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电子产品供货合同 推荐度: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电子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电子产品合同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子产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产品合同篇1 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北京国泰瑞华硅藻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北京奇艺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若甲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送货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2、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五、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六、产品的验收: 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焊锡后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甲方应给乙方1315000元,作为定金,剩余5000000元,在送货前全部付清,在甲方货款打到乙方账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只限北京)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积水潭支行 户名:北京奇艺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3212601001001144442,付款方式:支票或银行转账。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其它约定事项: 经过双方协商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应种种原因导致送货延迟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付2的违约费用,延迟10个工作日的付5的违约费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国泰瑞华硅藻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奇艺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盖章:企业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国泰瑞华硅藻应用科技有限公乙方:北京奇艺商贸有限公司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月日 电子产品合同篇2 一、合同双方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网络域名: 被授权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电子商务代理销售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代理经营区域及时限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域名,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域名经营销售。 2、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月日至年日止。合同到期若乙方需要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乙方所拥有的域名和公司名称必须是实名注册并合法拥有的。 三、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1、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2、产品图片 3、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四、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优质品牌 2、为乙方提供销售商品的质量检验、配送、结算等服务事项。 3、为乙方免费提供宣传原始资料,网络销售验证所需的资质材料。 4、在域名年。 5、不定期的为乙方提供全国统一设计的海报、宣传单及《网店产品目录》等宣传资料,辅助乙方开拓市场。 6、进行品牌推广宣传,配合树立域名品牌形象。 7、为乙方提供年度授权网络展示专用的证书及牌照。 五、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监督管理权力。 2、当乙方销售及宣传过程中出现对客户的欺骗、货款截留、夹带私售、偷换商品、私自进货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独家连锁经营权,并不退还诚信保证金。 3、乙方发生其他损害品牌形象及商业诚信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并不退还诚信保证金。 4、乙方发生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供应方式、商品价格体系,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经营权,并不退还诚信保证金。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新增、停售、调整在售商品,无需向乙方作出解释。 5、甲方有权制定有益于项目发展的统一模式政策、价格策略、促销活动、奖励计划,乙方必须依照统一行动标准执行。 六、乙方义务 1、支付诚信保证金 2、严格遵守甲方全国统一销售价格标准。 3、严格保密商品价格体系。 4、建立标准化城市服务中心,切实做好经营区域内的商品售后服务。 5、在代理销售区域里开展宣传活动,并拍摄记录发回总部用于全国的宣传推广。 6、网络销售数量,一年之内不少于台。 7、严格维护诚实守信、物美价廉的商业形象。 七、乙方权利 1、乙方获得电子商务销售代理经营权。 2、乙方享有授权区域内电子商务销售代理项目年的独家经营权。 3、乙方享有 6、乙方代理区域内总销售额达到万元,享有甲方提供的总销售额的销售奖励。 7、乙方享有甲方制定的《代理商保障体系》中规定的所有权利。 8、在依照全国统一策略、标准和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拥有该区域代理优先续签权。 9、乙方有推荐本地特色商品进入区域销售的权利。 八、附加条款 1、乙方在完成诚信保证金的交纳后,才享有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经营权。 2、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未完成诚信保证金的交纳,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协议自动解除! 3、乙方需在所代理区域内建立 4、乙方需在获得代理区域独家经营权限后月内完成服务中心的建设。 5、乙方需完成服务中心建设后才可获得甲方提供的展示图片、文档资料。 6、乙方所有商品需现款现货。不得拖、欠、赊。 九、违约及处罚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负责赔偿乙方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甲方取消乙方连锁经营权,并不退赔诚信保证金作为处罚。 3、甲方在乙方协议期及续签有效期间,再次授权其他第三方视为严重违约,除了继续例行授权之外,赔偿乙方所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三倍金额。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截留购物代收款、偷换商品、夹带私售、贪墨促销赠品、等行为视为严重违约,除取消代理销售权之外,赔偿甲方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价格体系、供货体系,视为严重违约,除取消代理经营权外,赔偿甲方元作为违约金。 6、乙方不可以跨授权区域发展实体店面,开展地面展销等具体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代理权并不退赔诚信保证金。 7、其他违约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协商不一致,参照第十条《纠纷处理》执行。 十、纠纷处理及免责 1、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为准。 2、在自然灾害、战争??等有相关惯例列举的不可抗力作用下,双方可免责,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3、甲乙双方如有发生协议纠纷,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上诉到国家仲裁机构或者甲方所在地法院,以仲裁结果或者法院判决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完成诚信保证金后即刻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电子产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作为乙方的销售试销点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试销的商品为系列电脑。 2。甲方试销的。商品数量最低要求配货两套。 3。甲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系列电脑产品的宣传。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及系列电脑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乙方的利益。 5。甲方需尽最大可能的协助乙方进行售后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 2。乙方对试销产品实行全面保价。 3。乙方提供系列电脑相关宣传资料:双面彩页、八开彩图、并可支持横幅。具体依甲方实际情况确定。 4。乙方负责甲方所在地的所有系列电脑进行服务。 三、注意事项 甲方成功完成试销,并有意向成为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电脑加盟商,具体事宜再作商谈。 四、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应向乙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电子产品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 2数量: 3质量: 4规格: 5包装: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 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第二条代理协议的执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与外商签订外销合同,合同号为,此外销合同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的有效依据,为本代理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承认乙方代表甲方签订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 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视同意的出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协助乙方办理出口所需手续。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寄单费等所有有关 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等手续,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 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当外商提出索赔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证件,甲方接到索赔证件后,应根据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及时理赔。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对外理赔情况。如外商因索赔提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应诉,积极办理对外交涉,并及时将进程和结果通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搜集证据,并最终承担诉讼或仲裁结果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包括预期利润。 (三)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实施。 委托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