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租赁合同 推荐度: 电影投资合作协议 推荐度: 微电影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电影投资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电影投资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电影合同(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电影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电影合同1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作品词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身份证号: 词作者: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性买断费用: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三、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 关于电影合同2 甲方: 驻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驻地地址: 法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影片《》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 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合作双方保证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拍摄制作等项工作,甲方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基本条款 一、概况 1、剧名:《幸福,擦肩而过》(暂定名) 2、剧长:25分钟 3、类型:数字微电影公益短片 4、摄制周期:一个月。 5、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二个月。 6、总成本:约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就电影《》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的拍摄、制作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 (1)出品人(第三顺序人) (2)监制人(第三顺序人) (3)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电影《》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电影《》的策划、拍摄、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负责电影《》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5、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6、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共同投资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关于电影合同3 协议编号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由为编剧的微电影《》,成片长度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母带原始拍摄素材及成品母带。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自己相关要求,并保证资料和要求的可操作性。 3、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甲方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验收项目包括:初剪(片子的剪接、镜头的运用、长度、节奏等认可),精剪(特技镜头、字幕等认可),三维小样(质感、动态等认可),片子的全部画面必须在录音前认可,方可录音。录音(配音、音乐、音效等认可)。 4、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委托以为导演的拍摄班底负责此剧的拍摄工作。 5、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要求保密资料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双方签定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审片方式: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后交付甲方审片。 五、其它条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日期: 日期: 关于电影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网络)电影院之投资方及所有者,授权乙方为地区独家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以保证市场有序发展。 一、区域代理费为元。 二、甲方无偿提供首批价值元的在线点播卡和以下促销品: (1)个天不限量促销测试帐号; (2)张(共平方米)写真pop广告招贴; (3)张最新节目单; (4)个年期黄金帐号; (5)免费独立网站和免费二级域名。 三、甲方义务与责任 1、维护电影服务器之运行,并支付电信数据线路及服务器费用。 2、负责电影网站之内容编辑及影片资源储备,不得提供违法、色情内容。 3、负责顾客之网上投诉及使用指导。 4、及时处理乙方反馈之客户投诉。 四、乙方义务与责任 1、积极做好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发展区域分销点。 2、负责受理当地顾客之实地投诉,并及时向甲方反应。? 3、指导当地顾客进入网站观看或下载电影。 4、乙方自行决定对当地分销商的供货价,但不得对代理区域之外的零售、批发商供货,否则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自行修改独立网站的内容,不应利用甲方空间提供下载服务和黄色、政治内容,否则甲方收回网站空间和域名。 五、协议签署个月内为市场拓展期,乙方从第个月开始每月应完成销售额元(面值),否则自动中止代理权,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市场拓展期。 六、乙方每月购进在线点播卡,按面值结算,款到发卡,面值元以下运费由乙方负责,面值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停止或中断网站服务,乙方可将未刮开的点播卡按上月结算价获得退款。 七、价格保护:乙方进卡后天内遇甲方统一调低价格或结算费率,甲方应按新价格给予乙方差价补偿,具体补偿方式以在线点播卡为主。 八、甲方每月免费配送份最新节目单。 九、许可乙方在年月日前(即本协议书签署后三个月内)选择退出代理,乙方需支付元广告费用和运费,可保留年期黄金帐号和未用完的天不限量促销测试帐号做为自用,其余的未刮开的电影卡按面值获得退款(先退卡后退款)。如果乙方在任何时间第二次汇款进卡则自动放弃退出权利。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另签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甲方: 地址: 电话号码: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电话号码: 协议签署日: 关于电影合同5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承担改编,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元; 或 (二)版税:每拷贝元; 或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元每千字千字版税每拷贝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内付清。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元。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为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 第十七条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电影合同6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承担改编,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元; 或 (二)版税:每拷贝元; 或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元每千字千字版税每拷贝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内付清。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元。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为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 第十七条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电影合同7 甲方: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乙方: 一、总则 1、乙方认可甲方是数字电影项目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达清晰、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数字电影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依照通力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二、释义 除本合同的文意(包括前言)别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1、项目:由甲方统一提供其自主自行设计、开发、运作及已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电影项目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手提袋等。 三、内容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并赠送加盟铜牌一块。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万元;一套设备购置费万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样板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乙方得票房的,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4)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5)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6)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1)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2)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 (3)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4)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5)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6)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7)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10)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1)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12)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13)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样板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8、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将解除加盟协议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协议上述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时 (4)加盟店的经营发生经济纠纷,致使加盟店的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时 (5)对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6)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7)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8)代理商未经授权跨区域经营时 10、协议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守要求,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 (2)指定的商标应予回收 (3)对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4)由于解除协议,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11、一般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关于电影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餐饮合作经营,共享经济收益,甲方将经营中的学院餐厅窗口与乙方合作经营,即甲方提供相对完善的经营场所,乙方负责厨艺技术及销售,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经营活动中由甲方统一安排指导其经营工作,经双方协商,并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经营地点 二、合作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负责工商税务、卫生、学校等事务协调事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负责对乙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个人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进行警告、经济处罚、停业整顿,三次整改无效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3)甲方提供共用就餐场所,共用就餐部分供就餐人员公共使用。 (4)乙方法人必须自行经营。在经营过程中,严禁私自转让,如果发现乙方法人连续一个月没有亲自参加窗口的管理和操作,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未经餐厅经理或公司领导人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正在经营中的窗口。 (2)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公司统一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去经营,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公司宣传活动及经营策略。 (3)为保证饭菜质量、价格稳定,乙方饭菜价格必须服从甲方及学校的统一管理和规定,经营品种统一核定后不准私自变动。否则被公司领导及学校领导发现,进行罚款、辞退处理,押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4)承租人必须提供个人及雇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5)为保证饮食安全,乙方烹饪饭菜所需的原料由校方、甲方签合同的有资质供应商统一供应,不得随意购买。违者罚款、没收。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学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公司统购制度,严禁购买、加工、出售劣质、过期、霉变、有毒及有碍师生身心健康的食物。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及疾病传染源,查明原因后,对受害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后厨由甲方按经营品种的需要统一标准配置,乙方有偿使用,费用按采购价向乙方收取,或者按平均年限比例收取折旧费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由乙方使用保养,乙方在使用餐具过程中自用自修。(此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双方各壹份,公司备案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期满若乙方有意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