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装修工程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房屋装修工程合同 推荐度: 工程装修合同 推荐度: 仿瓷工程装修合同 推荐度: 工程装修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装修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工程合同篇1 发包方(签章)(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签章)(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元 施工工期:本工程暂定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天;另质保期限为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装修工程合同篇2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及预算表) 1。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乙方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文件及办理装修相关手续。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水、电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6。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款(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甲方工程减项在总工程款10以内(含10),乙方应当准许并在价款中扣减。,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10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本项工程全部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按上述明细表及时采购材料、设备并运到施工现场,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相;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1和2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直接向乙方的指定帐户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开户名:帐号(卡号):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日付款百分之五十,即7940元。 第二次:乙方贴砖及乳胶漆基础完成,甲方付款百分之四十,即6352元。 第三次:乙方完工后二个工作日,甲方付款百分之十,即1588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更换项目经理视为项目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双方签字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状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务必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样本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贴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一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带给,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贴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 装修工程合同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逾期竣工的按照200元人民币每天赔偿。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总造价30合计元 (2)第二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70合计元 (4)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与装修过程的约定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四、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 期:年月日 附件: 一、1楼:地面、隔墙并刮白、灯、吊顶、铺设电子屏广告电线和开关 二、楼梯:转角留出电线以及开关(为做广告牌照明) 三、2楼:卫生间整体装修(地砖、墙砖、便坑、洗手池、吊顶、排风、灯、门、水表等)、地板整体铺设、砌墙(2个教室、1个办公室、1个储物室)并刮白、5个门的安装(2个教室门、1个卫生间门、1个储物间门、1个办公室移门)、舞台搭建、电线铺设(安装电表、各环节的开关和灯)、预留好将来安装广告的电线和开关、办公室吊顶、舞蹈室安装压腿扶杆等 装修工程合同篇6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一套位于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水泥部份进行装修。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水泥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泥水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材料和人工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以工程现场实量数量结算。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或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十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如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对质量问题部份进行整改的,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4月25日止共31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除外)。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和甲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附施工指引和验收标准及甲方和施工现场管理理制度)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乙方人员工伤意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装修工程合同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规格等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五、工程量 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 七、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甲方应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为合同价561万元的1。5,即8。4万元,税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计取。 交费办法: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管理费的5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后,全部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为了乙方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资料。 五、甲方有义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乙方应当以甲方的。名义成立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项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质量事故、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均应由乙方负担。为履行此项义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本工程所涉及到得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扣除税金,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指定的帐户。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拨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拨付工程款部分2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资料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的计算为从乙方争取承揽工程所投入的费用; 3未按十二条给乙方债务纠纷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次债务纠纷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管理费,未按缴纳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利用为协议赋予的权利的便利,滥用甲方的品牌,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0000元; 3因违反施工规程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罚款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罚款的损失; 4未给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而导致公司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工程结束,双方债务结清。工程结束后,乙方因施工与建设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需要以甲方名义解决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双方以后其他项目合作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2、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号(b机号):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 联系电话: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X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验收标准: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 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附件 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附件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附件 八:工程验收单附件 九:工程结算单附件 十:工程保修单 装修工程合同篇1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住房一套承包给乙方装修,总面积m。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材料由甲方自选。 三、承包内容:详见装修工程预算表,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按预算项目施工。 四、施工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工期为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停水、停电、非人为因素,工期顺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元。 五、总造价金额:元整(:元)。 六、施工要求:乙方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乙方购买材料按预算表购买,若甲方指定材料购买,超出预算另补差价。如选择材料降低预算表价格,乙方需扣回给甲方。 八、甲方义务 开工前一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场如有其它杂物,由甲方负责清除),不能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九、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注意防火、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施工时间内施工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总造价50。 2、二期付款,按总工程进度的80支付,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85。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七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思想汇报专题不得拖欠。 十一、质量保证: 乙方对自己所装修的质量保修一年,人为除外。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金按总造价的10付给对方,其它损失按实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篇12 XX商品房装修工程合同(1) 发包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电话:手机: 承包方(乙方): 公司总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号:资质证号: 分公司(分部)地址: 营业执照号:电话: 负责人:职务:电话: 签约代理人:电话: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建筑面积:。 3。户型:室厅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承包: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其他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7。合同金额:(大写)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首期预付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支付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尾款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补充协议; 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附件3:工程报价单; 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期和竣工验收); 附件6: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7:工程结算单; 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XX商品房装修工程合同(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阳台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年月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大写:)。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大写:)。 二、剩余尾款(大写:)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2; 34; 56;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装修工程合同篇13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年月日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年月日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 第十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区(县)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