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分包合同 推荐度: 施工分包合同 推荐度: 土建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分包合同范文锦集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篇1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范围: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总工期为日。 6、质量等级: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工程完成时及时完成验收和劳动报酬的发放工作; (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5)及时给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上保险,发包人给相关人员上的保险,视为承包人上的保险。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计划,有不同意见可与甲方协商;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整改,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7)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四条、承包价款 1、承包价款的确定 承包价款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为计价基础 2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甲方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建设单位拨付额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额结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方规定要求合格率;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机械设备、材料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应在约定情况发生后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西欧龙城9、10楼及街面房水电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欧龙城9、10楼及街面房 2、工程地点:汇龙镇人民路北侧、建设路东侧 3、工程内容:西欧龙城9、10楼及街面房水、电、消防、现场临时水电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各1份,并进行技术交底; (2)满足施工需要的电源; (3)提供垂直运输机械; (4)在施工中负责技术指导,技术复核以及质量监督检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疑难问题; (5)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确保施工材料供应。 3、乙方必须自备施工所需机具和工具,满足施工需要。 三、承包范围: 西欧龙城9、10楼及街面房施工图纸所示所有水、电、消防及现场临时水电工程的施工。 四、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并配合受检,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设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配合其他土建班组及时完成隐蔽及预埋工作。并做到不影响下道工序的按时施工。 3、乙方应协助施工员及测量工定位放线,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控制轴线进行放样弹线。 4、捣制砼时派人跟班看护预埋线管及预留洞,防止线管被混凝土封堵及预留洞的位移,如发生以上现象均水电班组自己负责疏通,返工材料由水电组自己负责。每个楼层施工完毕,应及时将剩余线管、管件等材料收回仓库,并将水电组施工所留垃圾清理干净,以不影响施工的验收,否则将由项目部派人清理,发生人工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垃圾运至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5、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模板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承包价格: 1、根据建筑面积元。 2、本合同约定单价,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劳务、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等风险因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单价双方不发生调整。 3、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项具体费用项目,如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节假日)、夜餐费、误工费(包括停电、停水、机械故障、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气候因素影响等)、暂住证费、施工现场以外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当中。 4、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承包单价低停工,甲方不补贴,双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在2天内带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六、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相关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质量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每次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多验收一次,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罚款500~1000元。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赔偿甲方损失。 七、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不允许乙方的作业人员和甲方及业主、相关的配合单位人员发生吵架、斗殴和围堵甲方办公室现象,发生矛盾应通过正常合理程序反映解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人员的正常工作,否则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处每次1万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全要求: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伤亡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鞋,不准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乙方施工人员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九、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期从20xx年月日开始至20xx年月日止,乙方应完成合同约定承包工程范围,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工期每推后一天罚1000元,提前不奖。 2、乙方应在每3天内完成1座梁、板、柱模板安装,如达不到上述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在2天内带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3、乙方必须保证根据工作量所需工人上班作业,如连续2天内达不到工程量所需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在2天内带本班组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管理要求: 1、上班期间班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离开必须向项目部经理请假,如发现未在施工现场,又未经请假批准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如要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工资不结算,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资按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三、其它: 1、临时停水、停电及雨天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改,或甲方由特殊原因有预先通知的停工,不增加任何费用。 2、进行施工人员的姓名造册应交甲方存档,并上交进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列入册的人员不允许入场作业。并作为领取每月生活费的依据(每人每月1000。00元,其余工程款待年底结清,如遇跨年度工程,工程款付至不少于80)。本工程不存在任何理由借款、预付款。 3、乙方要加强对工人遵法守章教育,要爱护施工现场机具、材料。