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 推荐度: 竞业限制合同 推荐度: 竞业限制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竞业限制合同11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竞业限制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竞业限制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2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3 甲方:(企业)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竞业限制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4、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竞争的期限 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年的时间。 第四条竞争的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五条竞业限制补偿金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5 企业: 营业执照码: 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 员工:(签章) 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6 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适用 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对象均有限定。 拓展: 竞业限制合同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竞业限制合同篇7 甲方(企业):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甲方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甲方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8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5、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竞业限制合同篇9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范围规定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二、期限过于固定 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 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 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 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 (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 (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劳动合同法》应明确规定约定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规避补偿金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这显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利,《劳动合同法》至少应明确规定经济偿金的最低标准。应考虑竞业限制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重新就业可能获得的收入,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立法应明确要求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约定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并以该约定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因为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使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人员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如果违约员工可能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支付的违约金,选择往往是甘愿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出现新东家愿意为这笔“违约责任”买单。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劳动者接受较低的经济补偿,一旦劳动者违约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在劳动者能够承担,又能起到威慑作用的范围内,具备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可考虑规定把违约金数额与经济补偿金数额相挂钩,将违约金数额规定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适当倍数,这样即使劳动者得到的补偿金数额较低,也不会过分损害其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五、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需要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效力,即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还应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使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失去法律约束力: (1)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经公开;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执业的时候会遇到更多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时,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问题作专业的解答。 竞业限制合同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4。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竞业限制期限 5。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6。。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6。。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其他 7。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一: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年月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竞业限制合同篇11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1“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2“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甲方、独资甲方或其他实体。 3“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年的时间。 5“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乙方义务 1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甲方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乙方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乙方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关系。 3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第三条甲方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第四条对价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甲方和其关联企业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地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以外的其余部分。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3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