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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

6月6日 夜未央投稿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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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荐)厂房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XX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XX,租赁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厂房类型为XX,XX结构。
  二、工业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XX个月,自X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赁期XX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XX元。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年租金为XX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XX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XX,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XX门电话。如需XX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XX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XX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XX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XX开户银行:
  帐号:XX帐号:
  电话:XX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xx〕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厂房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出租方代表人: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承租方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厂房、设备、备件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部分厂房坐落在润民公司一层朝南标准房。厂房类型含仓库及车间,结构全框架封闭式。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部分厂房坐落在岗集镇,润民食品公司厂内。
  3、租赁主要建筑物
  车间长约米,宽约米,仓库为锅炉房北侧第一间。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月日)。租赁期为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万元整(元)。首付年租金合计元整人民币(元)。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备件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备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年,首付年。后年租金共计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个月交纳后壹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备件及附属设施。厂名、厂标等不出租。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等清单名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备件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含附件及授权委托书),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厂房类型为混泥土结构。
  2、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厂房租赁自xx年11月6日起,至xx年11月6日止。租赁期共计5年。
  4、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85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11。15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
  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从20xx年xx月xx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
  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xx年月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
  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甲方将坐落于的土地及地上厂房建筑物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证号为号,土地面积约为亩(其中包含:土地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和。)地上厂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内有10t行吊一台),另有两栋住宅。土地及厂房的使用性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的缴交时间和方式
  1、(1)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为万元年(大写:)。
  (2)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为万元年(大写:)。
  (3)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为万元年(大写:)。
  (4)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为万元年(大写:)。
  (5)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为万元年(大写:)。
  2、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度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乙方应当于每年6月1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日息的2计收乙方逾期支付部分的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不能支付租金(含部分)的,构成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合同保证金
  1、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每年交纳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作为乙方租赁的水电费等押金。合同期满终止时,在乙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保证金可用于抵偿乙方应付甲方的租金及有关费用,或者甲方在核清乙方没有拖欠甲方任何费用后在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甲方收取的保证金,不向乙方计付利息。
  2、如乙方逾期支付或拒不支付按照本合同规定或有关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代为支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动用保证金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补足保证金差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土地证及征用宝华村土地的有关手续的复印件。
  2、甲方应确保租赁物权利无瑕疵,没有权利纠纷,如有瑕疵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但必须由甲方财务部门出具收费票据。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保障,且用电量负荷达到50千瓦。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凭水电费发票到甲方换开收据。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以下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纠正:
  A、经营范围及其证照的合法。
  B、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及消费器材的配置。
  C、其他应当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事宜。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如期足额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和租金,依时足额向有关部门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和新建;乙方承担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日常维护、修理、保养责任,在乙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享有和承担国家和政府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交纳各种税、费。
  遵守市政、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规定,不污染环境,搞好环境卫生,爱护绿化,并负责交纳有关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因经营而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租赁物范围内的水费、电费或由有关部门征收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垃圾费、环境或绿化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出租人签名:承租人签名:
  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地、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属第层,租赁建筑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甲方对该厂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凭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至年月日止。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未按期归还房屋,甲方可选择停止供应水、电和蒸汽的方法,促使乙方中止生产经营活动来履行合同;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元。租金由合同的第三年开始每年按照递增。本合同租金金额为甲方收取的净租金,与租金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缴纳税金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房屋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月日前支付,逾期由乙方承担日的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折算方式见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在每月规定之日前付清。逾期由乙方承担日1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共用电梯所产生的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由电梯的使用者共同分摊。
  3、所有乙方使用的、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在每月前付清。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租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生产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有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承诺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达标、排放达标。如乙方违法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按规定须前置审批的,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为规范管理,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和装卸。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生活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每月承担给甲方垃圾清运费及现场管理费伍佰元整,该款在支付房屋租金的同时付清。生产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的性状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条例,构成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环保约定
  1、乙方使用的助剂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厂家的助剂,不可使用会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的原料,尤其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含磷、高氮助剂。对产生特别污水的设备征收专项污水处理费用。
  2、乙方在取得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之前,厂区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化品。
  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染料或者助剂。
  4、乙方排出的污水中不能有固体杂质或者垃圾(比如果壳烟头等,这些物品会阻塞污水管道,会引起严重后果)。
  5、乙方需要无条件同意甲方在环保和污水处理上任何合理要求,配合甲方污水处理的工作。
  6、废气不准直排必须经过过滤后达到环保要求才可排放。
  7、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8、以上约定,如果乙方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少量工业废水的排放,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排放管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由乙方负责。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每天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可以停止供应水、电、蒸汽,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7、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蒸汽的接入端口和接入方式,同意在乙方在接入端安装独立的开关和计量表,但从接入端口到乙方所在地位置及用于接入相关的计量表、管线、开关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水、电、蒸汽的使用量按甲乙双方另行签约规定的用量使用。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府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和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因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三个租金。如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水、电、蒸汽、及物业费用计算方式:
  用水计费方式:水费组成,自来水厂收取的自来水费,开发区收取的纳管排污费、以及工厂自己污水处理维护成本费,特殊设备加收特别污水处理费。排污许可指标由甲方负责购买,使用人根据排污总量分摊一定比率的费用。
  用电计费方式:电费计算以类峰谷为电为依据计算,加上变压器无功损耗容量值,以及按照实际使用比例分摊,甲方每度加收一角用于分摊变压器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用气计费方式:按热电厂给予的单价计算实际使用量,并且按照用气量分摊蒸汽损耗。甲方每吉焦征收三元用于分摊蒸汽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物业收费每月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安保费元,保洁费元,职工车库充电费元,其他管线、绿化等维护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2、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m2。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日支付下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RMB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说明该房屋口是口不是转租行为,并保证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通过配偶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RMB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乙方保证按时交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租金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变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房租时,甲乙双方即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自行约定房屋交接其他时间。同时就该房屋内的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问题,双方另行拟定了物品交接清单并确认。
  六、甲、乙双方同赢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MB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丙方中介服务成功,需立即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RMB元,由承担。合同签订后丙方不再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仲裁委会员解决。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证件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及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结构。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详见附表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及出租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每年租金为元。
  2、甲、乙双方约定每个月交付一次租金,每次交付租金总额的由年月日起交付租金。
  3、租金交付日起,厂房及设备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支配。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四、厂房及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办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爱护该厂房及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对厂房装修或增设备的;应由甲方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及设备的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及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归还设备按附表清单如数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当予以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购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利用厂房及设备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的滞纳金。
  5、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及设备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十二个月的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付甲方十二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厂房产权问题及设备所有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乙方十二个月租金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证件号:
  承租方:
  证件号:
  证明人:
  证件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四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元整(元)。
  四、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括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市镇村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号室。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元。月租金总计为元。。
  4。2该厂房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厂房租赁合同14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门市房位置:号门市,面积:平方米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3、租赁期间由方负责每年交纳采暖费。乙方负责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土地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为违约金。
  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元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厂房,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纳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期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将扣留乙方所有动产。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厂房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
  九、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保证金、押金等款项不可以用来折抵租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有限公司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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