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1 在租房的时候,应该要以实用为原则,确保自身权益不会受到影响。那么你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吗一般要注意些什么不清楚的话,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居住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保证金元。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月租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若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房屋其他任何情况,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在房屋所在地提起诉讼; 5、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 若水、电、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八、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九、补充条款 1、水表读数度,电表总读数度,门钥匙1把。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聚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聚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房屋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房屋,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峻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公司印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出租甲方房屋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11。甲方将其在本市鲁农(新村)合法拥有的房屋(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列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依据。 2。租赁目的 21。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用于。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2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3。租赁期限 3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个月。从到。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归还所有租赁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和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月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42。房子的租金在这一年里将保持不变。从那以后,房租每年上涨10。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租赁期内乙方水、电、气等费用的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62。除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要求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申请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协议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新增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租手续。 63。除双方在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外,该房屋由甲方负责维护。 64。甲方在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如乙方妨碍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后果由乙方负责。 65。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转租协议 71。除非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乙方不得将同一房屋部分或分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两个以上承租人。 72。乙方转租房屋时,所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在转租期间,乙方不仅享有和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房屋时,乙方签订的转租合同,需经甲方签字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74。乙方转租房屋的,甲方可以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甲方或乙方因特殊原因,经协商同意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 (2)房屋及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煤等的正常供应。、因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中断,且中断时间每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的。 (3)乙方在甲方提出违约后天内未能改正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5)租赁期内,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该房屋已搬迁,或其房地产权利已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或发生法律法规禁止且不属于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形。 82。本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如果一方因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遭受损失,另一方应负责赔偿,但本合同第(4)、(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的除外。 9。乙方的违约责任 9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给他人或调换使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限期改正、修复的。 (3)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累计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五)因乙方原因,法律法规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形。 92。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延迟交付水、电、气及其他费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上述费用的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或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如果预付租金不足以抵消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倍的违约金。 10。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视为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已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内,甲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租赁期内,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未按要求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租赁证,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自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私人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经上海市公证处按规定公证之日起),甲方负责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代表双方向上海市及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并取得房屋租赁证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如有变更或终止,甲方应在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代表双方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是,补充规定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纠纷调解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信息: 乙方签字: 联系信息: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租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区路号单元户的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月租按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 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十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市区小区号楼单元户,其中为出租给房间。 第二条甲方是房东,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租金为每月(2人),押金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 支付形式为:每三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随同。 第四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合租期间,水、电、天然气由甲、乙两方平摊;甲方承担暖气费和物业费。 第六条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朋友来,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 第八条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甲方如解除合约需提前一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备注: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证件证件号码: 承租人(乙方):证件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宁波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金:元月;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一付三,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左右,向房东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宁波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如乙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说明,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强制乙方替甲方寻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45日通知对方;同时,甲方还应退还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施: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用途为。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决定是否行使优先租赁权。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年租金元,大写整。租金按年交付,每年月日前缴清全年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水电费按月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乙方办公室一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的办公楼3楼的办公室两间,出租给乙方作办公室使用。乙方将此作为公司办公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6个月,甲方从20年6月10日起将办公室交付乙方使用,至20年12月11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只能将房屋作为办公使用,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不得拖欠租金不交。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租赁房屋的月租金为300元间,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将6个月租金全部交付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供乙方做账处理。 第四条其他事宜 1、甲方出租的办公室内有以下办公设施:办公桌4张,办公椅5把,沙发3条(一大两小),小茶几一个,电脑1台,电脑桌一个,文件柜一个。甲方将上述办公设施无偿交与乙方使用,乙方使用中如有损坏需进行维修或赔偿。 2、甲方对出租的办公室及其辅助设施(用水、照明电、暖气等)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五条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建国西路506弄43号三层南大间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0。30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装修免租期。 22双方同意,甲方于20xx年1月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5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45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 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三月的20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三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5元违约金。 3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付三押一。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即4500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抵押和出售 6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30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62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七条续租 7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7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房屋返还 8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一年内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一年内返还该房屋。 8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2倍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9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四)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三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0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市街巷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年月日中午12时零。租赁期限届满前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押金元,大写。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号门面房1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餐饮用房。该门面建筑面积共170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水、电、暖气、消防设施、门窗等设施完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经营餐饮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年租金为: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不含税。 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在每年到期日前将交纳下年度租金。 3。乙方向甲方支付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押金元,租赁期满,乙方结清相应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商铺房隔开,以及配备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善,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经济补偿。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品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暖、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属物业公司的收费项目根据物业公司的定价执行;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恢复原状(除地板墙壁外)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每个月)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让、交换给他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用于抵押。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使用权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费均由物业公司开具收款凭证,房租由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凭证。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未到期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负担。 2。因装修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县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租赁该房屋自主使用并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xxxx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千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水、电费; 、煤气费; 、供暖费; 、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人(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重庆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重庆市“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区,房屋建筑套内面积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年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 2、该房屋租金按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四、佣金的支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丙方租赁信息服务费元(该房屋月租金的50)元(该房屋月租金的50) 五、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六、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元作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时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 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可据实追索甲方责任。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总租金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据实追索乙方责任,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未交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电梯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十、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特别约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代理人:承租人(乙方):代理人: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商业街幢号。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约定 双方约定租金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合同总价款为:元。 1、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加浮动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在每个租赁年度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年度租金,且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六个月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2、承租人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第一年费用承租人应予应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过程中应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拆除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对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如承租人私自转让,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保证金不退。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或进行转租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拒不撤出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租赁商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租赁物;如逾期,将按日双倍收取合同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并按日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为该年度租金的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出租人叁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