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推荐度: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推荐度: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1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 卖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2 卖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售方)为一方,与(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购方名称: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到站: 签字:购方签字: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货号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 2。成交价格术语:(FOBCFRCIFDDU) 3。出产国与制造商: 4。包装: 5。装运唛头: 6。装运港: 7。目地港: 8。转运:允许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 10。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另加保险。 11。付款条件: 买方通过银行在年月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公司。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份。 (3)由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份。 (4)由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份 (5)由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份。 (7)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份 (8)装运通知: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日委托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24。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25。本合同共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为卖方和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合同价格:fob 5。包装: 6。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7。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8。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9。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0。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1。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2。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3。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4。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 15。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卖方: 证人:证人: 日期:日期: 卖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3 合同编号:日期: 卖方:签约地点: 地址:电报挂号: 买方: 地址:电报挂号: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20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4 卖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代表: 买方:代表: 发货人: 收货人: 为一方,与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合同总金额为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购方名称: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日期: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5 卖方: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商品: 二。规格: 三。数量: 四。单价: 五。总价: 六。包装: 七。装运期: 收到信用证后天。 八。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从经至。 九。保险: 十。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十一。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 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十二。注意: 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6 合同编号: 日期: 卖方:签约地点: 地址:电报挂号: 买方: 地址:电报挂号: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商品: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包装: 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保险: 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备注: 卖方:买方: 注: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7 合同编号: 日期: 卖方: 签约地点: 地址: 电报挂号: 买方: 地址: 电报挂号: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xxxx 2。规格:xxx 3。数量:xxx 4。单价:xxx 5。总价:xxxxU。S。D。(大写:)xxx 6。包装:xx 7。装运期:xx收到信用证后天。xx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x经x至x。 9。保险:x 10。付款条件:x (1)买方须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xx天在xx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xx。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8 合同编号: 卖方: 地址: 电报挂号: 买方: 地址: 电报挂号: 日期: 签约地点: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 卖方: 买方: 注: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ndrdContr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9 合同编号:日期:签约地点: 卖方:地址:电报挂号: 买方:地址:电报挂号: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 卖方: 买方: 日期: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0 合同编号:日期:签约地点: 卖方:地址:电报挂号: 买方:地址:电报挂号: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商品: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包装: 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保险: 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备注: 卖方:买方: 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1 卖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经至。 9、保险: 10、付款条件: (1)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天在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11 年月日为卖方和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5。合同价格: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卖方: 证人:证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