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正规的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最新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房屋购买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房屋购买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购买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购买合同1 委托方:(简称甲方) 代理方:(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市区县号(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2 卖方:XXXXXXXXXXXXXXX(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买方:XXXXXXXXXXXXXXX(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XXXXXX市XXXXX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XXXXXXXXXXXXXXX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XXXXXXXX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XXXXXXXXXXX元整(大写:XXXX佰XXXX拾XXXX万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XXXXX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XXXX拾XXXX万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XXXXXXXXXXXX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XXXX拾XXXX万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XXXXXXXXXXXX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XXXX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XXXXXXXXX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XXXXXXX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XXXXXX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XXXX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XXXX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XXXXXXXXXXXX共XXXXXX人,委托代理人XXXXXX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XXXXXXXXXXXX,代表人是XXXXXXXXXXXX。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XXXX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XXXXXXXX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购买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代理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X代理人(乙方):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见证方: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房屋购买合同3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现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一块土地上建房造屋后转让于乙方,该块地为集体土地,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为七层,乙方购买的房屋为该单元的西半个单元,从地起第二层,住房加楼梯间的面积为125平方米,楼上为赵厚芳,楼下为车库,东面为刘传燕房屋,南面为刘传燕房屋,西面为敦厚村房屋,北面为县妇幼保健院。柴间为该栋楼的北面,楼梯间起第二间,面积为平方米,东面为,南面为,西面为,北面为。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人民币为壹拾柒万元整。 二、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甲方必须达到国家建筑标准(乙方有权请质检人员检查质量),若有质量问题,必须由甲方维修,维修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和柴间的使用、出租、买卖、占有、公摊面积等权利一转让给乙方,永远有乙方所有,如以后可以办理集体转国有土地的手续,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所涉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该房屋转让后,如政府规划需要拆迁,所得补偿款按本栋楼各户购房所占面积统一分摊。 五、甲方负责水、电到户(开房费由乙方负责)负责安装室内铝合金门窗和进户门。 六、乙方必须预付购房金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剩下的在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后全部付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双方自觉遵守,否则,出现问题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4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区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此房交易价格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购房首付款。 2、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申请银行按揭,待乙方申请的贷款获准后,甲方即可为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将过户后的房产证交付乙方用作贷款抵押,申请的贷款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剩余房款,乙方应在缴交房产交易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日内未能补齐差额,视为违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贷款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若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所有相关费用结清,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交房时,室内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维修基金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购房款全部缴纳给甲方,如乙方超出此交款期限未能交完购房款,此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定金。 6、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户口迁出。 7、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由担保人负责承担乙方所有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申请贷款银行一份,黑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房屋购买合同5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xx区xx,为xx结构、建筑面积xx平方米、楼层xx、房型xx、权属xx、装修状况xx。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甲方房屋产权现状为xx,经甲、乙双方核实,同意交易该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转让设施有: 4、甲方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有: 二、房屋买卖价格 该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 三、房屋买卖税费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xx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五、办理过户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xx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6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号楼单元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价格: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签定地点: 房屋购买合同7 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房产地点: 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4、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5、出售范围:住宅房屋一栋,属结构,层高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附属庭院一处,面积平方米;附属构筑物,面积平方米;附属场地平方米;附属围墙、水、电等配套设施、设备;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于房屋产生的相关权益。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房产采用整体一次性计价方式,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一次性支付房产总价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分期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第一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第二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第三期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 3、预交定金,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履约定金人民币万元;买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卖人违约,按定金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 3、预留尾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产价款人民币元;剩余尾款人民币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产权完成登记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的房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15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的违约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六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产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般不少于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产交接 1、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腾空房屋,并缴清已产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出卖人应在本房产交付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3、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出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4、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房产的有关证明文件和交付房屋钥匙,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验收时发现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售范围,以及存在其他有碍买受人接收使用本房产的情形,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收益与风险 1、本房产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征地拆迁补偿等)均归买受人享有,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偿任何费用。 2、本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九条权属纠纷排除 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房产质量责任 1、出卖人应保证本房产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并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2、房产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本房产损坏或出卖人发现质量问题不向买受人告知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质量问题影响房屋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本房产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房产的过户手续。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一般10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磋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合同附件:本房产相关有效证件、合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见证人员)。 出卖人(签名、按指模): xx年xx月xx日 买受人(签名、按指模): xx年xx月xx日 见证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房屋购买合同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协议签完后日内各甲方支付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甲方愿将其拥有的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协议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协议是不可撤消的协议,主协议无效,抵押协议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图(略) 2。