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合同 推荐度: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 推荐度: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区域代理合同精选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区域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区域代理合同1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就乙方承接甲方XXXXXXXXX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XXXXXX(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XXXXXXXXX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XXXXXXXXX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XXXXXXXXX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XXXX供货价为XXXXXXXXX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XXXXXXXXX公斤,甲方给予乙方XXXXXX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XXXXXXXXX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XXXXXX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XXXXXX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XXXXXXX乙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代表(签字):XXXXXXXXX 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区域代理合同2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住所: 电话:电话: 区域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区域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广告网的区域代理权,在本合同条件下授给乙方。 二、区域代理的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该区域代理的优先权。 三、乙方取得区域代理权,必须履行如下承诺: 1、乙方取得区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须完成180条月的广告业务。第二年200条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条数以10的速度递增。 2、设立专门机构部门,专职人员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四、运做形式与结算:乙方将广告内容(图片及简介)以电子邮件形式、服务费以电汇形式传给甲方,甲方收到服务费用后上传广告内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30,如不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50,其余为汇给甲方的。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上传广告内容。 2、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迅速建立本区域的销售网点,对本代理区域实行统一市场体系、价格体系的管理。 2、负责在本区域推广中国广告网,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服务价格按网上公布的全国统一价。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1、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 2、其它违约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本合同管辖权属大庆市人民法院。 2、从本合同生效开始,甲方给予乙方六个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30,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系列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系列产品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5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XXXXXXXXX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XXXXXXXXX在XXXXXXXXX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XXXXXXXXX以及XXXXXXXXX。 第三条代理期限 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止。 第四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XXXXXXXXX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XXXXXXXXX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XXXXXXXXX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XXXXXXXXX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XXXXXXXXX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XXXXXXXXX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XXXXXXXXX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区域代理合同6 一、合同要约 1、代理产品 2、代理区域 3、代理期限为年 3。1代理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代理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签订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权利。 4、代理价格 二、商业机密 1、一切有关“碳晶板”的结构组成和制备生产原理属甲方商业机密。 2、甲方的生产成本、生产工艺和流程属甲方商业机密。 3、甲方的营销策略、产品价格体系以及客户网络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4、甲方“碳晶地暖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规范性文件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5、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出于对甲方自身产品的保护,甲方有权对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对乙方进行保密。 (2)甲方以个月为经营期限考核乙方完成代理业绩的情况,乙方在一个经营期限内不能完成最低业绩目标(考核基数万)的8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为保护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并结合碳晶地暖作为长期使用的隐蔽类工程产品的特点,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安装、施工规范进行严格的设计、安装培训和施工监理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甲方将派专人至施工现场,审核设计方案,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断出现其客户质量投诉或乙方施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5)除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以外,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对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2)因甲方上游企业原材料或服务价格调整致使甲方必须相应调整其产品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的。甲方须提前30天预告乙方,以备乙方相应地调整其相关的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正式的调整信息以传真、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销售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进行的商业推广活动,并为此类活动提供所需的必要产品资料和样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获得甲方的“碳晶板”代理权后,同时获得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优先销售权。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销售管理不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范畴内,由甲乙双方另立销售合约规定。 (2)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出现,应及时摄像存档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派人检验确认后,予以换货,期间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而不能销售的“碳晶板”,经甲方确认可予以修复的,乙方可将损坏的产品退至甲方修复。期间产生的修复费用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代理区域内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5)乙方按照甲方的规范要求完成二次验收并经客户签字验收后,甲方认定乙方责任完成;如发生质量纠纷,乙方需甲方派员与客户沟通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费用根据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不得经营或代理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电地暖产品或部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乙方代理区域,甲方设立服务中心的,则乙方所需产品服务可由甲方提供支持。 (4)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未设区域代理商地区(以二级城市为最小区域单位),乙方有成熟销售渠道的,经甲方允许后,可以发展乙方下属经销商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5)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参照甲方的销售价格体系制定销售策略。乙方所制定的销售策略须报备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牵涉工程项目的,需上报甲方并由甲方分配协调管理。 五、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首批碳晶板订货量为人民币万元,以后每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用于满足其服务区域的直接用户需求;乙方没有设计、安装能力的,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另计。 2、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财务政策。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天内,组织安排并代办货运至乙方指定区域,运费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一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被损害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损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之一的,被违约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行为造成被违约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被违约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双方正常的商务往来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本合同不能预见双方在市场运作和商务活动中将要面临的所有状况,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与本合同规定条款相悖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约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司盖章:联系电话: 代表:传真: 联系地址:代表签名: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开户行:帐号 乙方:联系人:公司盖章:联系电话: 代表:传真:联系地址:代表签名: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开户行:帐号: 区域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合同范本《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甲方:乙方:(签名) 签字: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 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9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老中医养生道专卖店(专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区域代理商合同范本。 