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合同 推荐度: 餐饮服务员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餐饮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服务合同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汤馆加盟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餐饮加盟连锁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2 甲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依法就有关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客户提供餐饮或住宿服务事宜,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餐饮服务 1、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用餐标准和包间类型,必要时可适当协商调整,乙方应尽力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须按照甲方选择或确认的用餐标准和要求,提供优质的菜品和服务; 3、乙方给予甲方在餐饮消费菜金方面打折优惠。 二、住宿部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房如下: 房型门市价协议价 房型门市价协议价 商务标准间豪华大床房 豪华标准间商务套房 商务单人间豪华套房 2、甲方预订联系人需要客人入住前1天以电话或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订房联系人,乙方需在30分钟内回复是否可以安排; 3、甲方客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抵达并住宿的,甲方应及时知会; 4、经双方确认的入住客房,甲方应确保安排预留,如出现工作失误应安排本酒店更高一级房间或协调同档次酒店客户,差价由乙方承担。 5、甲方客人退房时可由12:00延长至下午14:00,超时加收半年房费,超过19:00加收全天房费。 三、会议部分 甲方经营过程中如需用到乙方会议室,乙方应在标准报价基础上给予甲方折优惠,在此价格范围内包含投影仪、间音响、话筒、茶水、铅笔、纸,如需鲜花、果盘费用另计;甲方需至少提前三天确定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 四、结算方式 1、甲方有权选择现金或挂账的方式结算; 2、以挂账方式结算的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3、上月挂账部分消费款项,在下月15日前,由根据乙方甲方具体要求开据发票后,甲方安排以现金或网银、电汇等形式付款; 4、甲方授权签字挂账人员包括: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五、双方对账 甲方应及时核对乙主提供的账单并按约定时间付款,如超出前述约定时间七个工作日未进行账单核对及付款,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账单,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关款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优惠。 六、未尽事宜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确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泰安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此前甲方以任何形式与乙方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盖章: 餐饮服务合同3 甲方(业主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负责: (1)餐厅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2)负责制订餐厅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4)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5)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作方法的传授。 (6)负责为餐厅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7)负责为餐厅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8)负责为餐厅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9)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10)负责确定餐厅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11)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12)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13)为其他与“”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2)乙方应不定期到“”进行巡视,并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3)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共计元整。 余款在“”开业日后日内支付。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 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次日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餐饮服务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与服务范围 按照甲方餐饮服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职工餐(午餐、晚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会化经营和服务项目,本协议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餐费标准 职工餐菜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价格按照双方协定元份的。标准合理计价。如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套餐定价标准可由双方再行协商。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经营价合理计价。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为壹年。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饭菜供应办法:乙方根据双方协商每日工作餐数量送至甲方工作场所; 2、菜式品种每餐应经常轮换一周内尽量做到隔日不重复。 3、膳食供应时间:午餐10:3013:30 晚餐17:3019:30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送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4、乙方提供的膳食,应做到价廉物美,安全卫生。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凭借甲方上月的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消费单据和甲方结算上月费用,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如需甲方提前通知数量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壹万元人民币。 4、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仲裁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5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会所举办活动的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项目 1、餐饮: (1)自助餐。 (2)围桌。 2、会议场地: (1)一楼西餐厅户外休闲咖啡座()。 (2)二楼大厅()。 (3)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4)二楼VTP包厢()。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年月日点分至点分。 三、收费标准 1、餐饮: 菜金标准:人民币元位,优惠价元位。 保证预计人(桌)数:保证人数人,如未达保证人数按保证人数收费,超出保证人数按实际人数收费。 2、会议场地: 会议室类别:。 商家门市价元小时,优惠协议价元小时。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餐饮费用合计:元(人民币)。 2、场地租赁费用合计:元(人民币)。 3、本次活动总金额: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乙方需提前天(即年月日)缴纳本次活动预付款,预付款为总金额的金额,即人民币元作为本活动的定金。若活动取消,定金将不予退还。所有费用在活动结束后全部结清。甲方按乙方的消费金额向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违约责任 1、活动举办期间,乙方应服从会所工作人员安排,如对会所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项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该合同总额的。 