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个人合同 推荐度: 劳务合同个人 推荐度: 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保安个人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抵押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个人合同范文汇总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合同篇1 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xxx 乙方(贷款人):xxx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xxx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2 地址:电话:邮编: 债务人: 地址:电话: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第四条违约责任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第五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见证单位:(签章): 个人合同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时间: 3、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3买受人应以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承兑须得到出卖人认可) 3、4买受人延迟付款或付款不足,则出卖人的交货日期也相应后延。在买受人未付清出卖人全部款项前,合同中所列货物产权属出卖人所有。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4、1出卖人交货不迟于年月日。随机备品按出卖人装箱单,产品按出卖人规定的包装标准送货。 4、2运输方式:;运费由方承担。 4、3交货地点: 4、4收货人:收货人为买受人。如买受人指定其他第三人收货,应向出卖人出具买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交货。 4、5产品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和对产品的异议处理 5、1验收时间:买受人应在收货后日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和包装物情况进行检验。 5、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5、3买受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在日内向出卖人提出异议;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所交产品检验合格。 5、4买受人因使用、保管、储存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5、5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异议后,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6、1出卖人负责产品的调试,产品保修期为一年。 6、2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使用并封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负责修理。 6、3保修期内,产品因买受人使用、保管、储存不当或其他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出卖人负责修理的,买受人应支付材料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买受人如拒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延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8、2出卖人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属出卖人责任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使用的,由出卖人负责退换。 8、3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产品总额5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诉至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签字加盖公章,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9、4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4 一位朋友到一家企业应聘,签订合同时发现,90的条款都是员工(乙方)的责任与义务,除了注明月工资700元之外,竟无一款涉及到企业的职责。看着这样的合同,朋友只好作罢。 用工合同当然要有员工的责任与义务,但企业同样需要履行职责,只要求员工如何如何,没有企业职责的条款,岂不成“霸王合同”? 用工合同没有企业职责,并非是个别现象,在相当一些企业都有类似的情况。从遵守厂规厂纪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几乎都是对员工的要求,对员工的约束,企业需要履行的职责只字不提,这样的合同不仅有失公平,而且是对员工利益的一大侵害。正因为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条款,企业便可有“合法”的理由对员工的工作提出各种要求,即便是超时加班,恶意欠薪,员工也无话可说。出现纠纷、打起官司,员工更是得理不得法,吃着哑巴亏,企业则可堂而皇之地逃避责任。 任何一种合同都是双向的责任与义务,所有的条款也应是双方协商,共同认可的契约。没有企业职责条款的用工合同,显然是既不规范也不合法的。它只能代表着企业一方的利益,是带有霸道性质,又有着欺骗性质的侵权合同。说直接一点,就是企业有意识地为侵害员工利益设下的圈套。员工一旦签下合同,正当权益就没了保障,就会变成企业想捏就捏的“软柿子”。 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合同的盛行,固然是因为企业的见利忘法,以牟取单方的最大利益。然而,有关部门对用工合同的监管缺失,也是一种成因。有些地方只要求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只要签了合同便认为是合法的。至于签的是怎样的合同,有无侵害员工利益,是不是符合国家规范的用工合同,就再也不去过问了。少数企业便利用监管缺失的漏洞,在合同的条款上耍手段,一切以企业的利益为核心,想怎么订就怎么订,至于合法性、员工的权益概不考虑。有的甚至把用工合同变成了“生死合同”,变成约束员工的枷锁。 签订用工合同本是为了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利益,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合同,只能是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劣招。表面上看企业占了便宜,有了主动,实际上使企业失了信誉,冷了人心。看到如此的合同,求职者谁敢去应聘?企业也就不可能补充到新鲜血液,最终必然是以损害企业自身利益而告终。 个人合同篇5 甲方(赞助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赞助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烟台职业学院校园服饰展销节暨营销大赛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烟台职业学院校园展销节暨营销大赛,展出时间是20xx年5月25日到20xx年5月27日。此次迎新将在烟台职业学院校园内进行。 一、甲方赞助确认以及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部分所需资金,这其中包括礼品,以及开幕式的启动资金。 2。甲方为乙方提供舞台的幕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为人民币(大约) 二、关于付款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书后两日内向乙方交纳上述金额。现金支付或汇款, 汇款方式如下: 户名:XXX 账号:622848026258XXX 开户行:农行 注: 1。此协议自迎新起始日生效。 2。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 3。本活动若由于某种原因提前或推迟终止,则协议也随之终止。 4。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5。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本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无效,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于烟台职业学院营销实训学会。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 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 5、乙方指派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 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 3、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拒力;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 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货物的合理损耗; 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解除 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