三、加盟经营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老中医养生道的特许区域代理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权益。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老中医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万元店。乙方代理区域内所管辖的每个加盟店加盟费万元,首次从甲方购进老中医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甲方将老中医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货款。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老中医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4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乙方属下的加盟店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加盟店(专柜)由乙方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为维护老中医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统一按加盟级别供应专柜及配套设备(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具体见加盟方案。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甲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老中医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乙方单独进行老中医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五、培训与指导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代理商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60。 乙方的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专柜)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老中医品牌,或以老中医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老中医加盟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代理权。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养生道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商业模式,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专柜)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为维护加盟店(专柜)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老中医形象,乙方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老中医养生道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乙方加盟店(专柜)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营业员管理、会计处理、经营管理、货架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实施标准化管理。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专柜)的让渡与承继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专柜)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的权利。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专柜)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养生道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老中医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老中医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老中医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专柜)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因加盟店(专柜)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区域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广告,负责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的所需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有权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并商请甲方作出必要删改。 三、广告发布媒体与单位规格为: 四、广告编排方式与发布时间为: 五、广告采用样稿(样带),并作为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六、广告刊价元,费元,总计金额元,扣除优惠,所需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人民币(小写:),甲方于年月日前全额结清,每逾期一日将按合同金额的另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付款方式为支票转帐银行电汇现金支付。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互发传真即为生效。如甲方在广告发布前三个工作日内无故改变或撤销广告发布计划,或因乙方责任未能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均须按广告刊价总金额的30向对方交纳违约金;如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 年月日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签字: 年月日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图文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财务电话: 区域代理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此代理为代理,不含:。乙方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路(街)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IS系统; D、企业文化和荣誉; 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 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万元以上,奖励;万元以上, 奖励;万元以上,奖励;万元以上,奖励;万元以上奖励。乙方累计进货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元;累计进货达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元整,权益金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元。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发展的专卖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另加代理费的35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及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确认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续约权利,可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含代理费)。 5、本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代理商正式确立条件为:本合同签订及乙方应交纳的代理费首笔款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7、合同签约地:甲方所在地 8、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招商政策,相关费用等。甲乙方双方有义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 第十一条:其它 1、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直投招商广告,同时将招商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招商工作,同时对信息及时反馈。 2、在乙方的同意下,甲方可以受理乙方签约地区的加盟店申请,并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相关合同向乙方备案。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返还至乙方账户(加盟费、保证金、进货的代理差价)。乙方对该加盟店享有与签约区域其它加盟店的同等权利及义务。 3、在授权区域外,甲方授权之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招商工作。对于招商成功签约的,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壹仟元,同时给予该加盟店每年进货额的5作为招商奖励。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 签约时间: 区域代理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在乙方所属区域开展大学生假期实习实习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及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实习信息,包括用工单位的基本简介、招收条件、工资待遇、生活住宿等方面的情况。甲方保证不私扣员工的工资。 2、甲方须按宣传的信息、时间安排乙方外出人员实习,如实习单位出现无故辞退实习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而辞退的实习人员,甲方应重新妥善安置。 3、甲方需协助乙方实习人员办理好入厂手续,自办理好入厂手续之日起,向乙方的学生提供为期的跟踪服务。 4、甲方负责向乙方外出实习人员提供基本的岗前培训实习。 二。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外出实习人员真实情况,协助实习人员办理好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婚育证等)。 2、乙方所提供的外出实习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各项合理安排,遵章守纪,不扰乱秩序。乙方应自行包车确保实习人员路途往返交通安全。车费自理。车辆交通等出现的问题由乙方及乙方实习人员按国家规定与运输公司及车主协商解决。 3、若乙方所提供的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公司开除的,其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所提供的实习人员因故(在甲方跟踪服务范围之内的)不能在原单位实习而需离开原单位时,在离开原单位前,需提前一星期与甲方取得联络,由甲方妥善安排;若乙方实习人员在未与甲方联系的情况下自行离厂,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招收人员若安置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本协议自动终止,后果自负。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实习人员到达实习单位后,所享受薪资及福利待遇若与甲方宣传不符,甲方应按原宣传待遇、条件另行安置乙方学生的实习,直到符合甲方宣传的薪资待遇为止。若安置不了乙方甲方赔偿乙方往返车费。 2、乙方所提供的实习人员因个人原因不服从安排,甲方有权终止对实习人员学生的跟踪服务。甲方保证不私扣工资违约赔偿乙方每人次元。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1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拓展“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品牌产品销售市场,推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特许区域代理计划。