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租赁合同【精华】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次用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签订的《用车确认书》为准。 二、本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195 5)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客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能够提供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车必须提前日告知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按此要求签订《用车确认书》。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得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在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担,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辆的相关标准,持有有效的行车证照、年检手续、运管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具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座位险每座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在55岁以下,具有客运或旅游车辆从业资格、驾驶经验丰富并达到年以上驾龄。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乙方应当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的乙方自有车辆,不得存在任何挂靠的车辆,不得将车辆承包给本单位的驾驶员来接待甲方提供的承运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承运任务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租用期间,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就立即联系同档次车辆转客,费用由乙方承担。 7、驾驶员在乘客下车时,应保护好乘客的物品,因驾驶员过错致使游客物品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负责协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偿。 六、费用结算 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乙方在日内出具发票到甲方处结清车费,一团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2)出现责任事故乙方不积极地进行理赔。 (3)乙方可供车数量不符合约定,在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以单位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连续三次没有按时结清租车费用。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驾驶人员签订租车合同,影响乙方利益。 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将车辆召回,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当于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几日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本次租车费用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3、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减少租车费用,具体租车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同时支付本次租车费用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给甲方及游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并对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责任。 6、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两小时内无法修复而又不积极转团,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依照甲方与游客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7、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车主)的XXX品牌车(车牌号为XXX)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2000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xxxx 乙方:xxxx 因双方租赁合同到期现就解除租赁合同一事商议如下: 一、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交于甲方。 二、乙方交车前应将车保养修缮至正常运营状态。 三、出租车自20xx年xx月xx日前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交车时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剩余保证金日后如车无异常情况十日后退还乙方。 五、乙方交车应将携带所有证件全部交还甲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xxxx 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动车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日期)至(日期)。试用15天,期间因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结束后,因甲方在租赁期内造成的故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在合同到期时,乙方的车辆容量和正常驾驶得到保证。 第三条租赁费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租金1000元人民币,不足满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甲方应于每月10日下午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可以完全独立地使用车辆。 2。甲方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加油和日常维护。 3。甲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爱护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2。乙方应承担年度车辆检验费和保险费。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 4。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车辆。如果双方需要续签合同,重新协商后签订合同。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车辆全部归还给乙方。如有损坏,甲方应承担所有维护费用。因驾驶员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如有违约,每天向乙方支付租金1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应按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5。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进行年检和车辆保险,造成车辆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如果合同期限未满,甲方如欲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赔偿现金5000元整(人民币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现金5000元整(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 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起始地点:返还地。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机动车保险条例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第九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6 甲方:电话: 住所(单位地址): 乙方:电话: 住所(单位地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活动向乙方包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包车方,乙方为被包方(司机)。 一、内容与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给甲方1辆车型为(包括司机),牌照为,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甲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此次活动路线和时间安排为甲方制订。 3、乙方必须是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拥有丰富长途开车经验,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 4、包车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本次活动包车车费用约定 1、支付包车费用形式为:。 2、支付包车费用方式为:开车前支付元,活动结束后支付元。 3、此次包车费用不包括:。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3、需要临时更改出行路线时,甲方必须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合理增减包车费用。 4、如甲方中途要求乙方停车时(如摄影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停车。 5、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并确保途中安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提供包车服务。 2、乙方不得将所包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包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确定的休息吃饭地点。 4、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应及时修理解决;如小时无法修理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承担甲方损失(食宿或改乘其他车辆费用)。 5、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由于弃置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2、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车牌号:,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一天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职责,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持续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一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 12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 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22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 31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 32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41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42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 51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a)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b)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c)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d)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万元; (e)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52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71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2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73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4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75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82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83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91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c)违反承租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 (d)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94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遵守本合 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102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c)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 103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b)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e)除前述规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105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11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1111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12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车辆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1113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1121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2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2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 131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3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附件a 交接单 主合同编号: 本单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主合同”),现双方经协商达成本洗车器交接单。 第一条租赁蒸汽洗车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洗车器(“洗车器)为:型号:颜色: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租金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rmb元(大写:)。承租方应于每月日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签约同时一次性收取押金rmb元台。 第四条使用限制 保证洗车质量,机器的 使用限制为:无;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台车。 第五条机器的保养、维修、更换 合同期内,保养:每清洗台车或每隔月,车辆应当到指定地点免费保养一次。 维修:机器出现故障,经公司检验非人为情况下可免费维修。超过六个月机器出现大故障并影响使用时我公司可以更换调整。 第六条司机及其劳务费 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司机的劳务费。劳务费由固定劳务费和额外劳务费两部分组成,固定劳务费rmb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额外劳务费为: a司机在正常工作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rmb元日,以后继续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元日; b周六、日及法定节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元日。每月日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司机劳务费。 在书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调整司机的劳务费。 第七条其他 本机器交接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印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职务:职务: 日期: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 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车辆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外滩观光平台流动饮料售货车(以下简称车辆)编号: 1。四号车:(黄浦)外滩零售021111 二、租赁期限: 乙方将上述车辆作为一个整体承租,承租期限为1年,即自20年09月06日至20年09月05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3000元月,租金标准每三年递增5。 2。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方式,付三押一。 3。支付时间:乙方承诺在每季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季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予以乙方。 4。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2。2万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拥有该车辆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保证乙方的商业经营用途。 2。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与该车辆有关的公共部位,有权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包括现有的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3。甲方在车辆出租期间内,只提供电力(只限车辆充电使用),并保证提供电容量不低于80千瓦。 4。甲方保证经营户不受到甲方及其代表以及任何因甲方原因而导致的第三人的干扰。 5。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及负责因车辆使用而发生的电费以及车辆的清洁、保安、维护及管理费用。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应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4。乙方应根据租赁车辆的经营性质及用途自行配备消防安全设备,自行负责消防安全。 5。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2款规定,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在三个月内整改无效。甲方承诺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当时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电费的。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七、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甲、乙双方对车辆收回的原则:乙方进行的装修、附件设施、设备能移动并不影响主体工程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义务要求转租方交还甲方车辆应当保持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或要求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八、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委托租赁的车辆,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1、2款原因而导致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另行订立。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放于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车辆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内容 甲方将品牌、型号为的汽车,赠予乙方使用;汽车使用期限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的使用权,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1)乙方用该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2)乙方将该车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乙方使用该车辆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不承担该车辆在乙方使用期间所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4、甲方有权监督该车辆使用情况及享有知情权,如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段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承担车辆上牌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该车使用期内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检测费等。 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使用期满后三天内,乙方必须归还本协议车辆。归还此车时,保证能够良好、安全的行驶。 四、保险 1、乙方就该车辆购买保险,险种包括:车辆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2、乙方在该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车辆灭失之日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止;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保险文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五、保证 1、乙方需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履行义务。保证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满后一年。 2、乙方需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在乙方归还该车辆、处理完相关费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时候,甲方返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及时归还使用权期满的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八、争端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一起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甲方:婚礼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进一步完善合作事宜,明确操作细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事宜,作为《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会在客人付定金后先向乙方进行书面预约,确认所需乙方服务的日期、及服务车辆成色和品牌,由乙方书面确认预约期内的指定服务车辆,并在客户确认后,提前30天向乙方发出任务单。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任务单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即在甲方所开具的任务单上签字确认,并将此任务单以手递、邮递或传真的方式给甲方。一旦甲方收到乙方的签字回单,任务单上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车辆的品牌及成色不可变更。 三、乙方在已认可甲方书面预约的日期但未收到任务单的情况下,如因其它原因需取消该次服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撤销该次服务,否则甲方将视作主协议的6。3条款等同处理。 四、甲方如有公司活动,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因为甲方提供无条件的免费服务。 五、甲方向乙方每组婚礼支付的车辆租赁金的单价根据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车辆成本报价单给予支付。(附在合同后) 六、由于车辆租赁金额会根据季节产生变化,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及时提供更改后的租赁价格。如在甲方以下达任务单后发生变化乙方必须按原有价格完成服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签署地:签署地: 车辆租赁合同1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八、合同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亚克西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正座(不包括司机)加座;数量辆;暂定租用期自年月日起使用至年月日止;预计天,每天车费元,其中空驶费用元,停留费用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需预付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负担;宿由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特别声明: 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