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精品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货物运输合同1 承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完成货物运输,采用批次结帐方式事宜,承运方式: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并安全装车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依法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货物托运单“运费合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每月计算一次费用,于每月25日,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开户行::张号: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15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一个月费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方(交易市场交易商):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传真: 承运方: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传真: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20xx)2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托运方即指通过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预售棉的出卖方。 第二条运输棉花的品名、等级、数量、货款金额 品名 产地 批号 等级 数量(吨) 货款金额(万元) 合计 第三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棉花包装标准进行包装,非规定标准的,承运方拒绝承运。 第四条棉花起运地点为监管仓库,发运车站为火车站;棉花到达仓库为交割仓库,到达站为火车站(如托运方无特定要求,到达交割仓库及火车站名称由承运方与交易市场协商确定)。托运方在棉花运达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前,要及时向到达交割仓库出具提货委托书原件。 第五条托运方将棉花运抵交易市场监管库的时间不迟于年月日;托运方将棉花按时运抵监管库后,承运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棉花发运结束。 第六条托运方将棉花运抵监管库后,双方应对棉花的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场交割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承运方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并在有关运输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日内将棉花起运相关事项通知托运方。承运方须对棉花运输的质量和安全全程负责。 第七条承运方负责联系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接收、入库等工作,交易市场负责协调。指定交割仓库于货物到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市场、承运方和托运方。 第八条本合同所指棉花仅限于铁路运输。棉花从运抵监管库至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费用包括:棉花进入监管库后发生的出入库、短运、中转装车、铁路运输、保险以及进入交易市场内地交割仓库后的铁路入库等费用,具体标准按交易市场〔全棉市管字(20xx)26号〕通知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由托运方承担,交易市场代收代付。 实行费用包干后,棉花从运至监管库起到运抵内地指定交割库过程中的保险由承运方负责代办,保管过程中的保险价值按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价值按元车在包干费用中列支。实行费用包干后,托运方将这部分棉花用于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时,如发生运费补偿,由承运方承担。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的棉花运到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 2托运方对要求承运的棉花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被运棉花。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交易市场向托运方收取运输包干等费用,包括在监管库发生的入库、保管、保险及运往内地的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棉花运到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按时向托运方和交易市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方对委托运输的棉花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无人为变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导致的包装破损、棉包污染、雨淋、霉变等),如有上述问题,承运方应对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相关站点后,承运方负责联系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市场负责协调。 3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严禁吸烟和使用裸露灯具,严格控制火种,严禁装运潮湿、油污和破损包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托运方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向承运方交运棉花,承运方不承诺超过协议规定数量的棉花的运输。因托运方 运至监管库的棉花数量低于协议约定数量95部分而造成承运方运能浪费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每吨80元补偿。 2托运方应将交运棉花的原始码单、质检证书随棉花一并交监管库,棉花发运后由承运方及时寄往内地收货指定交割仓库,以便指定交割仓库验收和提供公检使用。原始码单、证书不全或没有的,承运方不安排发运,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自行承担。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影响托运方在交易市场交割并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按交易市场核定的标准偿付托运方损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铁路部门限制运输、编组等原因,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承运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当天,依据铁路运输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告知交易市场和托运方,以便交易市场及时调整运输流向或通知交易商采取其他措施,避免违约)。 2运输过程中,造成棉花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承运方应负责向铁路部门申请开具货损、货差证明,并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承运方也可委托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作为收货人,负责协调、办理险内理赔事宜,托运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准用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准用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区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由托运方传真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备案。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3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点: 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3、甲方有权利调动乙方车辆。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购买、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四、运输费用结算: 五、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xx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6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 托运人(姓名)与中国民用航空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货物名称)到(到达地点),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同上,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承运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订 包机运输合同 包机人(姓名)(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包机人于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包机费总共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50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承运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签订日期年月日 水路运输合同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货物运输合同7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托运方): 址址: 甲方(委托人): 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 手机: 住址: 行车证号: 车型: 车号: 担保方: 单位: 电话: 收货人: 电话: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运输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第三条货物到达地点:第四条货物起运日期:年月日。货物止运日期:年月日(前)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等: 1、货物由乙方负责承运。 