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推荐度: 消防设计合同 推荐度: 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标识系统设计合同 推荐度: 广告设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推荐】设计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计合同篇1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设计合同篇2 业主朋友进行装修,签订装修合同自然必要,但是与专门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装修公司相比,在经验与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说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不注意阅读其中的条款,就很容易被里面的霸王条款所束缚。 下面,艾逸网便为您盘点装修合同中的几项霸王条款。 第一,合同中的约定放大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操作权利。有的装修合同中会约定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是严重不当的,而是仅仅应该限于与装修施工相关的部分权利。 第二,保修期不合规定。按照我国装修业的有关管理办法,装修装饰的保修期至少应该在两年以上,甚至有的施工项目会达到五年。装修合同中涉及到这方面的条款,装修公司往往会就此闪烁其词,含糊不清。 第三,施工工期存猫腻。有的装修合同会有“自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竣工”等字样,这样的约定看似规范,但是对于“开工之日”“工作日”等概念该如何解释 ? 第四,合同中忽略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约定在完成装修以后,保证室内没有污染气味,或者保证污染气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业主朋友在事前不明确约定的话,到时候恐怕很难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五,拒绝第三方,验收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的装修合同并不写明装修的验收标准,以至于在验收时出现分歧而无法解决。 第六,逃避保修责任。有装修合同约定,如果业主朋友在装修完成以后的多少天以内,没有为装修公司结清款项,便不在为业主朋友保修,这种明显的霸王条款,还是应该严正拒绝的。 设计合同篇3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篇4 甲方:(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以上简称甲方) 甲方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现联合体已与兰州新区城投公司签订了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包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沥青分项部分交与乙方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1、在同等价格,相同质量的前提下,甲方将沥青分项业务交与乙方施工,并由乙方负责沥青搅拌、摊铺等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祥光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及新区管委会、新区城投公司的相关要求。必须使用克拉玛依沥青,不得偷工减料。 3、分项工程费用:粗粒料、中粒料1200元立方米、含全部所需机械、人工、燃油(煤)、水电费及摊铺、压实等费用,透层油、粘层油、纤维、清扫基层等费用包括在沥青费等用中,不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量计算(不含税、不含施工资料)。 4、付款方式:在甲方要求施工前10天付预计工程费用的20,每完成一层,付完成工程的70,余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后年底前付90,剩余5保证金扣留时间为6个月,5待BT模式到期全部付清。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违约部分的万分之二违约金。沥青由甲方采购的,则沥青付款抵扣工程款。 5、乙方应保证加工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和摊铺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加工质量、摊铺质量)均由乙方负责,并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安排沥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能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如遇二家单位同时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优先满足甲方的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甲方时间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将选择其他单位施工沥青项。 7、工程实际施工时,因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分项价格由甲乙双方本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如有其他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价格低于本协议书约定价格,甲方应先征求乙方是否同意以同等价格施工。如乙方不同意,甲方可将工作交与其他单位施工。同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合同篇5 贵州省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合同谈判备忘录 贵州有限公司(甲方)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贵州省研究院(乙方),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事宜进行谈判,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1、乙方单独提供一份勘察设计大纲给甲方,不列入合同内。 2、由于地方政府要求引起的变更,需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将另行收取设计费。 3、若本项目需增加技术设计阶段设计,乙方负责完成,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后期服务占设计总额的百分之五,在施工期间按每年支付30支付给乙方。 5、初步设计业主外业验收后十五天内,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地亩图。 6、经双方约定,乙方不提供履约保函。 甲方:贵州有限公司乙方:贵州省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日期: 设计合同篇6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乡(镇)村(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品牌合作的合同原则上一经建立,长期有效,双方共同持有品牌权。 二、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或者根据本合同第六条。 三、若一年后没有相应新合同建立,则沿用本合同规定。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建立独立团队进行合作,该团队独立运营产品品牌“夜的蒙太奇”,独立于甲方公司进行核算。 二、甲方公司生产部全权负责独立团队设计的产品生产工作,成品则由该独立团队销售。 三、甲方公司任职于该独立团队的成员负责产品销售相关工作,乙方负责产品设计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品牌所有权。 二、合作期间所有设计稿件的版权归该独立团队所有,只可用于品牌“夜的蒙太奇”相关产品,不得出租、转让。 三、双方拥有共同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以及对团队经营决策的全部知情权。 四、乙方每个月需要负责完成至少一个主题的原创产品稿设计,团队成员协助进行。 五、独立团队的设计产品由双方共同制定零售价及批发价,乙方网店可以最低价格购买产品,双方网店在网络销售时的零售价及成本价务必保持一致。 六、若甲方公司可以提供拥有所有权的B2B、B2C平台,则乙方无条件同意该独立团队的设计产品交付该平台家销售。 第四条股本投入、持有以及获利分配 一、甲方第一期投入10万元,乙方第一期暂时不作投入,乙方占有30股权。 二、乙方在任何合作期间投入相当于甲方上述投入的10万元,有两种投入方式:乙方分四期分别投入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乙方的收益分配分别相应变为35,40,45,50;乙方分两期分别投入5万元,5万元,乙方的收益分配分别相应变为40,50甲乙双方都可以以11的比例继续投入团队。