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租赁合同 推荐度: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公司劳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合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物业管理合同锦集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合同篇1 甲方:计划财务部 乙方: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 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万元,万元垃圾清运费,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株,管护费用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万元。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次,服务费共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者,给予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者,给予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点半至晚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元以内。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元度,水价为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的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不奖不罚,否则给予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元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物业管理合同篇2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篇5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 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 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十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 物业管理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物业管理合同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无偿使用。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由乙方承担; 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物业管理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邮编: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XXX(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XX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物业管理合同篇9 合同编号:115491 装饰装修单位:幢号,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公司;XXX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木工装饰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XX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XX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XX公司,由XX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XX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XX公司申报同意后,按XX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XX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XX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XX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XX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XX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XX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XX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XX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XX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XX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XX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XX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XX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XX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XX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XX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XX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XX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XX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