六、不可抗力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气候,地震、罢工、或司法、政治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协议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均可据此免除本协议项下责任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法律效力 1、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若因特殊情况确须终止的,须由提出方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八、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餐饮服务合同6 甲方(业主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服务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名为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为餐饮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2、负责为餐饮店制作管理系统、服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餐饮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4、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作方法)的传授、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5、为该餐饮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为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6、为该餐饮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7、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8、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9、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10、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餐饮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餐饮店进行巡视,并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11、为其他与餐饮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余款在该店开业日后日内支付。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餐饮服务合同7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与服务范围按照甲方餐饮服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职工餐(早、午、晚、夜宵)、接待餐、自由餐等社会化经营和服务项目,本协议就餐厅服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餐费标准职工餐:应提供多种套餐供员工选择,普通套餐按5。00元人的标准合理计价如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套餐标准可由双方再行协商。自由餐、接待餐按低于市场价格、保证乙方略有盈余的原则合理计价。 三、服务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为壹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乙方应有优先进驻权。 2、在协议签订之后,乙方试用二个月,如二个月期间不能扭转现有局面或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和满意(含小餐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现有基础设施及厨房用品配齐并做维修保养,符合使用要求后交付乙方使用。所有物品经清点(按移交清单双方签字)后,移交乙方使用,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和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耗损除外)。 2、服务期内,水电煤炭等费用由乙方自负。为保证伙食质量,让利于甲方职工,电、甲方按每月5000元标准给予乙方水、煤消耗补贴,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招待餐所用燃料费用(煤气费用等)由乙方自负。水电的消耗量以甲方为乙方单列的水表、电表计量为准。水费单价为:2。30元吨,电价为:0。7元度。如乙方使用甲方煤炭,煤炭的消耗量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价格以甲方采购价计价,乙方也可自行采购煤炭。 3、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申领《卫生经营许可证》等,甲、乙双方均应予积极配合。 4、乙方对招待餐部分实行有偿服务,要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甲方按招待餐营业额的5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5、乙方所提供的招待餐厅菜肴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甲方参与核定价格。接待餐厅应配备淮扬菜式厨师,包厢服务人员服务水准须经甲方认可。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场地从事对外经营活动。 7、甲方在现有的基础硬件设施上,不再向乙方提供,如乙方需添加餐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按清单交接。 五、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饭菜供应办法:凭饭卡进餐; 2、凭饭卡进餐,乙方应按菜季提供多种菜品供员工就餐选择,每餐大荤品种不低于4种,素菜不低于6种,每餐价格5。00元餐标准为至少一大荤二素菜,米饭、例汤不限量,员工用餐同时可选各式小炒和特色菜品。 3、招待餐和自由餐标准另议,需要时甲方可预先提出新标准,乙方则按标准操作,力求做到客户满意。 4、菜式品种每餐应经常轮换一周内尽量做到不重复。乙方做到提前公布一周菜谱,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5、膳食供应时间:早餐6:307:30,午餐11:3012:00,晚餐,5:3019:30;夜宵1:002:30;超过规定时间,食堂不再供餐。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乙方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 7、乙方对小餐厅必须以三星级标准来经营管理,达到甲方的。要求和满意,服务员必须有专业业务知识和礼仪知识,二个月试用之后,乙方可以承包形式经营,具体承包方案另议。 8、乙方可以提供早点,要求花样品种多,在公司门口或在食堂都可以摆卖,但一定要做到卫生达标。 六、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服务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卫生规程。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上墙公开。 7、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制度的建立 1、服务期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章,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章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员工由乙方自主招聘,乙方应负责承担其社会保险等,乙方所有员工均与甲方无任何隶属关系。乙方应与属下员工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甲方有权对乙方与属下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 4、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后为乙方员工统一办理员工出入证,并提供相关照片在门卫登记,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应教育员工不得进入甲方生产、作业现场,乙方员工只能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规定场所内活动,否则,因乙方员工不遵守以上规定,擅自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场所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等由乙方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结算方式每月15日前乙方凭借甲方上月的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消费单据和甲方结算上月费用,每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6、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与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受到严肃处罚。 十、仲裁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章):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8 甲方: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并不断使之完善,保障平台畅通。 2、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甲方有义务在社区居民中宣传和推广食品配送服务,并在居民咨询和需要服务时适当提供乙方的服务信息。 3、甲方向居民介绍的乙方服务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此信息应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向民居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疏忽导致提供信息不准确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包括审查乙方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等证件,并可随机实地查看乙方的经营资质、卫生环境是否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法块规情况,则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甲方不负责食品配送服务所产生费用的收取、保管、转达,食品配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和居民二者之间直接交易完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障所经营的餐饮食品的安全可靠。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材料。