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区域代理商。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区域代理计划,指定乙方为遵义市的独家代理经营商,并授予独家代理经营权。 二、乙方代理经营范围:“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销售与市场拓展业务。 三、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价格元立方米。 五、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六、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区域内另设代理商。 七、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 九、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遵义市区域独家代理权,需向甲方交纳区域独家代理费万元(元)及相应的合同保证金壹佰万元(元)。其代理费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待代理期限届满一次性返还。 十、乙方必须在遵义市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出此区域销售,否则,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十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 十二、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及提供食宿。 十三、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 十五、在合同期满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扣,方予续签。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区域独家代理费及相应合同保证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成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零售价、代理价、首次提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元) 代理价:(元) 首次提货量:(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乙方经销的产品,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六天内不提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并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向其它区域冲货,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只能在该地区经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代理,经销资格,除扣除市场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被侵地区经销商的一切损失。赔偿标准为(批发价供货价)2倍冲货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奖励政策: 甲乙双方根据政策规定:乙方一次性提货件返件,乙方全年任务量为件,完成年任务量奖励的货物;所奖励货物,不计入任务量。 六、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发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日内发货,甲方负责将经销合同的商品在规定时间内(七日)发往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如果超出规定时间(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将为乙方补尝销售损失,乙方须在货到后天内验收查实有关货物数量和质量,如有异议,乙方须在货到后天内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予受理和解决。如乙方需货量大(一次性提货件以上),应提前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 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用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14 甲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开拓xx老面包系列产品在郑州市的市场,确定甲乙双方的产品代理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甲乙双方的共赢,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产品代理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关系为产品代理关系非雇佣关系 二、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代理区域、代理有效期限: 1、代理产品范围: 2、代理区域: 3、代理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产品配送方式:乙方自提 四、结算方式:当天现金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甲方应以出厂价为乙方提供产品;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产品需要的包装; 4、乙方自提货物,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检查无误后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后,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 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由于滞销或产品过期影响乙方销售的。,甲方允许乙方退换货; 6、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 7、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客户的关系; 8、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 9、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10、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销售数据、客户档案资料。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备交通工具; 2、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3、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4、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5、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6、对于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7、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铺货点数不低于个; 8、乙方不得跨合同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 9、乙方不得同时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10、对于由于甲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对于乙方在经营中造成的货物丢失、死账呆账、交通意外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15 甲方:乙方: 为扩大甲方生产的绿环牌淀粉牙签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销售甲方的绿环牌淀粉牙签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区域范围: 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代理商资格的取得条件为:乙方一次性从甲方购买万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资格。 四、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1、代理商有权在其代区域范围内发展代销商和经销商; 2、代理商有权在其代区域范围内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配备数量; 3、代理商有权在其代区域范围内发布各种形式的促销广告,但须事先征得甲方认可; 4、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代销商与经销商情况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 5、代理商有义务在年终时将主要布点单位名单及其变化情况通报给甲方; 6、代理商有义务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变化情况。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代理商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纠正代理商不当的市场经营行为; 3、甲方有义务协助代理商做好代区域范围内的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4、甲方有义务做好全国范围的市场营销与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有义务每个季度向代理商通报一次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 六、代理商的销售限额。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销售权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为年,每年的最低销售量不得少于亿支淀粉牙签。 代理商年内销售量达到亿支淀粉牙签时,按的比例予以奖励;销售量达到亿支淀粉牙签时,按的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部分随同进货量发给代理商。 七、商品退换规定。代理商经销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退、包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代理期满的存货如在保质期内甲方负责退货,相关费用由代理商承担;如代理商保管不当造成商品变质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八、供货与结算。甲乙双方均应安排专人负责供货与验货事宜,如发生人员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和货款后日内将商品发出(单支包装除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验货,如发生数量、规格不符等情况要及时通报甲方,确系运输途中丢失、损坏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交涉索赔,属于甲方过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货款结算,原则为一单一清制。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代区域范围销售商品视为违约,乙方的。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销售限量视为违约,乙方擅自降价恶意竞争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供货不及时,或连续3个月供货量不能满足乙方需求视为违约,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区域内客户视为违约。 发生违约事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按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库存商品不予退货。 2、乙方因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限额而违约,甲方可酌减代区域范围,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违约,在最低销售限量以内部分按缺货数量供销差价的10赔偿乙方,超过最低销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响部分免责。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按直销差价的50赔偿乙方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发票,但供货价与销售价的差额部分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创设办事处和销售公司,有关条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辖权在合同签署地。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省市签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