抵押协议(略) 甲方: 乙方: 协议签定地: 协议签定时间: 房屋购买合同10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六、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签《房屋认购书》流程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房屋购买合同11 借款人: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贷款人: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选,不选的打):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用途限于购买座落于: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个月(预计至年月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 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 3。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应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 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 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6。1。1由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6。1。2由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6。1。3由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6。1。4其他: 第七条保证与陈述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1。2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7。1。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6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1。7借款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借款人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后续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7。1。8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1。9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7。1。10借款人保证应贷款人要求出具的有关本人家庭成员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前实际拥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名下使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1。11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8。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8。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1。8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8。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8。1。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1。1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1。15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第九条违约处理 9。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并立即执行; 9。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2条违约事件的); 9。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12条违约事件的); 9。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9。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1。7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2如借款人抵押人未在开发商向其发出可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的通知后天内配合开发商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小产证)相关手续的,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未在贷款人发出通知后天内配合贷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或额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相关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并立即执行;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贷款;有权下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资产分类结果,并将下调结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等管理部门,由此可能出现降低借款人资信评估水平及其他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费用 10。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0。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1。2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1。5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1。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1。8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1。8。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确认; 11。8。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9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0本合同正本壹式份,贷款人执份,借款人以及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住所地: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最简单购买房屋合同范本 房屋购买合同12 甲方(出让人): 单位或者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授人): 单位或者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单位员工集资修建经济适用住房,甲方有权集资购买一套住房(约105平米),因甲方不愿集资购买,而乙方又无权集资购买,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甲方将自己的集资权利转让给乙方的购房权转让协议书。 一、购房权转让费用和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万零五千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条),剩余五千元待甲方办理好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乙方一次付清。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上述购房权属于本人真实取得的合法权利,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该购房权虽然名义上是以甲方购买,但实际该房的购房权、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并从履行办理该房屋的选房、通知乙方按期交付集资款(由甲方出面交付)、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甲方名义)、在该房屋允许上市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应手续为止。如因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上述购房相应的选房、交款、交付物业管理费用和办理过户等,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内容或者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通知的单位交付集资款金额和时间向甲方按时交付购房款、房屋配套费、办证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因过户到乙方名下时产生的相应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甲方按照甲方单位规定的选房条件、规则选定的房屋无条件接受。如果甲方履行了义务,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支付了购房权转让款后,该购房权属于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集资款(实际为购房款)后,该房屋实际产权属于乙方。如房屋所属的车库、车位是甲方单位或者相关部门以赠送的方式获得,均视为乙方购房权取得,甲方不得干涉。 五、协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互相留下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否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应当由变更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双方约定为不可变更的协议。 由于目前所购房屋小区房价不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以日后房价变更为由,要求对方重新确定本购房权转让价格。 七、违约金的约定: 1、甲方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除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甲方的购房权转让款、集资购房款外,还应另行向乙方承担二十万元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除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甲方的购房权转让款、集资购房款外,还应另行向甲方承担二十万元的违约金。 八、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协议未履行完毕时,将购房权转让第三人,甲方应当认可,并以本协议条款对待第三人,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共同协助第三人办理上述相关房屋产权手续。 九、随附义务的约定条款: 1、购房价格以甘孜监狱对本单位干警、职工公布的价格为准; 2、购房款由乙方出资,以甲方名义向单位缴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金额的收条),在修建交付过程中,如该房屋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损,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但是,甲方单位和国家对该房屋作出的救济、优惠政策,同样由乙方享有,甲方给予协助。 3、房屋选购、办证、过户等所产生的购房合同、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鈅匙等相关资料,甲方领取后交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条。 4、若因国家、单位的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是对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权转让款、购房款,并不承担乙方利息损失(单位认可利息的除外)。 5、本协议甲乙双方配偶作为当事人在甲乙方签名后面签名证实本协议的成立。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配偶签名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13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现有甲方在,面积约平方米的一块土地上建房造屋后转让于乙方,该块地为集体土地,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为七层,乙方购买的房屋为该单元的西半个单元,从地起第二层,住房加楼梯间的面积为平方米,楼上为,楼下为车库,东面为房屋,南面为房屋,西面为房屋,北面为。柴间为该栋楼的。北面,楼梯间起第二间,面积为平方米,东面为,南面为,西面为,北面为。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人民币为万元整。 二、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甲方必须达到国家建筑标准(乙方有权请质检人员检查质量),若有质量问题,必须由甲方维修,维修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和柴间的使用、出租、买卖、占有、公摊面积等权利一转让给乙方,永远有乙方所有,如以后可以办理集体转国有土地的手续,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所涉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该房屋转让后,如政府规划需要拆迁,所得补偿款按本栋楼各户购房所占面积统一分摊。 五、甲方负责水、电到户(开房费由乙方负责)负责安装室内铝合金门窗和进户门。 六、乙方必须预付购房金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剩下的在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后全部付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双方自觉遵守,否则,出现问题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买卖的标的物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座落:;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现状 (该房屋有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屋是否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产是否出租他人使用,租赁期限等)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咨询; 2、代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条: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第五条委托买卖房产的价格及代理费用支付 该房产转让价格为元(大写:); 在委托买卖的房产成交后,甲方按实际成交价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该房产转移至买受人名下为止。 第七条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都有权向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路弄(支弄)号室。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币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四、房屋租金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币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押。 五、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在年月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