如发现乙方人员有偷盗或故意损坏甲方的材料、机具、设备等情况,处以加倍的罚款,并立即清理出场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在施工区域内和生活区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事仵,不得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当事各方罚款1000元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重犯或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者,甲方现场负责人有权作出罚款处理及责令乙方退场。 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召开的技术、安全、质量、进度和工地管理有关的会议。如无故不参加,每次扣款200元。签收甲方发出的文件、通告及有关文件资料。 7、凡有嬉酒、恐高症、心血管疾病、癫痫患者和不满十八岁的人员不准进场施工。 8、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规定,甲方不提供宿舍。 9、工人因自身违反法律的所有行为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行为者自负。 分包合同篇3 发包人:重庆黄桷垭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重庆美力宁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整、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方就“新民雅居1。2。6。3。7号楼”外墙保温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经友好协商一致,对承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民雅居1。2。6。3。7号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新力村 3、工程内容:按合同工程范围实施以下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系统分项工程包含基层清理、打凿、补洞口、收口、收边、基层抹灰、界面剂层至抗裂砂浆层施工,包括不限于外墙不同材质面、梁柱交接位置、洞口位置抹灰用的钢丝网、脚手架洞口的发泡剂堵洞、20mm厚基层抹灰层、2厚界面砂浆、20(或30)厚聚苯板层、46厚抗裂砂浆、160m2的耐碱网格布等材料的生产、采购、保管、运输、施工、技术指导、保修维护;以及门窗边、女儿墙、阳台梁、滴水线等收边收口处理,门窗安装先后顺序不一样,零星脚手架的搭拆、检验试验费、劳务工人的人生意外保险、安全文明施工、维修、回访、管理、利润、税金、技术资料交档、满足外墙整体使用功能等各种风险费用。且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项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结算价不调整。 5、乙方承包的保温分项工程,在开工前,需按甲方签认的保温的平、立面对应标注的图纸施工。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图施工造成的错误及结算困难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二、工程范围: “新民雅居1。2。6号楼”外墙保温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总包方、乙方的单栋交接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每栋楼的施工工期为30天,以总包单位和承包人签订的书面交接为准。每延迟一天的外架租赁费和合同违约条款中规定的违约赔偿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本分项工程验收采用《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45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41120xx)及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以及本合同十一条的相关规范) 2、墙面垂直度和平整度要求:2M卷尺垂直度误差不大于4,平整度误差不大于4。保温层的耐候性必须试验合格,不得出现起泡、空鼓、脱落产生裂纹和渗水。 五、合同价款: 5。1本承包工程暂定价: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最终以结算为准)。 5。2本承包工程内容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外墙保温根据不同楼号采用保温系统分类,按实际作业面积m2计算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其具体结算固定单价如下: 序号工程部位材料及做法单位固定单价(元)备注 1外墙20厚EPS保温系统M248 2外墙30厚EPS保温系统M254 3外墙保温底糙抹灰M226 4外墙、阳台梁墙、窗台板、滴水等非保温抹灰M234 备注:固定单价为包干价,包括按构造标准、第一条中第3条规定的工程内容的所有包工包料的工序施工、成品保护、满足使用功能所需各项检测、分项工程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税金、国家政策性变化影响及材料市场涨价影响等所有费用(不含脚手架费用、水电费、配合费)。 六、工程计量方法: 本分包工程外墙保温根据不同楼号采用的保温系统分类,按施工面积计算的工程量相应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七、费用支付约定: 1、按每栋楼完工后,按甲方审核工作量的60支付进度款,保温专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每栋楼工程总造价的80,经过保温专项验收后60日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总造价的97;工程总造价的3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满2年后退工程总价2的质保金,满5年后全额无息退还。 2、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并须经过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相关技术人员、项目预算人员,分管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3、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要求退场的,已经施工完毕的结算造价的20不予支付,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包括隐蔽工程材料、半成品)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的各分批次验收工作。 2、甲方驻工地代表为简俊修13320249162、邱帮胜13658306383,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并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交底,协调和配合乙方施工,组织竣工验收。 3、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 4、甲方向乙方签发进场通知书(或甲方同意后由监理下达开工令)。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乙方工程款。负责审查乙方工程结算书。 6、为乙方提供临时施工用房地点,并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缴纳。 7、收集各专业承包工程的资料汇总工作,同时指导工程资料整理。保证资料符合档案要求。 8、向乙方提供可利用的、符合各项安全技术规定的塔吊和垂直运输机具的等。 九、乙方工作: 1、乙方服从总包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委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应有项目经理资质。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相关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及样板进行施工。乙方进场施工时,由甲方指定一层楼外墙为样板施工区域。乙方在指定区域施工完毕后,经甲方、监理、设计单位、总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样板全面施工。 4、乙方在施工前,按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当派驻工地现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监理方及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6、乙方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在交房前的外观成品保护,同时也应做好其它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7、乙方进场后必须及时到项目监理部报审,报验各种相关资料,并无条件接受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及承包人的要求完善竣工资料三套,并在分项验收资料提交给总包方汇总。 9、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以书面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其中在施工阶段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每栋楼不定层的分次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凡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相关损失。 10、乙方必须自行完善各功能检测及专项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未通过专项验收,乙方承担甲方关于外墙涂料分项工程而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 分包合同篇4 承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 分包合同篇5 劳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双方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工程名称:及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3条工程工期: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5条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 第6条合同金额(大写):暂定元人民币。