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最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兹有因需要,聘用的退休人员,现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受聘后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间,受聘人的退休费(原工资的,金额元)由发给。 2。聘用期间,受聘人退休补差工资(原工资的,金额元)由聘用单位发给,并视其工作成绩适当发给奖金。 3。受聘在XX多得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不享受补差工资和奖金。按执行,其费用由聘有单位支付。 4。聘用时间,受聘人应享受的劳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责解决,如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其保险待遇全部由聘用单位负担。 二、在合同期间,受聘人应服从聘用单位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作废。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一份。经劳动服务公司鉴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聘用岗位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忠实履行工 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 2、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第六条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编〔20xx〕35号文件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月元。薪酬包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打卡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薪酬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建立聘用人员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 第十条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因学习、就业、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单位没有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2、聘用人员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5 聘用合同是聘用制度的核心内容。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是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基本载体。加强对聘用合同的管理, 一是签订聘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合同双方一方是作为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另一方是按规定程序聘用的人员。 二是规范聘用合同的内容。 聘用合同的内容,必须根据《合同(范本)》的规定进行统一规范。聘用双方还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协商约定其他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严格聘期管理。 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单位应当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要规范解聘辞聘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疏通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四是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争议。合同一经签订,受法律保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和内容,共同遵照履行。对在履行聘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及时公正地处理,依法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事业单位聘任制,通过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巩留县人社局结合县岗位聘用工作实际情况,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严守签订原则。巩留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在平等自愿、严格遵守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聘岗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执行力度。改变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流于表面形式的现象,充分发挥聘用合同签订的作用,使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合同条款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能够按照合同条款依法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规范合同管理。在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都根据所聘岗位情况与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认真做好合同鉴证工作并及时编号管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调整、解除、终止等均须由聘用单位到人社局及时进行备案。 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巩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够按照合同法规定来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又能够运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依法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事业单位重视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转变聘用观念,切实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岗位聘用、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7 聘用单位(甲方):区总工会 受聘人员(乙方): 聘用单位(甲方):区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区南城大道199号 受聘人员(乙方):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 籍贯:县 毕业院校: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文学学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年8月16日起至20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新闻宣传、文秘、综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 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资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各种补贴,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 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8 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日: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省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 担负工作: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共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共月。 第二条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5 6 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矿长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0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根据《》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 2。。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五)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竿动报酬的; (三)参、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小予以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 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临时辅助性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明确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费。 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乙方工资的增减、补贴、加班费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十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所在镇(街)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服务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性别 出生年月 聘请岗位(职务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第八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签订时间: 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3 一、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具有人事关系性质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好义务的协议。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二、种类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与项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三、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聘用单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国家规定并履行审批手续聘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录),由其法定监护热代为订立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 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无需正当理由):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一般过错)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简言之用人单位严重过错) 3。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严重过错) (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情形简言之劳动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势变更)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简言之职业病,工伤,155,医疗期间,孕产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被开除、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单位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不归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简言之受聘者严重过错) (2)聘用单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聘用单位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简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势变更、遭遇裁员)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者结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协商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 2。人事争议的处理 人事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的仲裁时效为60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 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 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 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 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构:鉴证人员: (盖章)(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