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 推荐度: 房屋装修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推荐度: 房屋装修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荐)房屋装修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装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装修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房屋装修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装修房屋合同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4)元; 8、其它费用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 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合计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元竣工验收10合计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 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项目:,计平方米,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元,(金额小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 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年4月2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计平方米。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整(小写: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半包。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元整(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把施工产生的垃圾运出施工现场。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XX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因工程施工出现乙方人员伤亡及施工现场周围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工程完成后,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乙方全部余款。 第十二条:自交付之日起,装修质保为两年,在此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定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甲方库区南侧房屋间翻修和生活区洗澡堂外侧房屋、间装修工程,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时问:年月日至月日 第三条 工程要求 1。库区东南侧间房屋翻修范围包括房顶拆除、更换房梁、油毯、木板、瓦;间房屋粉刷、吊顶、安装照明线路、供水管、门窗,墙裙底部1。3m为油漆,1。3m以上为涂料面,要求墙面光滑、照明线路不许外露。 2。澡堂外侧一间房屋粉刷标准和饭堂要求一致,更换电开关,维修照明线路,油漆3个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国家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为依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检查。若发现质量问题,视影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从承包费中划拨)。工程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组织验收。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由刘、乙方由张为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中出现的人为问题,并由甲方代表全程监控乙方施工质量。 第六条 依据省颁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作出工程造价总值人民币元。 第七条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的90拨付乙方。 第八条 工程保修期一年,在工程交工后一年内,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由甲方将工程款的10(工程维修押金)拨付乙方。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遵守甲方营区和库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责(特别是库房安全)。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9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资料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资料。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修期: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小写)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光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元 年月日支付(合同总价35)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职责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供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供给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礼貌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必须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XX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光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贴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贴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XX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XX年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供给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XX)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终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职责,职责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景。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职责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职责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职责方承担职责,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景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经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职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职责: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光、要求供给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所以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职责。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职责 (1)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供给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10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 私人房屋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 第三条、承建方式: 。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年月日~年月日,内容包括:地基开挖,地基砌筑,底层屋面回填,上下水管、电线预埋、安装等。 2、整体建筑包工费包料,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定价。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大门一面墙(南面墙)瓷砖粘贴等。 4、付款方式: 第一期: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包工费,待完工后付清所需工时费(首期预付30)。 第二期年工程另定。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年内若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街小区楼号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工程户型: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甲方若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开工日前支付; 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支付。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12 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工程范围: 1、承包范围:室内各厅房的天、地、墙装潢、门及门锁等;约定的由乙方设计的室内各种柜、台面、洁具、灯具等。 2、非承包范围: 21、电器类:全场空调、电视、电脑、音箱、点歌系统、控制面板、频闪、花灯、台灯、落地灯; 22、家具类:沙发、软包凳、茶几等可移动家具类;2 3、装饰类:全场装饰画、油画、装饰物、花草、纱幔、窗帘、摆件台、装饰柜、珠帘、雕像、字牌、台牌、门牌、指示牌、消防指示牌等;2 4、弱电系统类:全场呼叫系统、录像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网络系统等;2 5、现代消防系统及普消设施、清风系统、强排烟系统等;2 6、强弱电布线类:主电源布线、中央空调电源布线、强排烟布线、清风布线、呼叫系统、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网络系统布线;2 7、厨房设备设施及烟道;2 8、用品类:酒店用品及设施设备、酒具果盘、烟缸等;2 9、所有行政职能部门的报建、报检及费用;2 10、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及费用;21 1、其它约定项目:如防盗门、卷帘门、防护栏、防火门、电梯。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期限及保修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同时每提前一天支付乙方赶工费元。 六、工程款和报价单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双方指派人员 1、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授权的其他事宜。 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处理本工程相关事宜。 3、任何乙方更换指派代表,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说明注意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 4、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消防、环保、建委、税收等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费。 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负责处理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邻里关系。 6、负责保护好周围的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7、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工程变更 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并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材料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按照合同附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使用。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的标准: 4、材料验收质量异议: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七条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公共场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予以认定;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期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为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因故不能验收,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甲方另定的验收时间不得超过竣工后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承认工程产品竣工验收合格。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或经营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未在验收资料上签字认可为由拒绝乙方后期工程款项的收取,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资料三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支付工程尾款。甲方应在审核完毕日内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以甲方财产抵扣相应工程款。 在工程价格中对应缴纳的税费,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已扣除,由乙方委托甲方缴纳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由此产生的税费以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做出答复,并承担经济损失。 因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及安装,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停窝工损失。按照每日元计算。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安装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损失,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每期工程款,每延误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等延误工期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房屋装修合同篇13 甲方(房主): 一、乙方给甲方装修房屋。面积为102平米,地址:西宁市共和南路夏都大道东12层12楼。此装修包工包料,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验收后才能使用,如不属合甲方的要求,必须马上停工,更换材料,必须达到甲方的满意。 二、装修总费用13。8万元,大写:拾叁万捌仟元整。为其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9。5。剩余款在甲方使用三月后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0。5的款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保质保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见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包工包料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办公楼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有限公司指挥部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施工图及预算书所涉及全部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90天,本工程自20xx年2月8日开工,于20xx年5月18日竣工。遇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优良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肆佰万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预算价格为准。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施工图要求统一采购安装。 2、凡属于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3、凡乙方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要求变更增加项目费用经双方商榷另行计算。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支付材料订货款。 2、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签订完毕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进度款,如不能按时拨付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或顺延工期。 4、乙方自主垫资150万,完成工程进度70前不得问甲方索要进度款。 5、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宁夏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用设施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十五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十五日前结清余款。 房屋装修合同篇1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