(税金) 6。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6。2甲方另行委托的工作办理签证按实结算。 第7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7。1本工程预付款: 7。2工程进度款采用按月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具体方式为劳务承包方每月20日向劳务发包方报当月已完工程量,并按审定量的80支付,工程结算完成后,劳务发包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即工程结算价5作为质保金,保质满1年后支付。 7。3进度结算只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第8条劳务发包方工作 8。1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 8。2全面履行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8。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5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9条劳务承包方工作 9。1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 9。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劳务发包方负责; 9。3劳务承包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经劳务发包方批准后实施。 9。4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 9。5自觉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10条保险 劳务发包方为劳务承包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11条补充条款 第12条争议 劳务发包方和劳务承包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13条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3。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分包商兹委托承包商承担由分包商承包的精装修工程中的精装修工程人工费分包工程。承包商确认已考察了现场,并充分理解了设计方的设计意图、业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质量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定义 1。1“业主”系指 1。2“设计方”系指 1。3“监理”系指 1。4“总包”系指 1。5“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6“承包商”系指 1。7“本工程”系指 1。8“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质量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书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须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装修工程的人工费分包。 1。10“本分包工程”系指 2。合同语言 2。1合同文件以中文为准。 3。计量单位 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分包工程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文件传递 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函、传真或电传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合同文件 5。1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5。1。1合同条款 5。1。2往来信函(包括设计变更、洽商等) 5。1。3技术规范、图纸和设计资料 5。2按照上述条款,合同的各种文件应认为是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含糊或分歧之处,按照上述条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释。 6。人工费单价及施工范围:人工费单价见附表;施工范围:。 7。合同价格 7。1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元):按实际发生用工结算;合同价。 7。2合同质保金:10。 7。3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图纸等设计依据方面的变更,否则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不予调整。 7。4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包括: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管理费、食宿费、工人差旅费等。 8。支付方式 8。1承包商须在每月5号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费付款申请书及上月工人工资表,供分包商项目部及公司审批。工人工资按该工人用工合同单价及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加班工时),出勤天数以打卡为准,并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批准确认。 8。2分包商按每月审批的人工费付款申请书金额的85支付给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资按审批确认的工人工资表金额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资卡中,剩余的人工费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账号或工资卡中,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5。 8。3分包商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结算一年后,付清10质保金。 8。4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25天内支付款项。 9。承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9。1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及图纸,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工具完成精装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保证施工进度、保证现场合格工人数量满足分包商施工计划要求和临时应急赶工要求。若满足不了,应及时汇报给分包商,否则,每虚报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影响工期的损失(包括分包商因此临时调整计划,重新调入其它队伍而增加的费用)。 9。3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业主、监理、总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过监理验收合格。 9。4保证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项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则分包商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加倍从结算中扣除。 9。5承包商须根据采购的时间需要,按项目部要求的提前时间,提前书面呈报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要求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尺寸,及时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图,保证不影响采购订货。 9。6工人每天排队打卡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应着公司统一工服,服从分包商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统一堆放整齐。 9。7承包商负责人必须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漏报或拖欠工人工资、奖金及加班工资,否则,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9。8按时支付工人加班工资、奖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资、奖金,负责缴付工人的各种保险费用,并对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9。9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工伤事故、无事故隐患。如果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9。10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项质量、安全检查和上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11充分考虑到垂直运输的难度的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垂直运输不成为承包商工期延误的理由。 