2、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手续齐全,驾驶员证件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担保方提供车辆,则担保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等)必须严格审查,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实际承运人承担,而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货物装车责任和方法:货物的装车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并按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验货,对整机的完整性检查并签字接收。 第七条货物卸车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目的地由收货人(或甲方指定人员)按随车装车清单验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结帐。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运费汇入承运人姓名: 汇入人卡号: 开户行: 1、运费由甲、乙(无担保方时)双方或甲方与担保方商定。含税运费小写:。 2、承运期间沿途除含税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如:燃料费、食宿费、过桥、轮渡、过路费等)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3、承运期间因乙方手续不全、违章等罚款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 5、货物运达目的地,经收货人验收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后通知甲方。乙方(无担保方时)或担保方凭运输发票及验收单据传真件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清运费。 6、乙方运输合同(验收后),当收货人签字验收完毕后,所执运输合同只作为运输费用结算凭证。 第九条货物的保险:若甲方在货物运输前办理了保险手续,则乙方在承运过程中若货物发生意外情况,乙方(承运人)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并通知甲方和担保方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的,乙方与担保方按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2、乙方将货物运输至非合同约定地点的,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且如迟延仍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金。 3、乙方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指定地点卸货的,乙方应在合同指定地点壹拾公里范围内免费送货。 4、货物的随机配件及随车配件是货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运方不得拒绝装载。 5、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乙方与担保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费等)向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误交货给用户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有纠纷,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代表(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担保方: 运输合同附表1合同号:Y15702 一。整机随机附表 运输合同附表2合同号:Y15702 (三)技术文件明细表 说明:清点货物与上表所有内容相符,整机完好无损,承运人自签字认可后,出现任何风险导致损失的,都将由承运方或用户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发货人:(签名盖章) 承运人(签名盖章) 接货人(签名盖章) 货物运输合同8 托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 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 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3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市区路(街)号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1、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2、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4、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6、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7、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8、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情况 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数量:。 第二条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1、货物起运地点:; 2、货物到达地点:; 3、货物起运日期:; 4、货物运到日期:。 第三条运输费用 1、运输费总额为:; 2、运输费的支付方式:; 3、运输费的支付时间:。 第四条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2、托运方的义务 (1)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五条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1)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2)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2、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元。 (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的违约金。 2、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元。 (2)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 第二章责任 第二条本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货物遭受损失时,人按承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凭证和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失,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金额 第五条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人在人签发凭证的同时,应按照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费。 第七条被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人对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人向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金额的,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金额的,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人投保不足,金额低于货价时,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费用按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人提出要求,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人,并协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人与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电话: 签约地点:市 二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方: 乙方: 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济东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已经结束,根据工作的需要,计划将沥青拌和站设备回迁至辽宁盘锦筑路公司本部(盘锦友谊)。就沥青拌和站设备搬迁一事,甲乙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 1、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好。 3、乙方在运输途中要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如因乙方在车辆证件不全、事故、雨淋、丢失、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司机的手机全程开启,便于随时联系。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运输途中过桥、过渡、过路和车辆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设备运输车辆小车在28吨以下(长米),大车在40吨以下(长米),运输综合单价均为元车。 7、设备运输大约在35车左右,预计总价元,但运输结束后按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8、乙方设备的运输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9、结算方式,在每批次运输车辆到达盘锦后,经验收货物完好无损返回回执单位后,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汇总每批次运输车辆数量、金额一次性付款。 10、乙方不负责提供运输发票,但负责在甲方运输发票上加盖发票印章。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获出据书面收条后,协议自行终止,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编号: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包机人于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包机费用总共元。 第二条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公斤(内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承运单位: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市路号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完成货物运输,采用月底结帐方式事宜,承运方式: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货物托运单“运费合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每月计算一次费用,于每月日,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开户行:账号: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个月费用的。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