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位转让合同 推荐度: 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租赁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位转让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位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车位转让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x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管理处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x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XXX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XXX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自愿退股协议书)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6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1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20xx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7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元(大写: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10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6、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8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 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 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 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 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xxx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管理处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乙 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年月日日 车位转让合同9 协议各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秩序,拟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有偿转让给盛达铭筑小区业主固定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协议正文 1。甲方将位于郏县盛达铭筑小区的号车位,约8(以实测面积为准)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车位在小区内的所属位置(以车位所在的位置实际情况为准)。 2。转让给乙方的车位使用年限与盛达铭筑小区占有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即自20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元(大写: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10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6。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0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年月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车位转让合同11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24小时内,乙方将转让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转让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3。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有效,修改无效。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车位转让合同12 地下停车位转让合约(可适用于储藏室等转让)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 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 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 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 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 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 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 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 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 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 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 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x年xx月xx日 车位转让合同13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xxx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管理处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