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租赁合同 推荐度: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公司劳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合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物业管理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合同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 受益人口: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元m2; 2代收代办费:。 3特约服务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 ;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 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元m2;合计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元m2及非住宅房屋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物业管理合同篇2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 受用人:(以下简称乙方)受用人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需求本着公开招聘、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受用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约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若需要续约,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的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保安工作。乙方确认工作责任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本于工作职责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进行培训,乙方应接受公司教育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地、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及表现,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后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标准及岗位区别,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其余福利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根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应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报酬方面规定。 4、甲方每月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发放上月的工资及各类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几天,乙方个人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职期间应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与劳动保护。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停工医疗期限和有关待遇按劳动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等,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规章制度 1、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严守商业机密。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乙方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由于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定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2)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实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伤害公司信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 (4)乙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供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甲方另行安置适当之工作时。 (2)乙方无法胜任劳动合同约定这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所有工作时。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时;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进行交接。但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及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条保密规定 1、乙方不得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印、摘抄、保存和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不得使用、保存和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 2、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营、和他人合营、受他人委托经营、兼职从事同甲方相竞业的业务或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收缴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之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的保密、服务期限、解除合同等相关约定的,应按照上海有关规定赔偿之前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招录费或保密约金,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2、若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被解雇,甲方将不予赔偿,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自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争议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为:1。公司规章制度2。受用人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于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受用人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员工守则公司规章制度等文件,且自觉遵守该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公章)受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居住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 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4 甲方:计划财务部 乙方: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万元,万元垃圾清运费,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株,管护费用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万元。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次,服务费共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者,给予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者,给予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点半至晚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元以内。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元度,水价为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 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不奖不罚,否则给予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元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 物业管理合同篇5 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