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转让合同 推荐度: 品牌转让协议 推荐度: 品牌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品牌转让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牌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品牌转让合同1 转让人(甲方):甲方地址: 受让人(乙方):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就品牌申请号注册号为第号第类“”牌品牌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品牌申请号注册号为第号品牌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品牌转让费: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品牌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品牌局办理该品牌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号国家官方《品牌申请受理》《品牌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品牌局是否受理该品牌转让手续,该品牌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品牌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受让人(乙方)同意: 甲方地址身份证:乙方地址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赁安岳县岳阳镇上府街33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原甲方与房东签订的20年(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度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年12月31日止。转让租赁时间从20年9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共计4个月,月租为6666。66元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四个月共计租金26666。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乙方在20年9月2日前将剩余房租直接交付给甲方。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三、甲方转让费为柒万元整。乙方在20年8月16日向甲方交纳转让押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在20年9月2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费共计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转让押金自动转为转让费)。甲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店铺现有固定装修、装饰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转让金和剩余四个月房租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五、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交铺日期逾期的,甲方按转让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此合同签订后,乙方如违约,不按时交纳转让费及房租,甲方不退还订金。如甲方违约,按订金的双倍赔付给乙方。 八、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后,甲方应在20年9月1日前搬离,乙方正式入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烟台街客三站店(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名称为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乙方转让经营位于三站的街客奶茶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市场内的街客加盟店(具体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兴业路1号XYL11号)达成以下协议。 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交接。 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街客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街客奶茶店的工作人员甲方协助协调继续在店里工作。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该店转让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街客公司收取的店面门头字样和店内logo押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 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元。店面押金元将于日前交付甲方 交接过后,乙方资金全部交付甲方后,街客公司出具的押金单据甲方要交与乙方, 如乙方不经营街客店时甲方负责与街客奶茶公司协调并将街客奶茶公司押金元退还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随处理 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完全拥有街客三站店烟台市路号,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X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在四川省自贡市(区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烟台街客三站店(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名称为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乙方转让经营位于三站的街客奶茶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市场内的街客加盟店(具体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兴业路1号YL11号)达成以下协议。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街客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街客奶茶店的工作人员甲方协助协调继续在店里工作。 6。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转让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街客公司收取的店面门头字样和店内logo押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 2。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元。店面押金元将于日前交付甲方 3。交接过后,乙方资金全部交付甲方后,街客公司出具的押金单据甲方要交与乙方, 4。如乙方不经营街客店时甲方负责与街客奶茶公司协调并将街客奶茶公司押金元退还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随处理。 4。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完全拥有街客三站店烟台市路号,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号()品牌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费为人民币20元整,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品牌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品牌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品牌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品牌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品牌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品牌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品牌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证使用:; (2)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品牌争议; (3)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品牌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品牌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转让的注册品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品牌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品牌转让费。 六、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品牌卖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品牌局备案一份。 九、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品牌转让合同8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创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销售区域及时间 甲方同意将曼卡雷迪品牌服装系列产品在销售权授予给乙方,销售期限为至。 二、销售方式 乙方对甲方产品采取如下销售方式: 1、经销:即现款现货; 2、代销:即先销售再结款; 三、供货价格 1、甲方提供的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 2、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调整合同约定的供货价。 3、甲方按照统一核定价格的签约折扣向乙方供货。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交付品牌保证金之后生效。 2、乙方在合同签定一周内交付给甲方品牌保证金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合同终止后,且乙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甲方应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补货、结算及运输方式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在每次补货前应将所需货品种类及型号、颜色、数量等到信息提前十天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货物准备。 2、甲乙双方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或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发货前按货值进行抵扣。采取代销方式进行销售的,每月5日结算上月销售款,乙方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约定的供货折扣将销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户。 3、甲方交付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六、退换货 1、对每次上货产品,从上货之日起,两个月之内100调换,两个月之后的不予调换,统一到年末按累计回款金额的10调换。 2、特价品、折扣品、赠品均为乙方买断性产品,不退不换。 3、退换货商品必须不污、不损和包装完整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新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工作。新品上市,乙方不得在30天内退给甲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区域媒体的选择与谈判,有义务协助乙方广告发布中的各项事务处理。 八、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4、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 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九、销售任务及奖励政策 1、在合同期内乙方需完成甲方产品销售任务额万元人民币。 2、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奖励政策如下: 、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90以上,甲方则给予乙方完成部分的2奖励; 、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100以上,甲方则给予乙方完成部分的3奖励; 、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120以上,甲方则给予乙方完成部分的4奖励; 销售奖励于前以货物或应收款冲减的形式返给乙方。 十、政策支持 1、装修支持,乙方新开业的终端店是按曼卡雷迪标准终端装修的,甲方给予乙方一半的装修支持,于经营期满一年后补给乙方。 2、开业支持,甲方将免费提供吊旗、手提袋、宣传册等辅料物品。 3、以上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装修支持以货物的形式返点。 十一、合同续签:本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否则,至合同期满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9 品牌权转让方:(甲方) 品牌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品牌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品牌名称: 二、品牌图样:(贴品牌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品牌注册号:国别: 四、该品牌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品牌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品牌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品牌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品牌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品牌使用许可合同。本品牌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品牌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品牌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地域范围: 八、品牌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九、品牌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品牌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品牌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品牌权转让的,品牌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品牌权。 十、品牌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品牌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品牌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品牌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品牌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品牌为有效品牌,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品牌所有权。 十四、品牌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品牌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品牌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品牌,除应停止使用本品牌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品牌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品牌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成都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品牌申请未经品牌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0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X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在四川省自贡市(区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X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X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1 甲方: 乙方: 年月日,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地区销售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地区销售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 公司乙方(盖章): 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协议。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协议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能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工作生活环境,双方就空气净化器租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品牌空气净化器台,免费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同时对乙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指导培训。 2、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甲方,可免交设备押金;) 3、租赁期间,甲方随时提供电话咨询指导;机器出现非人为损坏故障,由甲方负责免费维护。 4、租赁期间空气净化器由乙方负责看管和护理,每30天由甲方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维护服务。 5、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甲方所送空气净化器清点、签收。在租赁到期之前,及时通知甲方工作人员退租或续租,并协助甲方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租赁期间,乙方有责任保管好机器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拆解空气净化器、如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赔偿标准参照公布的市场价。 二、付款及其它约定 首期个月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支付,收到乙方费用后日内,甲方需将空气净化器安排送货到乙方指定地方。续租可由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后继续执行不再另签协议。 三、违约责任: 租赁期结束,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准时退回租赁产品的,甲方将以元台天价格收取产品租金。乙方未租满三个月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天数以20、00元台天结算。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4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业务代理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业务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打理业务全部交给乙方行使,乙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交付转让费用。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业务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将关于此业务的所有使用权利交于乙方使用(注:相关QQ帐号密码、微信帐号密码、淘宝帐号密码、微博帐号密码等),并在转交后不再使用关于此业务的所有有关资料(注:同上) (3)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所有与本业务有关的人员和交易程序介绍给乙方认识并熟悉。 (4)自签合同后甲方不得干涉和影响乙方的业务进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同业务。 2、乙方承诺并保证:合同生效时,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转让费用。 三、各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业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需向另一方做出双倍的全面赔偿。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品牌转让合同1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xxxxx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xxxxx在省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xxxxx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xx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支付甲方装修费用和品牌转让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并接手甲方转让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的库存(根据厂家进货价计算),库存产品只接收成箱产品。 5、乙方开业前点收甲方库存,甲方在乙方开业后停止销售东鹏瓷砖产品。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完成在xxx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