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 推荐度: 专利权转让合同 推荐度: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推荐度: 专利技术成果转让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专利转让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利转让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转让合同篇1 委托人(简称甲方): 拍卖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对所委托拍卖的标的承诺如下: 1、标的权属清晰、没有争议,若存在任何法律问题,甲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虚假或遗漏。 二、委托事项 1、标的基本信息: 专利证书号(或专利申请号): 拍卖标的的转让方式为:专利权转让 保留价:大写: 备注:起拍价: 2、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留存。标的为两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3、乙方须在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10日内举办拍卖会。拍卖会具体举办地点由乙方根据招商情况定,定好后两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于保留价确认成交,否则乙方须承担低于保留价成交的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了解到的该拍卖标的的技术秘密。 三、委托人(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自行通过至少一家中央级媒体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发布本拍卖标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内容由乙方拟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前,甲方对拍卖标的负有保管义务,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为竞买人提供查验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因甲方过错或疏忽而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或其他状况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成交价等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3;成交的价款高于保留价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为5。佣金在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中直接扣除,成交价扣除佣金后为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收齐买受人全部款项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六、委托成交后,乙方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甲方个人所得税,并免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拍卖标的转移、交割手续。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约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机构订立同一标的的《委托拍卖合同》或者其他各类转让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Email:邮编: 乙方:证照号码: 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2 合同编号:科研合字(20)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 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专利转让合同篇3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被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转让方 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受让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中介方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九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2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5 转让方: 职务: 地址:市路号 代理人:职务: 地址: 受让方: 法人代表:厂长: 地址:市路号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G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愿意接受转让方G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 申请日:申请号: 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元。 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于市路号签订。 转让方:(签章) 年月日 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6 前言 专利名称: 被许可方: 许可方: 专利号: 鉴于转让方拥有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申请日为年月日,公告日为年月日。鉴于受让方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11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12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或或其他。 1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21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首期付款和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本合同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31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 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受让方如果指定在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51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61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受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 专利转让合同篇7 甲方(受让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年月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 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者许可本项专利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 (2)地点:; (3)方式:; (4)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 (2)地点:; (3)类型:; (4)地域:;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 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不可以)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 乙方继续实施本专利的,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 2、; 3、;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4、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年月日;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 由甲方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迟延。 第八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转让本专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同时转让不转让)。 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十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大写:)。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大写:)。 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年月日,支付方式:。 (2)截止年月日分次支付,支付方式为:,其中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三条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权利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转让本项专利的,应当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交付应付款项的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其他。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评论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1、; 2、; 3、;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8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 1、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 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2、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应明确详尽的列明所需交付的材料 如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等,可以在本条约定后用附件的方式进行列明。 3、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实践中有约定支付转让费后交付的,也有约定合同生效后交付的,如果是部分交付,应注意剩余资料的交付时间,避免转让方拖延不交付,影响专利的实施。 交付方式可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因专利文件较多且涉及商业秘密,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面交方式,将文件清单及材料一并交付并核对签字。 交付地点为受让方(转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因专利转让前,转让人往往自己已经在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因此,需对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实践中一般为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的,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5、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对转让费应明确约定,币种明确和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转让方可以要求约定合同生效时或交付材料之前支付费用,受让方可以要求约定交付材料之后或专利局公告后支付费用,双方也可约定分期支付。 6、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因此,应注意审查该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 对专利权被撤销时的责任,应明确是否需要返还转让费、专利材料及赔偿损失。 对他人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由谁负责答辩及费用承担。 7、过渡期条款应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受让该专利期间由谁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及费用承担 应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但这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谁支付应约明。 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由谁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8、税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由谁负责缴纳进行约定 9、违约责任 转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专利资料、转让手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转让费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11、其他及合同的生效,在前十条未约定的的条款,如涉及专利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也可以另起协议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审查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权问题:应先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其是有效专利,以及转让方持有专利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2、专利的历史问题:应先了解该专利以前是否与他人签过许可实施合同,以及专利权人自行是否实施过,并要明确这些问题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法; 3、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专利权转让的双方均须提供证实其身份的法律文件,向国外转让的另须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 4、必须采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文本或其他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能规范专利权转让的合同文本; 5、专利权转让合同需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 6、鉴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合同,同时涉及到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转让费用的到位、专利权属的变更等,故建议可向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委托服务机构帮助签订。 专利转让合同篇9 专利名称专利号 转让方名称地址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地址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被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三)专利权人:。(四)专利授权日:。(五)专利号:。(六)专利有效期限:。(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第五条(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二)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