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对其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的审查,包括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上述信息在后续过程中发生变化(如菜价随着季节、原料上涨的变化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信息更新不及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及时准确的记录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若因乙方疏忽导致记录信息错误所产生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要做好相关交易的记录,包括需求服务的居民的名称、地址、电话,配送食品的签收、款项的收取等。 三、安全责任 1、若因乙方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变质过期的原材料,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从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自行解决食品配送所需要的人员、交通工具、包装材料等,并保证安全。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合同终止若甲乙双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有违反上述合同条款的情况发生,经双方商定,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9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暂定名为XX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该酒店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酒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负责为酒店制做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负责制做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酒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做方法)的传授。负责提供酒店所有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为该酒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为该酒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为该酒店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协助甲方进行该酒店的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该酒店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为其他与酒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年内的顾问服务在该酒店开业后年内,由乙方负责为酒店经营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酒店进行巡视,并对酒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元;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60000元;余款在该酒店开业日后日内支付。 2。2开业后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该酒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餐饮服务合同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受甲方雇佣在甲方任职,据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 1、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在受雇期间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技术信息(诸如烹调方法、配方、技术诀窍、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发项目或类似项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专有的信息或数据(下称“保密资料”),乙方承诺仅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在甲方要求时立即将保密资料及所有复制品交还甲方。乙方进一步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传送任何保密资料。 2、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义务应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补偿金已经包括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3、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甲方与乙方的雇用关系终止后3年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不竞争 1、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 2、乙方向甲方承诺: (1)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其它(竞争或其它)业务。 (2)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三年内,而无论其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它个人,均不得: (a)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b)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职工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或者中断与甲方的业务关系; (c)干扰甲方供应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a)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000100000元的违约赔偿金; (b)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职之日起三年。 4、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13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14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与服务范围 按照甲方餐饮服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职工餐(午餐、晚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会化经营和服务项目,本协议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餐费标准 职工餐菜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价格按照双方协定元份的标准合理计价。如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套餐定价标准可由双方再行协商。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经营价合理计价。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为壹年。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饭菜供应办法:乙方根据双方协商每日工作餐数量送至甲方工作场所; 2、菜式品种每餐应经常轮换一周内尽量做到隔日不重复。 3、膳食供应时间:午餐10:3013:30晚餐17:3019:30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送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4、乙方提供的膳食,应做到价廉物美,安全卫生。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凭借甲方上月的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消费单据和甲方结算上月费用,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如需甲方提前通知数量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壹万元人民币。 4、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仲裁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15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市区的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另行给予乙方装潢时间天,期间免交承包费。 三、承包事项 1、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2、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3、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无条件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批文、环保测评批文等。 四、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经营。 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五、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具体支付方式:。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六、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交付餐厅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九、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十、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