当乙方投入10万元后,甲乙双方的投入总额的比例应当为11,此时甲乙双方的股份分别为50,50 第五条保密条款 一、设计师应当对团队工作中的创作保密,对公司资源保密,对薪资保密 二、其余保密事项参考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的竞业条款的相关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六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及品牌所有人变更 一、该团队合作模式最短时间为1年,1年之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作,若一方擅自解除,则品牌归另一方所有,股份则按照团队现值作价给另一方 二、满一年后合作的解散与品牌所有人变更 品牌亏损:甲方全部持股(即处于第一期投入,乙方还没有投入10万元时),甲方提出解散时,甲方自行处理库存产品,品牌权转交乙方;乙方提出解散时,甲方自行处理库存产品,品牌权由乙方决定。甲乙双方均持有股份,甲方提出解散时,乙方所持股份按成本作价转售甲方,库存统一由甲方处理,品牌权归于乙方;甲方提出解散时,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各自所应分得的产品库存,可协商解决,品牌权归乙方 品牌盈利,甲方全部持股(即处于第一期投入,乙方还没有投入10万元时),甲方提出解散时,一次性赔偿库存产品现值30给乙方,品牌权归于乙方;乙方提出解散,一次性赔偿库存产品现值15给甲方,品牌权归于甲方。甲乙双方均持有股份,甲方提出解散时,甲方帮助乙方处理应得库存产品,乙方以成品价2倍作价给甲方,品牌权归于乙方;乙方提出解散时,乙方应得库存产品以半价作价给甲方,品牌权归于甲方 第七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公司乙方签章:xx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设计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企划设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项目内容设计费 1、元 2、元 3、元 备注 总费用合计:(大写)元,(小写)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设计完毕,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应在个月之内进行商标注册,注册不成功乙方为其免费重新设计。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设计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设计工作,经双方同意特遵守下列条款: 一、设计工程地点:合计:平方 二、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项: 1。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2。绘制效果图(客厅1张、主卧1张) 3。绘制正式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客厅、餐厅、主卧)立面图、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材料以及色彩等。 4。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5。备有甲方投标及签订承揽合同。 6。工程施工必要指导。 四、设计费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建筑面积),设计费总计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依下列方式进行。 1。甲方同乙方签订设计委托书后,乙方开始绘制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付设计费60给乙方。 2。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认可后,乙方开始出正式的施工、效果图纸,甲方付乙方设计费20。 3。乙方在绘制完施工图纸后交与甲方审定,同时甲方付设计费20给乙方。 六、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之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 七、甲方签完工程合同时,应约束承包商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之进行,若承包商与乙方有所争议,应由甲方出面协调,若因而导致工程停顿时,视为可归责任甲方之事由,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八、甲方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第四条约定之设计费,应双方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与本合同作相反解释。本合同之任何一条因任何原因解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能力。 十、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同意委托见证人,或律师协调解决,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一、其它条款: 1。若工程非乙方之事由而未能进行中途停止时第三,第四期设计费甲方照常支付。 2。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日千分之二计算滞纳金。 3。设计时间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其中审稿时间和修稿时间不在其中) 4。甲方付乙方设计费不包括任何税金在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定具法律效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 年月日 文秘站刊出 设计合同篇9 甲方: 乙方(承载方): 双方合作事宜:秉承相互信任的合作理念,通过初步沟通达成一致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 二、项目具体要求: 根据甲方公司产品特点,设计符合产品文化特点的包装整体。 三、项目费用: 设计费:(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50,即元 非林交付前,甲方需支付乙方项目余款。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0。5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3、乙方对所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前不得使用该项目中的一切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五、附则: 该合同内容同时包括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前台和名片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款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合同篇10 设计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川规划馆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合川区。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20xx年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出图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其中,设计效果图一式二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二份。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则设计交稿时间顺延。年5月30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技术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5。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并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如若使用,即按原约定设计费支付乙方。 第五条设计费的金额和交付办法 1。若设计单位仅负责设计不承担搭建工作,则设计费总额为若乙方负责设计并承包搭建工程,则设计费用总额为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搭建费用另算且单独签订搭建工程合同; 2。本设计合同生效后整;乙方完成并提交甲方效果图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若乙方不负责搭建此工程则支付30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若由乙方搭建此工程仅付3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除本合同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向国家司法或行政机关缴纳罚款、其它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单)、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清单、总结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如传真件与原件有误,以原件为准。 4。如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