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正规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园林绿化合同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现场业主代表:承包方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主要对该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但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确定等事务以及工期顺延等事务,必须得到发包人及工程现场业主代表的认可,方有效。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及业主指定的相关内容。 五、工程造价暂定(万元),其中暂定金(万元),业主预留金(万元),结算时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承包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工程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发包方依约、依法解除本合同,则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包方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数额,则承包方还需要向发包人赔偿差额部分。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三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七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三份。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0年月日开工至200年月日竣工验收通过。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承包方提出签证要求,发包方予以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需要达到下列标准: 1、绿化种植部分符合《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2、土建及安装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2。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物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留存照片,经现场监理及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现场照片作为隐蔽资料的一部分。 4。承包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安全事故,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一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四、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取得分包合同造价的作为配合费。但同时应承担与己方相关部分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该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到监理确认工程量的50,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70,土建部分付至90,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 二、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暂定价和预留金部分施工前由业主组织相应专业施工单位另外招标比价确认,总包单位可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参加。该部分施工内容由中标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指定分包合同,合同价款计入总包合同。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园林绿化合同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 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10000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20000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篇6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园林绿化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用工项目 甲方将小区园林绿化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园林绿化工作。 二、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劳务费用 1、男工:元天,女工:元天,工长:元天,车辆:元天。 2、农忙或用工紧张时期劳务费比照市场价格支付工资,之后恢复原先价格。 3、劳务费按月结算。劳务费中含各种保险费用。 四、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图纸规划要求进行园林绿化施工作业,符合安全标准和美观要求。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派出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如何施工,提供必要的专业工具。 2、按时支付劳务费及税款(劳务费用总额)。 六、乙方责任 1、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若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负责人员有权辞退。 2、乙方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如何责任。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3、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向甲方负责人员请假,服从甲方负责人员领导,听从指挥,工作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业务,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工作要领,不违章作业,工作中主要安全,由于违章作业造成身体损害责任自负。 4、在施工工作中,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如有违反当即辞退,因上述原因造成身体伤害责任自负。 5、若有借用甲方的工具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用工人员数量的要求。 7、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劳务费,延期给付的按规定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人员施工,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减付劳务费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7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140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乙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园林绿化合同篇8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9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