 日期: 店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该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币壹万元整(大写),以此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租赁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屋租赁款。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定金条。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五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房屋租赁定金为币壹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付现金。 2。甲方承担物业管理费(如物业管理费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产权利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的,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拆迁、查封等事实的。 八、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内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起诉。 十、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年月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若房屋所有权属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有第三方在场,并征得各方同意和签订相关租赁合同。 3。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门面租赁合同。 一、门面房位于号门面,面积平方米。 二、租房期限暂定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月租金元,年租金元,每年分两次交款为月日至月日,下年为月日至月日,押金元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扣除押金。 四、乙方在门面装修过程中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房屋结构及其国家相关规定,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而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乙方必须按章、依法经营,做好防火防盗,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外,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能私自拆除室内装修,否则乙方必须恢复出租门面原貌。如乙方继续承租该门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该门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承租方必须遵守物业统一管理,按时交纳水、电、气、物管、税等费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及商品房预租合同为范本,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写字楼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楼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上海市区路号(弄)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结构:。 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层,本房屋位于第层,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 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滞纳金。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并且处分该房屋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115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的个工作日内负责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11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 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11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产权共有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盖章): 经纪人姓名(签字):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店铺租赁合同15 出租单位(甲方):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省路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39;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