9。12负责临电一级箱以后二级箱、三级箱的线路安装及保管工作,损坏则赔偿相应损失的50。 9。13如果分包商现有的三级箱数量不能满足承包商现场需要,额外需要三级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标准必须与分包商提供之三级箱一致,并将新产品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负责楼层正常照明线路的架设工作。 9。15自行供应电焊机二次空载保护器,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自行提供现场需用之安全带、安全网、移动操作平台,且必需是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自行提供施工、消防两用的储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铁架阀门,自备电焊、动火、油漆、木工移动用灭火器。 9。18负责对分包商提供的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19负责对本层的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如损坏或者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0按分包商要求登记和缴纳工地出入证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证或安全帽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1保护好自己与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9。22保护好运送到现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50。 9。23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总包、监理或业主的罚款和批评,该项罚款由分包商行使罚款和处罚的权利,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9。24以洪涛公司一分子自居,对外展示洪涛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风尚,约束自身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殴、聚赌、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更不能口出脏话。违规者,轻者罚款50元,重者除名。 9。25与其他承包商友好共处。如果与其他承包商之间出现矛盾,坚决服从分包商的管理与决策。 9。26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聚集工人闹事或者罢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或其他承包商与工人之间的纠纷而发生工人罢工或者闹事等情况,承包商将承担由此对洪涛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9。27服从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整改要求、罚款通知等。 9。28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事项。 9。29承包商必须服从分包商根据合同条件发出的各项指令。 9。30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9。31遵守对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辖权的机构的任何规章、附则及其所发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分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10。1向承包商提供详细的设计规范要求、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承包商或者下达指令。 10。2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临水临电设施等。 10。3按照合同条件与承包商一起验收工程质量,并签署有关文件。 10。4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发放工人工资。 10。5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发布包括变更指令在内的各种指令。 10。6提供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包括一、二级箱和第一批三级箱。 10。7提供临电一级箱之前的缆线架设安装工作。 10。8负责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统的施工、管理。 10。9提供每一层的通道照明设施。 10。10提供每一层的灭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统一为进场工人购置安全帽,办理出入证件。 10。12提供现场和各种警示牌、主要机具操作规范牌。 10。13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工作事项。 10。14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11。施工进度计划 11。1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二。 11。2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时增补相应工种的工人数量,保证施工进度。 12。验收 12。1分包商按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且书面签证,承包商须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验收事宜。 12。2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分包商自检后,通知监理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总结算。 13。发现缺陷的处理 13。1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计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必须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施工进度延误与核定损失额 14。1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导致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2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将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3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总体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二万元,不设上限。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政府政策变动、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确定以业主的最终指令和文件为准。 1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违约及终止合同 16。1上述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由分包商从将要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16。2承包商收到分包商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分包商书面确认的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分包商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6。3一旦分包商根据第16。2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选择其他承包商继续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应承担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费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应由承包商继续完成。 16。4由于承包商违约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关损失及费用,分包商将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如承包商拒绝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问题。 17。分包商终止合同 17。1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和其它违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约,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的范围,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仲裁承包商(公章):承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过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8。2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4除另有约定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0。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