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安装承揽的合同 推荐度: 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个人装修承揽合同 推荐度: 劳务用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承揽合同(热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承揽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承揽合同1 合同编号: 定作人:签订地点: 承揽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承揽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总价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八条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 第九条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十条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十一条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元。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 第十五条定作人违约责任: 承揽人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承揽人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关承揽合同2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日,时间自起至日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施工完成交付验收后两日内、竣工验收一个月后 付款百分比:50、40、10 金额: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有关承揽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 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6、建筑面积:平方米 7、施工工期:总日历工期: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8、分段任务:年月日前完成基础 年月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年月日前完成装修 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 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工程分包给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方负责。 风险提示: 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alq为。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风险提示: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5 地址: 电话:传真: 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NO: 委托方:公司签订地点: 受托方: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数每排数量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公司受托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天,发包方给承包方施工图一式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发包方可委托承包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天发包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承包方签认。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天交发包方一式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发包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为继续性合同,适用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不适用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客户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承包方在完成安装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发包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认: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均无过失。 3、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安装任务,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安装安装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 4、承包方得以发包方未支付报酬为由,对发包方的器械进行留置。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7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规格,数量,单价; 2、品名,规格,数量,单价; 3、品名,规格,数量,单价;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整(小写)。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样品,经甲方去人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风险提示: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且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协议第一条中各拼命的尺码数量后天内交货(具体数量双方那个协商去人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按国家兴行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与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定作人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受到乙方发票后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8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单位:cm数量:备注: 玻璃柜台:1304090件;塑料台面柜台:18010095件 其中不带抽屉:10件 玻璃台面柜台:18010095件 棉布货架:18040200件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80200件 小百货货架:18050200件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甲方新上建德市档案馆迁建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102496元;(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2次结清,其中: (1)合同签订3天内应付工程款的70(计70000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20年月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一、乙方作为公司项目部承揽施工该工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人民币元。项目部的实际人员配置、运营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体实施,甲方予以监管。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施工的有关部门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国家安全、质量生产操作规程。涉及工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起重设备必须挂靠甲方名头进行检测以及备案的,甲方只负责盖章以帮助履行相关手续,不负担具体问题和责任。若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销项目部。 三、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正常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发现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四、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在施工中,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承诺以以及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本工程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工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应配备和组建好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及成员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并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按时做好技术档案及安全内业等资料,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将有关证件材料及时上交公司。 七、现场保险费、质保金、相应的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办理,并负责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及有关部门规定,正确计算施工成本,账簿设置齐全,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并及时上报统计财务报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账户,甲方不得擅自挪用乙方工程款,甲方扣除管理费及税费,其余拨付给乙方。 九、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若工程质量、工期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施工文件,该工程的技术档案在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30天内交公司一份存档备查。 十二、依据施工合同,挂靠有效期在合同范围内,有效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11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 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 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 一、二层120,第三层80,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5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X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年月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12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3050幅度)违约金。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9、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有关承揽合同13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量(工时) 报酬 交付期限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结算方法及期限: 第九条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有关承揽合同14 甲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址:(详见附图),其中车间(平方米),钣金、喷漆(平方米),接待室(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万元及现金人民币万共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万及现金万共出资万元作为投资。 双方约定: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月日前入帐。从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月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市区(除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日 有关承揽合同15 保洁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承揽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二、承揽范围及工作标准 1。承揽范围: 2。工作标准(见附件)。 三、承揽方式 乙方承揽合同中所规定的保洁服务,并负责承揽保洁服务所需各种设备、材料、工具等相关费用。 四、承揽费用 1。合同期保洁承揽费用总额为元。其中,月度保洁费用为元。 2。保洁承揽费用包括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乙方管理服务费用。 五、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承揽合同要求完成当月度保洁服务工作后,甲方于次月日前,扣除考核扣款后将上月度的保洁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进入甲方场所开展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确保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合法性。 2。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水、电供应。 3。向乙方提供适合存放工具、设备、材料及更衣的库房。 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按照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组织实施,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按月从乙方的承揽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员工从事与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无关的其他工作;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选派态度和素质良好、已实行岗前体检的服务人员进驻甲方服务场所,并应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凡不符合保洁服务及其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乙方不得派给甲方。 2。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揽服务范围与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指导,以及甲乙双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因服务不当造成甲方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在甲、乙双方共同查实情况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照价赔偿。 5。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盗窃及违法行为的,经双方查实,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应立即将其开除;严重违法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与保洁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行承担员工的人身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以及由此发生各种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应制订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2。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一切安全风险责任。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