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合伙协议书(集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协议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第四条款“利益分配方式”中的细则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代理推广制作 2、工程施工地点:纳雍县范围3、工程施工内容:所有广告牌制作,所有宣传,所有推广 4、工程总造价:以天都代理人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标准(附件) 二、甲方的责任: 负责合同附件中的所有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签订好施工合同以后,建立工程组织施工班组,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四、利润分配: 1、利益分配方式:按照工程总金额的利润分配,甲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40,乙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60。 2、成本的核算:甲乙双方同协商,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与会计,进行本工程的成本核算。核算方式,凡是属于本工程所需要的费用都纳入成本,工人工资,材料,运输费用,其他协调费用,乙方贷款垫资利息。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工程制作期间所涉及到的一切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制作期间工人的安排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负责好本合同附件内甲方该负责的条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尽到本合同附件内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牵涉到的所有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与《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本合同附(附件)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明:本合同协议书自两份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县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等 委托代理人: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县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伙协议书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产品的市场营销。入股合作协议书文章入股合作协议书出自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入股合作协议书合同范本。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合伙协议书4 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利用双方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及销售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管理及销售,使双方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成套焊接与切割机械设备及辅助机具和配件。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经营管理: 由出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投资期届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2、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伙投资人: 合伙投资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5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 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龙市镇崇佛村x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x社、x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xx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xxx田土面积共计xx亩,崇佛村一社用xx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xx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x社处理维修。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x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方:龙市镇崇佛村村委会鉴证方:龙市镇三块碑村村委会 合伙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生产,合作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自愿承担合作义务及责任。 二、合作范围: 生产、销售并进行售后服务等运营活动(详见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设立企业,并以自有技术(等技术,该技术研发成本计万人民币,市场估价约万人民币)同乙方合作。企业研发、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事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的形式入股甲方企业,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资款。 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营销、售后等相关业务。乙方利用其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四、所有权 各自现有技术归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术不因合作方式而改变所有权属性。在甲方现有技术上研发的设备、技术或产品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和甲方企业所有。 五、甲方权利义务 1、设立企业,依法开展相关运营活动;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以自有技术为依托,开展新项目研发; 4、负责企业研发、采购、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相关事务; 5、财务管理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6、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 7、决定甲方企业其他相关事务等。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出资,且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事务; 3、有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取红利;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甲方和甲方企业利益的任何活动: 6、不得干预甲方企业的研发、经营管理等活动;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业商业秘密。 七、利益分配 1、双方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分配利益。甲方企业以税后利润的90(提取10作为售后维修准备金,待保修期过再做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各自50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利益每个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开发或联系到的业务不另外计报酬。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要严格保密,并只限于甲方企业业务范围内使用。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使用此技术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自行研发生产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作研发生产此类产品,亦不得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等一切资料出售或透露给其他第三人。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合作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甲方及甲方企业所有,乙方应遵守第八条规定严格保密。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企业缴付应付出资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企业的全部损失。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书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审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伙协议书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为共同实现梦想就合伙开办并决意由乙方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证书一事订立一份《合伙协议书》,现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合伙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初步账目、资产结算后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的《合伙协议书》; 二、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甲方和乙方的业务互不受对方的干涉,双方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等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所有事务(但不包含),概由甲方负责料理,应收款归甲方所有,应付款由甲方负担。 三、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乙方应把原来合伙经营期间的相关技术资料、经营执照证书和合同文本等交还给甲方,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合伙经营期间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于对方之行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截至本协议书订立之日止,甲乙双方确认账目如下:在排除因员工致伤顾客善后处理结果出来之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伙经营期间的收益计人民币万元整,甲乙双方及员工工资款等相关帐目均已结清。款项支付办法:年月日前,甲方付给乙方万元整;年月日前,甲方付给乙方万元整;年月日前,甲方付给乙方万元整。如甲方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承诺: 1、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均已就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完毕。 2、因员工致伤顾客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均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3、凡涉及到原《合伙协议书》的所有事务以此为断,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担全部则任。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决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各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8 一。总则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简称企业)。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2),(3),(4),(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万元人民币。 (1),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4),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5),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分享,分享,分享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协议书9 合伙人:,男(女),身份证,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男(女),身份证,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景。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0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甲方: 乙方: 1、委任 兹委任乙方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甲方;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甲方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甲方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甲方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甲方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甲方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对甲方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甲方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甲方的职责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甲方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甲方。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甲方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甲方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1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地暖疏通清洗,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50。由甲负责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负责联系业务及结算。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公司,经营地点为大同市矿区。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养维护。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后双方应及时进行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合伙人乙: 签名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2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址:。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二)甲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产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产信息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房产总价款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价款的。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价款的。双方出资应于开发商确定的商品房价款支付时汇入指定账户。因一方逾期未予支付造成违约的,应当承担因此带来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房产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房产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1、甲方同意本房产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所指房产50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确认甲方产权地位; 2、产权证由甲方保管; 3、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开通等所有购置房产的相关手续。 六、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买房产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公证费、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七、房产管理与决策 1、鉴于该房产因首笔资金甲方多付(超出甲方所享产权50以外的多付款项为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加之产权证实际登记在乙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商定,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利,甲方享有房产的实际运作和管理权,乙方有提出建议的权利,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乙方系已婚人士,本房产属于乙方的产权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确定。但是,如乙方一旦婚姻破裂,乙方或乙方妻子均不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处理该房产(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乙方或乙方妻子将承担所有后果和责任,给善意三人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或乙方妻子承担,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房产租赁事宜,乙方必需要征得甲方短信或书面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租赁协议无效,因此而造成的善意三人(承租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此房产转让由甲方决定,一旦乙方未经甲方决定同意,自行转让本房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 A、依据购房产时间,每年按的增值递增计算房产价值,直至乙方转让本房产时间止,从而得出乙方转让房产时的总价值,最后由乙方在前述计价的基础上支付甲方应享产权对应的。款额; B、除上述A项约定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万违约金。 八、收益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本房产系房产,出租后每月租金暂由甲乙双方父母收取,甲方也随时可以自行决定收回租金管理权,无论采取前述哪种租金管理方式,但每年年底甲乙双方要进行一次核算,进行分配租金和书面确认租金金额; 2、该账户租金由甲乙双方各享; 3、甲方可以决定该账户资金如何使用;甲方也可以自行使用该账户资金但必须通报乙方; 4、甲方应为本房产租金建立账册,每半年通过书面或邮件向乙方通报房产收支情况; 5、乙方就房产租金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使用,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6。甲方决定转让该房产时,所产生的高于购房时的利润时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如亏损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优先购买权行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承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另外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万元人民币。 十四、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十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所有内容乙方妻子表示确认,涉及相关约定时承诺遵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证人保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一、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二、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三、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四、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五、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六、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七、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八、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 甲方:乙方: 国藉:国藉: 住址: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合伙协议书15 第一条合伙宗旨 安全、和谐、规范、进取。 第二条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振扬物流园、贵阳市金燕路金穗办事处大洼村。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物流园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元各出资人民币万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万元,6月30日前交足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经营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振扬物流园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振扬物流园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振扬物流园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委托为合伙经营决策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决策。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振扬物流园的名称继续经营原振扬物流园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订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