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装修定金合同 推荐度: 买卖房屋定金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 推荐度: 二手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定金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金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定金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法律事务所 甲方拟购买乙方位于市花园第栋第号房屋,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丙方为甲乙双方监管、转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万元。据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资金监管、转付协议》。 一、甲方依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向丙方汇入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元,同时,方依照甲乙丙三方于20年月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汇入了法律服务代理费人民币元之后,丙方始开始履行资金监管、转付责任。 丙方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二、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资金监管、转付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条件是:。 该条件成就时,乙方持经方确认的(文件资料)向丙方要求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丙方必须在日内转付。在此情形下,丙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无需征求甲方的同意。 乙方帐号:开户银行:。 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天内,甲乙双方约定的资金监管、转付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条件仍未成就,甲方即可书面要求丙方将监管的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元全部退回,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请求后日内办理退款。在此情形下,丙方向甲方办理退款无需再征求乙方的同意。 甲方帐号:开户银行:。(与转入一致) 四、丙方依照本协议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转付或者退款手续之后,丙方的监管、转付责任终结。 五、甲乙双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任何责任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而与丙方无关。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办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转付或者退款手续,丙方应向甲方或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丙方根据本协议履行了资金监管、转付责任,方无权要求丙方退回交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法律事务所 20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把位于怡景花园的10栋15号车库卖给乙方,现就有关事项协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况 1、甲方出售的车库属本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物业,未到县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车库内的水、电已单独立户,并装有独立的水电表。 2、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现有车库及其物业现状,并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规定。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车库的价格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签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余款于日之内交房时付清。 2、甲方交房时,应把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的原始发票,合同文本及车库钥匙及水电开户凭据一并交给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及时清理原来的各种费用,结清之前该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其相关的各种费用。 4、甲方售房时,应为乙方办理除房产证、土地证等外的。相关过户手续,若以后乙方要办房产证、土地证,甲方要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确保上述房屋属本人私产,无产权债务纠纷。自本合同签字之日前,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定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约,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3、甲方售房后若悔约要收回房屋或因产权债权纠纷造成乙方无法拥有或使用该房屋,除了双倍返还本金给乙方外,甲方还要自收乙方购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时止,按 1。5分月息复利计算付给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电话: 甲方配偶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乙方配偶签字: 电话: 定金合同篇3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乙方(预定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铺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位于,约的食品商铺。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商铺转让金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铺转让协议的担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转让金。签订商铺转让协议时,转让金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与甲方协商签订商铺转让协议。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甲方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签订商铺转让协议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元整。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 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 方应付乙方款项。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 定金合同篇6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商量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商量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7 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甲方共有人:代理人:经办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8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