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厂房的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园区号楼(以下简称“该厂房”)层。该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厂房生产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限于从事的产品生产、储藏。 第三条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租赁时限 (1)合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免租期为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免租期满后,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二)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一年一缴,乙方应在开始计算租金之日起提前3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因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支付方式 (1)合同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共万元(大写:),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租时,租赁期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10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2)租赁保证金:为保障乙方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正常缴纳,需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保证金共万元(大写:),并于免租期届满前30日交付给甲方。 (3)乙方未在约定时间交付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租赁厂房内的设备设施。 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部分进行检查。 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照约定提供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供应。 5、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管理要求,认真履行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和安全状态。 2、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厂房结构和功能用途,并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保持正常运行,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按甲方要求修复。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厂房进行使用。如需改变 5、乙方承担承租范围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乙方归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再次有效利用,并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方可退还乙方厂房租赁保证金。 9、乙方承诺:乙方正式开工生产前,在市县注册独立的法人机构具体运作。 10、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环评、消防等相关前臵审批手续,方可开工投产。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者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执行本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乙方经甲方同意的正常装修、装饰除外); 4、乙方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条款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年租金总额的50进行赔偿。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的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的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的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的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的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的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的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的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的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的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的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的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的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的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的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的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地上附着物包括等(地上附着物详见附件:租赁物清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乙方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厂房租金为:每年元(大写:元),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将本年度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帐号:户名:)。该协议签订后,乙方需于年月日提前支付甲方第一年度租金:元(大写:元),在甲方收到此笔租金后协议生效,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四、在租赁期间内,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因经营不善需要退租,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否则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在租赁期间内,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该处所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将厂房收回,该协议终止,且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保持所租厂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果确实需要改造或增设厂房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协议期满时双方一致同意新增厂房及固定设施按如下方式处理。 七、在租赁期间内,由于政策变化、县里统一规划等原因甲方需要收回厂房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有时间进行搬迁。乙方的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 八、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九、甲方已经告知乙方租赁物存在抵押的情况,甲方保证乙方可以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物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者乙方要求退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无法经营期间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纠纷、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社会公共费用(包括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十一、如果因不可抗力、政策规划等原因,对双方或其中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二、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则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厂房、机械设备、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 该租赁机械仅用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即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厂房(包括厂棚及一楼一层住房)坐落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 第二条厂房用途。 该厂房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厂房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全额租金(现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厂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的厂房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的厂房大修理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共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厂房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间,厂房防火、电、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厂房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厂房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3、交纳方式 4、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 四、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由承租方维修和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生产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内安全生产工作。 七、厂房转租和归还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设备归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八、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取土只能用于本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购设备,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撤走。 5、如出租方需要使用租赁厂房,承租方无条件退还。 6、场地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和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九、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 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从20xx年xx月xx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 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xx年月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 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厂房 甲方将自建位于,占地,厂房层出租给乙方。 建筑面积约平方。 二:租赁期限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押金及租金 1、租厂押金:乙方应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无息归还。 乙方提前终止承租的押金全部归甲方。 2、租金及交租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个月的2号前付清当月厂租,先付后驻。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厂房交付同时,将厂房租金付给甲方。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 2、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申领相关的证照,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甲方只提供协助,不作任何保证其能否领取到相关的证照。 3、甲方提供完好的厂房及供电供水设施、设备。 4、乙方应该注意爱护,不得破坏厂房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 5、如乙方需要增加水、电设施,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技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到期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迁。 6、租赁期间该厂房所产生的水、电、卫生、房产税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表:水度,电度; 工业电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如不按时付清被停用须重新开通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厂房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作非法用途。 8、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厂房,押金不退: 乙方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厂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9、乙方承租期内终止合同的,押金不退。 10、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合同之日将租赁物内杂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1、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同意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交纳保证金,保证到期拆除。 12、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13、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必须在欺瞒日内搬迁完毕。 逾期的需要交纳租金每日原租金的3倍。 甲方原有的一切固定,乙方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故意损坏的负责修复好,其他的可搬动的属于乙方的设施的,乙方自行搬迁。 14、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5、本合同经签字后即时生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的。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的,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的,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厂房租赁合同12 XXXX公司: 你公司与我单位于20xx年9月25日所签订的《厂房租赁协议书》,现因下列原因通知解除: 1、根据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约定你公司应在上年度的12月1日之前想我团交纳下一年度的租赁费350万元整。即xx年xx月xx日之前应交纳20xx年度的租赁费,经我单位下达催款通知书,至今未交。 2、因你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且法定代表人被判刑,无法履行相关的债务,,严重影响了我单位的声誉,对我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影响。 鉴于以上事实和及协议相关约定,我方现正式通知贵公司,正式解除该项厂房租赁协议,我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的权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盖章): 送达人: 被送达人:送达时间: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前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递增率为每年每平方增加元。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费,租赁费按年缴纳,一年一次,在租期满前月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享受政府拆迁赔偿费用,乙方享受政府安置搬家费用。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如因甲方厂房不属合法经营场地,给乙方在合同期内造成损失或搬迁,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甲方厂房应提供KW以上的三相动力线保证乙方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租赁期以甲方提供正常使用用电开始计算。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十一、合同副件,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甲方办厂所持正规合法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 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 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3分。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明珠大道文家屋背。办公楼一栋面积合计311平方米,厂房两栋合计平方米。 2、办公楼价格按间数间计算,每间,一年计币元、厂房平方米、每平方一个月7元,计币,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 3、房屋租赁时间起止五年,第一、第二年租金率不变,第三、第四、第五年按市场价格调整、如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则乙方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后甲方按市场价格适量调整租金率。如甲方在租期属满后,仍要对外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房屋安全使用。 5、在租赁期间乙方,各项经营税费和政府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生产中不能对边沿居民生活有影响,要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和消防有关条例,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达到有关规定和条例后果自负。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出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确实需要,乙方需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和改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资金按拆迁时间为准,多退少补。 9、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付。 10、房屋如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能单方终止合同,若哪方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因赔偿对方付违约金为租赁的40。 12、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有争议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3、甲方需确保厂内通电通水乙方不承担水电立户费,厂内确保三箱电。 14、大门广告位置由乙方占有,包含门头、大门左右方位。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