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 推荐度: 租赁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商品房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品房合同篇1 编号:渝房中介()字第()号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万元(大写)(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 4、其他方式 第九条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年月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或销售额少于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商品房合同篇2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批准,开发,面积平方米,工作量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万元,用作开发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公章) 地址:法人代表:(签章) 担保单位:(公章)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商品房合同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合同鉴证备案 (一)租赁用途:作为办公经营使用。 (二)租赁用途为公司住所的,乙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鉴证备案手续。如产权人属于私人所有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在法院查封期内的房产不得办理租赁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房屋租赁税费 (6)卫生费 (7)室内设施维修费 (8)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受转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5、。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保税区工商局和房管所各一份。 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鉴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4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产:【地证字第】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年月日 订立地点 商品房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租房合同(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